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试题)
某工商局任意改变了其所颁发的营业执照中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从行政法理论上说,该工商局违反了行政行为效力中的__________。
A、
确定力
B、
拘束力
C、
执行力
D、
公定力
正确答案:A,正确率:33%,作答次数: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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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本题为行政法常识。
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确定后,具有不可变更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变更或撤销。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确定后,未经过合法途径是不能随意变更的。题干中工商局的行为违反了行政行为效力中的确定力。
故本题选A。
知识拓展:
拘束力是指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限制和约束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为的法律效力。
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除非自始无效,否则一经做出,不论其实质上是否合法、得当,都被推定为合法、有效,未经法定程序变更或撤销前,公民和组织不得否认行政行为的效力;同时,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没有法律特别规定,原则上不停止执行。
【2008-湖南-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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