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试题)
甲乙丙丁4人发起设立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并租赁了1处办公场所。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甲由于疏忽忘关水龙头致办公场所被淹,给办公场所业主戊造成5万元损失。公司设立后,业主戊向公司索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因公司已设立,5万元损失由公司承担即可
B、
因系发起人责任,5万元损失由发起人共同承担
C、
因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损失,5万元由公司和发起人共同承担
D、
公司可以先行向业主戊赔偿,再向甲追赔
正确答案:D,正确率:50%,作答次数: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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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本题为民法常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9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75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业主戊索赔时公司已成立,责任应由公司承担,设立人甲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有重大过失,公司可以向甲追偿,其他发起人不承担责任。
故本题选D。
【2022-国考行政执法-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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