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经济体而言,不能把约谈当成“耳旁风”,认为谈归谈、做归做,把制度规定当成“稻草人”终究要付出代价;对主管部门来说,不能把审慎监管当成放任不管,“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做法应该成为“过去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