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张某是某服装公司的法人代表,与担任出纳职务的妹夫合谋将100万元公司资金挪用到股市炒股,并将盈利的20万元平分。张某的行为构成:
A . 挪用公款罪
B . 挪用资金罪
C . 职务侵占罪
D . 贪污罪
参考答案: B
小麦参考解析:
本题为刑法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刑法》第272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张某挪用公司巨额资金进行炒股构成了挪用资金罪。所以选B。
第二步:分析选项
A选项:《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张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排除。
C选项: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张某并未将资金占为己有,只是挪用,排除。
D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张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排除。
故本题选B。
【2014-黑龙江-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