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数据显示,我国65周岁及以上人口12288万人,占总人口的9.1%,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而15~59周岁劳动年龄人口100283万人,占总人口的74.7%,比上年末下降0.1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抚养比达到12.3%,较2001年提高2.2个百分点。
从地方数据看,2011年全国共计有24个地区已经达到老龄化社会的标准(65周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7%),重庆、四川、江苏等8个地区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0%,其中重庆老年人占比最高达12.42%,其抚养权比达到17.36%,相当于近6个劳动力养一位老人。
2011年全国各地区中,老年人口抚养比最低的是:
宁夏
新疆
青海
西藏
2011年年末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
18458.69万人
30719.58万人
18499万人
12260.89万人
2009年H省年末常住人口达到7034.4万人,出生人口90.7万人,出生率为12.93‰;死亡人口45.1万人,死亡率为6.43‰;净增人口45.6万人。
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718.3元。其中,工资性收入9830.6元,增长10.66%;转移性收入4674.2元,增长18.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150元,增长7.4%。其中,工资性收入2251元,增长13.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678.8元,增长6.5%;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50元,增长7.2%。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3.6%,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5.7%,分别比上年下降1.1和2.5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建筑面积29.95平方米,农民人均居住面积31.9平方米,分别增长1.5%和4.0%。
2009年H省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6.5‰
6.9‰
7.2‰
12.6‰
农科院派出6名科技人员支援甲、乙、丙三个县农业发展,每个县分配2人。其中精通农业、牧业和渔业技术的分别有3人、3人和2人。有2人同时精通农业和牧业技术、且精通渔业技术的人均不精通农业和牧业技术,已知丙县因无条件发展渔业只需要农业和牧业技术专家,甲县和乙县都需要掌握3类技术的专家支援,问有多少种不同的安排方式?
4
8
15
20
我国东部地区各省(市)中,2009年商品房单位面积销售价格上涨比率最大的省(市)是:
上海
北京
海南
浙江
2014年我国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出生人口1687万人,比上年增加47万人。2016年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出生人口1786万人,比上年增加131万人;出生率与“十二五”时期年平均出生率相比,提高了0.84个千分点。2017年我国出生人口1723万人,虽然比上年减少63万人,但比“十二五”时期年平均出生人口多出79万人;出生率为12.43‰,比上一年降低0.52个千分点。2017年二孩数量进一步上升至883万人,二孩占全部出生人口的比重达到51.2%,比2016年的占比提高了11个百分点。
2017年出生人口最多的省份是山东,出生人口174.98万人,但是比2016年减少2.08万人。广东和河南出生人口也超过百万,其中广东出生人口151.63万人,同比增加22.18万人;河南出生人口140.13万人,较上年减少2.48万人。此外,出生人口排名前十的省份依次还有河北、四川、湖南、安徽、广西、江苏、湖北。其中,河北、四川、湖南出生人口超90万人,湖北最少,为74.26万人。
从人口增量来看,2017年广东出生人口增量最大,出生人口较2016年增加22.18万人。安徽、四川、河北出生人口增量超过5万,此外,江苏、湖南、山东、河南出生人口较2016年有所减少。其中,河南减少最多,出生人口减少2.48万人。
2016年我国二孩出生人口约为:
883万人
742万人
718万人
693万人
1949-2008年江苏省城镇人口变化经历了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57年。全省城镇人口由437万人增加到782万人,年均增长7.5%,是总人口年均增长速度(2.2%)的3.43倍;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由1949年的12.4%迅速上升到1957年的18.7%。
第二阶段:1958-1978年。1958年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9.5%,1960年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最高,达到20.62%。1961年起城镇人口总数开始减少,1970年降至最低,城镇人口比重仅相当于1949年的水平,为12.5%。此后开始缓慢回升,1978年城镇人口比重达到13.7%,乡村人口总数为5033.55万人,占总人口的86.3%。20年间,全省城镇人口减少了28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下降5.8个百分点。
第三阶段:1979-1989年。这期间,建制镇由1979年的115个增加到1989年的392个;城镇人口由874万人增加到1366万人,增长了56.1%,年均增长4.55%,城镇人口比重上升6.1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0.61个百分点。
第四阶段:1990-1997年。这期间,全省省辖市(地级市)由11个增加到13个,县级市由14个增加到31个,建制镇由522个增加到1018个;城镇人口增长46.2%,年均增长5.58%,城镇人口比重由21.56%提高到29.85%,上升8.29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1.18个百分点。1997年全省城镇人口达到2133.65万人。
第五阶段:1998-2008年。这一阶段,城镇人口由2262.47万人增加到4168.48万人,年均增加190.60万人,增长84.24%;年均增长6.30%,2008年,城镇人口比重比1998年的31.5%多22.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2.28个百分点。
2008年江苏省乡村人口总数是:
3106万人
3508万人
4019万人
4251万人
2005年与2004年对比,全国乡村人口比重:
下降1.2
上升1.2个百分点
下降1.2个百分点
上升1.2
我国城乡就业人员从2002年的73740万人增加到2006年7640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从24780万人增加到28310万人;乡村就业人员从48960万人减少到48090万人,年均减少218万人。
从2002年到2006年,就业总人口每年变化为:
增长
减少
持平
不能确定
资料显示,2005年比2004年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
有所加重
有所减轻
没有变化
无法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