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恐龙的头骨和骨盆与所有现代鸟类的头骨和骨盆具有相同的特征,但不是所有的恐龙都有这样的特征。有些科学家宣称:所有具有这样特征的动物都是恐龙。
根据以上陈述和科学家的宣称,可以推出:
与其它动物相比,鸟类与恐龙有更多的相似性
一些古代的恐龙与现代的鸟类是没有区别的
所有的恐龙都是鸟类
现代的鸟类是恐龙
有人建议,英语四六级考试应该改变统一考试模式,实行社会化改革,由社会机构组织,大学生自愿选择报考,大学与用人单位自主认可,而不再是所有学生必须统一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统一要求成绩的考试,这能令大学英语教育摆脱应试教育。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上述结论?( )
大学生自愿选择报考有助于学生自主学习
社会机构组织英语考试也会导致应试教育
企事业单位招聘并没有统一要求英语成绩
英语应试教育不仅仅是四六级统一考试造成的
某单位招聘1名工作人员,有甲、乙、丙、丁4人同时参加竞争。招聘规则如下: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选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后,根据成绩选前2名进入主题辩论;主题辩论后,最终胜出者将被该单位录用。已知:
(1)甲、乙是女性,丙、丁是男性;
(2)乙比丁准备充分,如果丁能通过笔试,乙肯定能通过笔试;
(3)丙的水平比甲高,如果甲能参加面试,丙肯定能参加面试;
(4)甲在面试中不是最后一名;
(5)进行主题辩论的是男女两人;
(6)最终胜出者与首轮淘汰者的性别不同。
根据以上陈述,该单位录用的人是:
甲
乙
丙
丁
公元1616年,莎士比亚与汤显祖同年逝世。二人可算作16、17世纪之交的伟大剧作家。二人都酷爱写剧本,不过写法却不大一样。比如《罗密欧与朱丽叶》故事临近结尾,一双恋人殉情身亡,惨烈的悲剧以双方家族的和解收尾。和解的意愿的确美妙,只可惜,莎翁用于和解的笔墨太过不经意,仿佛仅仅为了“和解”的概念草草应付收场。《牡丹亭》里的杜丽娘,因梦中的相遇而相思,而哀,而死,又因此而还生,而圆满。汤显祖将笔墨挥洒于爱而不耗损于恨,推敲于柔美而不沉醉于暴力,他笔下的爱,期待、给予、容纳、无嗔。
这段文字的主旨是:
总结中外古典戏曲的共同点
分析《牡丹亭》独特的写作手法
比较莎士比亚和汤显祖的艺术风格
阐述莎士比亚和汤显祖的伟大之处
肉食悖论指的是,一些人喜欢吃肉,但不能联想到提供肉的动物死去的场景。研究者发现,人们通过一种被称为“语言伪装”的方法,让有感觉的生灵与潜在的食物来源之间的关联变得更模糊,以此来消除这种认知失调。例如,我们提到肉时不直接说动物的名称,英语里把猪肉叫做pork,牛肉叫做beef,或者叫培根什么的。而18世纪的日本,由于当时的幕府禁止人们吃兽肉,偷吃肉的人以植物名称代指肉类,把马肉称为樱肉,把鹿肉称为红叶,把野猪肉称为牡丹。
这段文字主要说明:
“语言伪装”是人类自欺欺人的表现
日本人对植物的热爱超过动物
文化因素是消解肉食悖论的关键
“语言伪装”有助于克服认知失调
某单位选派出国留学人员,条件是:业务精通,并且英语流利或者法语流利。小洪没有被选派上。
以下哪一项解释可以从上面得出:
小洪只有英语流利是不够的,还需要法语也比其他候选人流利
如果小洪业务精通的话,那么她的英语和法语都不够流利
小洪业务精通,但英语不流利
小洪业务精通,但法语不流利
哺乳动物在成长过程中,大脑中有两个其他动物没有的区域在不断地产生神经元,海马区的齿状回就是其中一个,新的神经元在齿状回中不断生成,这些新的神经元激烈地争夺着地盘,改变预先存在的神经元连接,建立新的神经连接,严重扰乱了储存旧记忆的大脑电路。这些早期的连接最后大多会被“修剪掉”。大概在7岁左右,人类大脑的海马体就实现了较稳定的神经元连接,人们开始能保存情景记忆。
这段文字意在强调:
人们对幼年事情记忆很少的原因
哺乳动物与其他动物记忆形成机制的区别
哺乳动物早期神经处于紊乱状态
海马体在人类记忆形成过程的重要作用
绿色消费是从满足生态需要以“绿色、自然、和谐、健康”为宗旨的、有益于人类健康和环境发展的一种消费方式。使用以下六大类商品的则被视为非绿色消费:(1)危害消费者和他人健康的商品;(2)在生产、使用和丢弃时造成大量资源消耗的商品;(3)因过度包装,超过商品本身价值或过短的生命期而造成不必要消费的商品;(4)使用出自稀有动物或自然资源的商品;(5)含有对动物残酷或不必要的剥夺而生产的商品;(6)对其他发展中国家有不利影响的商品。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绿色消费的是:
老李在装修新居时不惜花费巨资购买环保材料,朋友们都说他把家里装修得富丽堂皇
冬季时,北方的超市里会供应从南方运来的新鲜的有机水果和蔬菜供人们消费
小王花费大量时间在自家的菜园里耕种,并只吃自家菜园生长的蔬菜
张女士为孩子购买了一种用天然木材制成的木马,避免化学合成材料影响孩子健康
某单位有50人,男女性别比为3:2,其中有15人未入党,若从中任选1人,则此人为男性党员的概率最大为多少:
甲开汽车到单位后,因疏忽忘记拔出车钥匙,被乙发现,乙发动甲的汽车刚要离开时,甲正好回来,将乙抓获。关于乙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构成抢夺罪未遂
构成侵占罪未遂
构成抢劫罪未遂
构成盗窃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