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试题)
下列案例中不属于我国《行政许可法》调整范围的是:
A、
小李租下临街店面一间,向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
B、
小王参加了教育局组织的考试,如成绩合格将取得教师资格证
C、
火炬中学拟对原教学楼进行加固和扩建,向市教育局申请拨款
D、
老赵发明了一种具有独特工艺的食品,向有关部门提出专利申请
正确答案:C,正确率:40%,作答次数: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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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本题为行政法常识。
《行政许可法》第3条规定,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这种审批来源于国家出资,来源于资金划拨,不同与行政机关对一般社会性事务的管理,不属于行政许可。中学属于事业单位,故C选项不属于我国《行政许可法》调整范围。
故本题选C。
【2009-山西-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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