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5年英国的疯牛病到1999年欧洲“二恶英”污染饲料事件,从2000年法国部分食品被李斯特杆菌污染到英国和爱尔兰等国相继出现口蹄疫,从2008年法国婴幼儿乳品受沙门氏菌污染再到当年的爱尔兰“二恶英”猪肉事件,标榜拥有世界上最严格食品安全制度的欧盟,食品安全危机不断从几次食品安全危机可以看出,欧盟国家原有的食品安全制度过于关注终端上市产品,严重忽视了产品的原料安全、动物防疫安全和生产过程安全。
芬兰的《食品法》明确规定了食品生产的监控和管理程序,以及生产、运输到销售过程的卫生要求。该法规还明确了食品添加剂和接触食品的材料(包装和容器等)的使用限制有效的威慑了食品生产违规行为。
美国联邦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分散在13个功能各异、甚至互不相干的部门,其中最主要的两大机构是药管局和农业部。此外,美国海关、环保署等机构也承担一些职责。由于政出多门,一些中间环节反而缺少了有效的监管,造成食品在加工、批发、运输及零售过程中受到污染的情况日益严重,因此近年来有关食品卫生的投诉不断增加。
作答要求:概括材料中各国举措对我国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启示。(不超过50字)
【参考答案】:
对我国的启示有:一、应重视产业链条的全程安全监管;二、应完善食品安全立法;三、应成立专门管理机构。
【参考解析】:
启示=做法+结论,如果是有效的做法,我们略微提升作为启示,如果是错误的做法,那么反之后换一种语言表述。第一段强调的是欧盟国家在食品问题上的做法是过于关注终端,而忽视原料、动物防疫和生产过程安全,所以导致了出现食品安全危机。因而我们可得出不要只关注终端,然而答题的时候肯定不能说不能如何,而要强调应该怎么做,因此,我们可以提炼为应重视产业链条的去哪成安全监管。第二段荷兰通过《食品法》有效控制了违规行为,可见立法是有效的,因而我们可以提炼为:完善食品安全的立法。第三段美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做法是分散在不同的部门,结果是不断遭到投诉,可见食品监管不能分散在不同的部门,也就是应该成立专门的机构。
【易错点分析】:
作答时,容易将启示等同于对策,比如荷兰是《食品法》,答题的时候可能会大到我国要制定《食品法》,这就不叫启示,启示要适合我国的国情,因为我国本身有食品法,而荷兰的重要提示应该是用立法手段治理,所以只要完善立法就可以了。另一个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回答要点写成:不能……的格式,而申论作答是为了解决问题,我们要告诉阅卷人的是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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