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5),需注明出具证明单位的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请参加面试考生于3月7日14:30-16:30到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5栋707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经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复审时,请考生备齐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18年3月8日-9日进行,具体面试时间现场资格复审时通知。
1、3月8日:
报考300110287003(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办公室)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报考300110287004(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财务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报考300110287005(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政策法规和规划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报考300110287006(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人事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3月9日:
报考300110287007(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党委办公室)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报考300110287008(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纪检监察办公室)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报考300110287009(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离退休办公室)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二)面试报到地点
面试报到地点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5栋7楼707会议室。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比例为1:1。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5:1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5: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初定于3月20日进行,体检费用由我分局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其它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冉 欣
联系电话:020-84288922 34135011(传真)
单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3号(地铁3、8号线客村站B出口右转100米)。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人事处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