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试题)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动产享有所有权
B、
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C、
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促进国有财产保值增值
D、
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合并过程中,擅自对外提供担保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A,正确率:54%,作答次数: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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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本题为民法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物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A选项说法错误,本题选非,当选。
第二步:分析选项
B选项:《物权法》第55条规定: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
C、D选项:《物权法》第57条规定: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说法正确,本题选非,均排除。
故本题选A。
【2008-国考-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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