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治”是指民众通过网络参政议政、政府通过网络与民众互动的现象。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我国公民通过网络参政议政的热情高涨,中国政府网站也经历了从无到有,迅速发展的历程。自从1998年中国第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政府网站——青岛政务信息公众网建成开通,到现在国务院部委和直属机构基本上都建立了正式网站,行业信息网、省级、地方级以下政府站点也陆续建成、开通。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通过人民网与网友在线亲切交谈时指出,互联网是“做事情、做决策,了解民情、汇聚民智的一个重要渠道”,这开启了网络问政的元年。2009年及2010年两会前夕,温总理两次亲临中国政府网、新华网与网民在线互动、畅所欲言。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对网络参政议政都给予了包容、理性、乐观的态度,并积极倡导。国务院新闻办公开表示,言论发达是中国互联网的一个鲜明特色,互联网的发展,大大拓展了人们的言论空间。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网络为媒介的“政府—民间”互动模式已成为我国政治文明的重要因素。
“政府—民间”互动模式的意义在于:
方便了公民直接管理国家事务
有利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质询权
有利于政府了解民意和汇集民意
1972年《中美上海公报》有关台湾的内容初稿中,美国方面表明:“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台湾政府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我方对此提出了异议。我方为什么对初稿中美声明提出异议?
正确的一项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台湾政府都认为”一语中两者并列,实际上是“一中一台”的意思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与“只有一个中国”矛盾
“这一立场”指代“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不正确
应该把“台湾政府”四个字删去
有人说看电视会影响小学生的学习,可是对一所学校的调查发现,该校看电视时间较长的学生比看电视时间较短的学生的学习成绩好。由此看来,看电视不会影响小学生的学习。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上面的推论:
该被调查学校的代表性不强
看电视可以开阔小学生的视野,增长他们的见识,有助于学习
该学校小学生的父母经常让孩子看一些具有教育意义的电视节目
该学校小学生的父母只在孩子取得了好成绩的时候才允许他们看电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是:“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这是本案中被告做出答复的法律依据,根据案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被告适用法律错误
被告应当告知张某到其他行政机关申请信息公开
被告应当尽到信息查询检索义务,以证明信息是否存在
被告在以“缴款凭证”检索未果时,应与张某沟通确认信息内容
“红头文件”并非法律用语,是老百姓对“各级政府机关(多指中央一级)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称。“红头文件”始于西魏时期,当时有位政治家苏绰擅长算术。据《周书·苏绰传》记载:“绰始制方案程式,朱出墨入,及计账户籍之法。”“朱出墨入”,指的是朝廷发出的文书是用朱(红色)标,下面上呈的文书是用墨(黑色)标,界限严明。
根据文字,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朱出墨入”的文书程式创于西魏
“红头文件”的叫法起源于西魏时期
“红头文件”之称不是专业用语
古代朝廷发出的文书类似于今天的“红头文件”
企业不再直接受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财政机关的管理,并不等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不受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财政机关的_______和_______。
填入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管理 限制
领导 控制
引导 控制
引导 管理
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指出,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与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下列对我国行政监察机关和监察工作的表述正确的有:
监察工作应当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制度建设相结合
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行政监察工作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必要环节,也是外部监督的重要形式
行政监察机关具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决定权
某企业将5台不同的笔记本电脑和5台不同的平板电脑捐赠给甲、乙两所小学,每所学校分配5台电脑。如在所有可能的分配方式中随机选取一种,两所学校分得的平板电脑数量均不超过3台的概率为:
基本案情:2013年2月19日,张某向S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获取“本市116地块项目土地出让金缴款凭证”的政府信息。S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经至其档案中心以“缴款凭证”为关键词进行手工查找,未找到名为“缴款凭证”的116地块项目土地出让金缴款凭证的政府信息,遂认定其未制作过原告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答复张某,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张某不服,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裁判结果:经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申请公开的相关缴款凭证,应泛指被告收取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缴纳本市116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形成的书面凭证。在日常生活中,这种证明缴纳款项凭证的名称或许为缴款凭证,或许为收据、发票等,并不局限于缴款凭证的表述。原告作为普通公民,认为其无法知晓相关缴款凭证的规范名称,仅以此缴款凭证描述其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内容的主张具有合理性。而与之相对应,被告系本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知晓其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开具给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凭证的规范名称,但在未与原告确认的前提下,擅自认为原告仅要求获取名称为缴款凭证的相关政府信息,并仅以缴款凭证为关键词至其档案中心进行检索,显然检索方式失当,应为未能尽到检索义务,据此所认定的相关政府信息不存在的结论,也属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撤销被诉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责令被告重新作出答复。一审宣判后,当事人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是:“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这是本案中被告做出答复的法律依据,根据案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被告适用法律错误
被告应当告知张某到其他行政机关申请信息公开
被告应当尽到信息查询检索义务,以证明信息是否存在
被告在以“缴款凭证”检索未果时,应与张某沟通确认信息内容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面对世界金融危机,市场的失控引起了各国政府的重视,市场不具有的功能是:
价格形成
信息引导
收入分配
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