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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共处理文件48份。已知丙比甲多处理8份,乙比甲多处理4份,则甲、乙、丙处理文件的比是:

小麦公考 | 2019-07-03 10:11:18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共处理文件48份。已知丙比甲多处理8份,乙比甲多处理4份,则甲、乙、丙处理文件的比是:

A . 2:4:5
B . 3:5:4
C . 4:2:5
D . 3:4:5

参考答案: D

小麦参考解析:

第一步:判断题型------本题为比例问题

第二步:分析解题
三人的量是等差的关系,比例也必为等差关系,只有选项D满足条件。

故本题选D。
【2008-宁夏-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