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为实现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打下了坚实基础。
从地区看,东部地区已率先基本脱贫,中西部地区贫困人口数量全面下降,2017年末,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1067万人,五年累计下降78.1%;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3.9%下降到0.8%,下降3.1个百分点,已率先基本实现脱贫。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344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112万人,累计减少2334万人,下降幅度为67.7%。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0.5%下降到3.4%,下降7.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508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634万人,累计减少3452万人,下降幅度为67.9%;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17.6%下降到2017年末的5.6%,下降12.0个百分点。
从贫困区域看,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八省区减贫成效更加突出,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贫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9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4139万人,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总规模的六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3.2% 下降至2017年末的7.2%,五年累计下降16.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2个百分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54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3527万人,下降幅度为69.6%;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4.4%下降至2017年末的7.4%,累计下降17.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4个百分点。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民族八省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032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2089万人,下降幅度为66.9%,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规模的三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1.1%下降至2017年末的6.9%,累计下降14.2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8个百分点。
下列关于2012年末和2017年末我国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比重的说法,描述正确的是:
2017年末高于2012年末,且2012年低于50%
2017年末高于2012年末,且均高于50%
2017年末低于2012年末,且2017年低于50%
2017年末低于2012年末,但均高于50%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其中少数民族占全国人口的8%左右。请问下列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少的是:
高山族
苗族
回族
壮族
【2009-北京社招-008】
9
17
24
29
【2009-江苏C-003】
24
20
18
16
【2009-江苏B-072】
0
0.5
1
2
2007年,下列国家(地区)中人口最少的是:
中国香港
哥斯达黎加
新加坡
多米尼加
初步核算,201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519322亿元,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增长7.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2377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235319亿元,增长8.1%;第三产业增加值231626亿元,增长8.1%,2003-201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增长数据见图1和图2。
2011年我国人口比上年增长了:
0.2个百分点
0.8个百分点
1.1个百分点
1.3个百分点
以下是一份城管工作日记:2009年5月1日,A小区居民投诉,说小区里的绿地被人私自破坏,并种上了青菜。我们派了4名队员前往该小区实地查看,情况属实。原本草皮覆盖的小区坡地,被人为地划出了一块长约4米、宽约2米的青菜种植区,我们做好了现场勘查笔录。经多方访查,我们得知这是该小区一名老人所为,老人承认是自己做的,但称并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我们现场出示了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老人当即认错并承诺尽快把青菜处理掉。按照条例,破坏绿化的个人或组织,应处以罚款100元到2000元,但是考虑到老人生活困难,经报局领导同意,免除了对他的行政处罚。
本案如果进行处罚,涉及行政裁量问题,对此,《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作出的相关规定有:
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对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相关条款进行梳理
自由裁量权能细化的要细化,不能细化的要逐步取消
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能够量化的予以量化
将细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标准予以公布、执行
行政行为在空间上的表现形式和在时间上的跨度,包括行政行为方式、步骤、次序、时限等不可分割的内容的是:
行政程序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处罚
2006年全国共有生产力促进中心1331家,比上年增加61家。生产力促进中心在全国分布广泛,但地区分布不均,四川、山西、黑龙江、广西、福建等地较多,分别为136,99,96,94,83家。边远省份数量较少,如海南省仅有一家。云南、西藏、青海各2家。
截止2006年底,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达到128家,占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的9.6%,其中陕西省最多,有11家,占本省中心总数的23.4%。辽宁、山东、江苏三地各有9家,并列位居第二,分别占本省中心总数的25%,13.6%,17%。
2006年,根据对1237家生产力促进中心的调查,其在岗职工总数为16927人。其中,35岁以下有7025人,占总人数的41.5%。比上年略有增加;35~50岁有7708人,占总人数的45.5%,比上年略有减少;50岁以上在岗职工所占比例与上年基本一致。
在16927名在岗职工中,有8299人具有大学或大学以上学历,占总数的49.0%。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数为4295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数为5114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在岗职工占55.6%。
以下省份按生产力促进中心数量由小到大排列正确的是:
辽宁 山东 江苏
江苏 陕西 辽宁
辽宁 陕西 广西
陕西 山东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