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互联网业务收入9562亿元,比上年增长21.0%。其中,广东、上海、北京互联网业务收入分别增长26.5%、20.0%和25.2%。2018年互联网企业信息服务收入8594亿元,比上年增长20.7%。其中,电子商务平台收入3667亿元,增长13.1%;网络游戏业务收入1948亿元,增长17.8%。2018年互联网行业研发投入490亿元,比上年增长19.0%。
2017年全国互联网企业电子商务平台收入为:
2938亿元
3012亿元
3113亿元
3242亿元
2010年江苏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2005年约增长:
58%
62%
66%
73%
2011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比2002年分别增长170.7%和251.1%,增速分别快于人均消费支出19和66个百分点。2011年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为7.3%和3.2%,比2002年分别提高0.5和0.6个百分点。
表中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最小的一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人均文化消费之比约为:
7.0:1
7.2:1
7.9:1
8.2:1
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是不同的。一个在低收入阶段和中低收入阶段快速增长的发展中国家在进入中高收入阶段后,如果不能适时转换经济增长动力机制,就会面临被“中等收入陷阱”锁定的风险。实证研究表明,制度和原创性技术进步是中等收入国家可持续增长的关键因素。发展中国家想要规避“中等收入陷阱”,必须改革政府治理、鼓励创新。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
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不同
“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主要发生在发展中国家
改善政府治理、鼓励创新是发展中国家规避“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
三个成年妇女R、S、T,两个成年男人U、V和四个小学生W、X、Y、Z,一起作为志愿者到交通路口执勤。执勤时,总共有九个岗位,但这九个岗位分别在三个不同的地方,三个岗位一组互相毗邻。为了安排好这次执勤,九个人必须根据以下条件分为三组:
①同性别的成年人不能在一组;
②W不能在R那一组;
③X必须同S或U同组,或者同时与S、U同组。
如果R和U是第一组的两个成员,那么谁将分别在第二组和第三组:
(S、T、W),(V、Y、Z)
(S、W、Z),(T、V、X)
(S、X、Y),(T、W、Z)
(T、V、W),(S、Y、Z)
2019年,我国电信业务收入完成1.3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0.8%。其中:固定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完成2175亿元,比上年增长5.1% ;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6082亿元,比上年增长1.5%;固定增值业务收入1371亿元,比上年增长21.2%,其中,IPTV(网络电视)业务收入294亿元,比上年增长21.1%;物联网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25.5%。
2018年我国电信业务收入约为多少万亿元?
1.09
1.15
1.26
1.30
2018年全国互联网业务收入9562亿元,比上年增长21.0%。其中,广东、上海、北京互联网业务收入分别增长26.5%、20.0%和25.2%。2018年互联网企业信息服务收入8594亿元,比上年增长20.7%。其中,电子商务平台收入3667亿元,增长13.1%;网络游戏业务收入1948亿元,增长17.8%。2018年互联网行业研发投入490亿元,比上年增长19.0%。
2013—2018年全国互联网业务收入增加最少的年份是: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据统计,按当年价格计算,2017年我国全社会渔业经济总产值2.48万亿元,其中渔业产值1.23万亿元,渔业工业和建筑业产值0.57万亿元,渔业流通和服务业产值0.68万亿元。
渔业产值中,海洋捕捞产值1987.65亿元,海水养殖产值3307.40亿元,淡水捕捞产值461.75亿元,淡水养殖产值5876.25亿元,水产苗种产值680.80亿元。
渔业产值中(不含苗种),海水产品与淡水产品的产值比例为45.5:54.5,养殖产品与捕捞产品的产值比例为78.9:21.1。
据对全国1万户渔民家庭收支情况调查,2017年全国渔民人均纯收入18452.78元,比上年增长9.16%。
2017年,全国水产品总产量6445.33万吨,比上年增长1.03%。其中,养殖产量4905.99万吨,同比增长2.35%;捕捞产量1539.34万吨,同比降低2.96%;养殖产品与捕捞产品的产量比例为76.1:23.9,海水产品产量3321.74万吨,同比增长0.62%;淡水产品产量3123.59万吨,同比增长1.47%;海水产品与淡水产品的产量比例为51.5:48.5。
2017年,全国水产品人均占有量46.37千克(总人口139008万人),比上年减少0.23千克,降低0.50%。
2017年全国渔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加约为:
1550元
1700元
1850元
1900元
2015年2月,我国快递业务量完成8.2亿件,同比增长18.7%;业务收入完成136.0亿元,同比增长22.5%。消费者对快递业务进行的申诉中,有效申诉(确定企业责任的)占总申诉量的97.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9.8万元。
2015年2月,全国每百万件快递业务中,有效申诉量为23.4件,对企业1的每百万件有效申诉量为75.13件,环比增长48%,对企业2的每百万件有效申诉量为32.56件,环比增长55%,对企业3的每百万件有效申诉量为31.86件,环比增长140%,对企业4的每百万件有效申诉量为17.81件,环比增长36%。
2015年2月,平均每笔快递业务的收入在以下哪个范围之内:
低于17元
17~19元
19~21元
高于21元
2019年上半年,全国快递业务量完成277.5亿件,同比增长25.7%,业务收入完成3396.7亿元,同比增长23.7%。6月份,全国快递业务量完成54.6亿件,同比增长29.1%;业务收入完成643.2亿元,同比增长26.5%。
2019年6月,国家邮政局和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接到消费者对快递服务问题申诉42840件,环比下降0.3%,同比下降10.1%;处理的申诉中,有效申诉量1479件,环比下降5.7%,同比下降68.5%。
2018年上半年,中部地区快递业务收入为:
236.1亿元
285.3亿元
304.8亿元
377.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