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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共处理文件48份,已知丙比甲多处理8份,乙比甲多处理4份,则甲、乙、丙处理文件的比是:

小麦公考 | 2019-06-13 10:59:51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共处理文件48份,已知丙比甲多处理8份,乙比甲多处理4份,则甲、乙、丙处理文件的比是:

A . 2:5:4
B . 3:5:4
C . 4:2:5
D . 3:4:5

参考答案: D

小麦参考解析:

第一步:判断题型------本题为比例问题

第二步:分析解题:
设甲处理x份,根据题意可列方程:x+x+4+x+8=48,解得x=12;
所以乙处理16份,丙处理20份,甲、乙、丙处理文件的比是3:4:5。

故本题选D。
【2011-内蒙古-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