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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公文主送机关的修改意见,不正确的是:

小麦公考 | 2021-08-25 16:19:22

材料:

xiaomai

[不定项题]

下列关于公文主送机关的修改意见,不正确的是:

A . “本市”二字删去
B . 向左顶格
C . 要写全称
D . 括号删去

参考答案: C,D

小麦参考解析:

本题为公文写作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C选项:主送机关可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所以C错。

D选项:主送机关中的文化局、文广局都是县区一级的新闻出版与广播电视的主管部门,机关名不同,需要“()”加以区分,不能删除,所以D错。

第二步:分析选项
A选项:主送机关当为“各区文广局”,本市”二字应删去,正确,本题选非,排除。

B选项:《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第7.3.2条中规定:“主送机关应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主送机关应当顶格书写。”正确,本题选非,排除。

故本题选CD。
【2018-上海A-133/上海B-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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