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005年,我国农村发电量占用电量比重最大的年份是( )。
2000年
2001年
2003年
2005年
2010年10月入境旅游总人数比2009年10月多:
61.29万人
52.36万人
50.11万人
42.77万人
近年来,A省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业。2017年,A省农药使用总量5.80万吨,与2016年相比减少5.69%;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为1.47千克/亩。
全省新增申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21个,产品362个,新增绿色食品33个,认证有机食品60个。全省“三品一标”总数达2570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710个,绿色食品745个,有机农产品87个,农产品地理标志28个,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总计达1050万亩,生产总量970多万吨。
2017年,A省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约:
增加7.5%
下降7.5%
增加13.5%
下降13.5%
近年来,A省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业。2017年,A省农药使用总量5.80万吨,与2016年相比减少5.69%;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为1.47千克/亩。
全省新增申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21个,产品362个,新增绿色食品33个,认证有机食品60个。全省“三品一标”总数达2570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710个,绿色食品745个,有机农产品87个,农产品地理标志28个,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总计达1050万亩,生产总量970多万吨。
2017年,A省农药使用总量比2016年减少了( )万吨。
0.25
0.3
0.35
0.4
2014年末,某省公路里程172167公里,同比增长2.8%,其中,高速公路4237公里,同比增长3.3%。国家铁路正线延展里程和营业里程分别为15060公里和9351公里,分别同比增长-0.28%和0.23%。地方铁路正线延展里程和营业里程分别为1805公里和1072公里,分别同比增长4.6%和-1.02%。
2014年铁路旅客平均每人次周转距离比2013年多约多少公里:
15
25
34
44
据2006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年末浙江省常住人口为4980万人,比上年增长1.67%。其中,男性人口2511.4万人,女性人口2468.6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0.43%和49.57%。全年出生人口50.78万人,出生率为10.29%;死亡人口26.75万人,死亡率为5.42%。
据对全省城乡住户抽样调查,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6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35元,分别比上年实际增长10.9%和9.3%。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6.4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0.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55.6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0.6平方米。
全年全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数964.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7.6万人;企业实际缴费人数722万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8.2亿元,支出192.3亿元,累计结余453.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5.9亿元,基金支付能力稳定上升,支付能力达26个月。参加失业保险人数504.4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3.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30.6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4.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04万人,比上年末增长33.3%。
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深化完善。全省已有城乡低保对象62.9万人,其中城镇8.9万人,月均补助145.5元/人;农村54万人,月均补助72.3元/人。年末全省各种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拥有床位10.69万张,收养人员7.56万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92%,城镇“三无”集中供养率98%。现有1500多个乡镇(街道)和2.7万个社区(村)建立了社会救助综合管理服务机构,分别占总数的98.6%和73.4%,社会救助工作人员3.8万名。
2006年浙江省自然增长人口为:
24.03万人
27.46万人
29.51万人
32.73万人
京津沪三个直辖市中,2018年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额占全国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额比重高于2017年水平的直辖市有几个:
0
1
2
3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
进行领导和决策
进行监督检查
进行管理和服务
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2013年全国水稻种植面积达4.55亿亩,比上年增加260多万亩。但由于强降雨及洪涝灾害,总产量较上年减少62万吨,总产量为20361万吨。下图反映的是2008年至2012年我国水稻每亩的产值情况及水稻生产的主要成本构成情况。
注:产值合计等于总成本与净利润之和。
2013年我国水稻的亩产约为( )千克:
448
455
433
463
截至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3.1%,比上年末下降1.4个百分点。
分三大区域看,2017年东、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减少。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上年减少190万人;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112万人,比上年减少482万人;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634万人,比上年减少617万人。
分省看,2017年各省农村贫困发生率普遍下降至10%以下。其中,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及以下的省份有17个,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重庆。
全国农村贫困监测调查显示,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77元,比上年增加894元。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上年。其主要特点:一是粮食丰收,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出售农产品数量增加,粮食、肉羊等部分大宗农产品市场价格回升。农民家庭一产经营净收入人均2826元,增长3.2%,增速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二是随着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等深入推进,贫困地区二三产业加快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可喜进展。农民家庭二三产业经营净收入人均897元,增长20.4%,增速比上年提高6.5个百分点。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分项收入增速全面快于全国农村居民。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210元,比上年增长11.8%,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2.3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3723元,增长6.9%,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119元,增长11.9%,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0.5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2325元,增长14.8%,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3.0个百分点。
以下省份,2017年农村贫困发生率全部在3%及以下的是:
吉林、安徽、海南
黑龙江、江西、贵州
内蒙古、湖北、河北
湖北、辽宁、宁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