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乙公司获准使用该市一块土地,用途是设置综合农场,发展农业。2014年3月26日,该市规划局查获知乙公司在地块内陆续建房,搭脚手架,但并没有用来发展农业,而是以“乙农庄”的名义对外经营。规划局遂于2014年4月2日向乙农庄作出《关于拆除违法建设的通告》,要求乙公司在通告之日起四日之内,自行无条件拆除违法建设房屋。该行政决定未告知乙公司所依据的事实、法规,也未告知乙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同月3日,规划局直接在乙农庄门口张贴该通告,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向乙公司送达。同月18日,规划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拆除期间未申请公证机构对现场拆除情况、财务清点情况进行证据保全和临时保管,亦未出具任何财务的交接手续,只由该市某镇法律服务所于当日制作了《用品清单》,有规划局、某镇政府、村委会和乙农庄一名员工的签名。5月19日,乙公司向某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乙公司据此于2014年8月15日提起诉讼,要求该市规划局予以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该市规划局不应当赔偿的范围有:
乙公司的违法建筑物
乙公司在乙农庄里的合法财产
乙农庄的经营性损失
受拆迁惊吓的乙公司员工的精神损害赔偿
红叶市消防大队向市公安局申请购置一辆新的消防车,以进一步增强消防大队的火灾出警及处置能力。市公安局经研究,未通过这项申请,否决理由是:消防大队所配置消防车的数量,必须和该消防大队的规模和综合能力相配套,根据该消防大队现有的消防员、其他救火设施设备的规模和综合能力,现有的消防车已能够满足使用。
()是红叶市公安局关于此项决定的论证所必须假设的。
红叶市的火灾发生不会有较大增长
红叶市政府财政面临困难无力购置新的消防车
消防大队现有的消防车中,至少有一辆近期内不会报废
市公安局至少在五年内不会改变编制以扩大消防大队的规模和综合能力
甲、乙两个单位分别有60和42名职工,共同成立A、B两个业余活动小组,所有职工每人至少参加1个。乙单位职工中仅参加A组的人数是只参加一个小组人数的60%,乙单位职工中参加B组的人数与参加A组的人数之比为3:4,参加B组的人中,甲单位职工占5/8。问有多少人仅参加A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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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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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子里有大小相同的3种颜色玻璃珠各若干颗,每次从中摸出3颗为一组,问至少摸出多少组,才能保证至少有2组玻璃珠的颜色组合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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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举办世界遗产大会,开幕式会场需要从6组志愿者中选出4组分别从事防疫协助、嘉宾引导、英语翻译、物资发放四项不同的工作,其中甲、乙组不能从事英语翻译工作,丙组只能从事防疫协助工作,则派选方案有:
36种
72种
108种
144种
某车间三个班组共同承担—批加工任务,每个班组要加工100套产品。因为加工速度有差异,一班组完成任务时二班组还差5套产品没完成,三班组还差10套产品没完成。假设三个班组加工速度都不变,那么二班组完成任务时,三班组还剩多少套产品未完成:
5
一群学生分小组在户外活动,如3人一组还多2人,5人一组还多3人,7人一组还多4人,则该群学生的最少人数是:
23
53
88
158
某研究设计院向不同岗位级别职工支付的工资额以及该院职工人员结构资料分别如图1和图2。根据资料回答问题。
该研究设计院报告期工资总额较基期的增长率为:
1.2%
2.4%
3.3%
7.3%
2012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次均门诊费比乡镇卫生院多:
14.3元
26.8元
35.4元
39.6元
某县新建公路路口设置了超速违章摄像头,赵某不知情,多次超速驾车在该路段被拍照,且未收到违章通知。赵某被处罚后不服,将县公安局告上法庭。恰逢县公安局聘请了某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
下列做法符合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是:
该律师可全权代理县公安局出庭应诉,县公安局不必再派员出庭
为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该律师可自行向赵某调取相关证据
该律师查阅、复制该案庭审材料必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若赵某和县公安局同意,则人民法院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