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国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出生人口1687万人,比上年增加47万人。2016年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出生人口1786万人,比上年增加131万人;出生率与“十二五”时期年平均出生率相比,提高了0.84个千分点。2017年我国出生人口1723万人,虽然比上年减少63万人,但比“十二五”时期年平均出生人口多出79万人;出生率为12.43‰,比上一年降低0.52个千分点。2017年二孩数量进一步上升至883万人,二孩占全部出生人口的比重达到51.2%,比2016年的占比提高了11个百分点。
2017年出生人口最多的省份是山东,出生人口174.98万人,但是比2016年减少2.08万人。广东和河南出生人口也超过百万,其中广东出生人口151.63万人,同比增加22.18万人;河南出生人口140.13万人,较上年减少2.48万人。此外,出生人口排名前十的省份依次还有河北、四川、湖南、安徽、广西、江苏、湖北。其中,河北、四川、湖南出生人口超90万人,湖北最少,为74.26万人。
从人口增量来看,2017年广东出生人口增量最大,出生人口较2016年增加22.18万人。安徽、四川、河北出生人口增量超过5万,此外,江苏、湖南、山东、河南出生人口较2016年有所减少。其中,河南减少最多,出生人口减少2.48万人。
2016年山东、广东和河南三省出生人口之和占当年全国出生人口的比重约为:
21%
25%
28%
31%
人口向城市迁移并不一定会推动经济增长和生产率的提高。如果人口流入城市,却没有优质的就业作为依托,就会导致城市的贫民窟化。只有经济结构根据经济发展阶段进行转换,经济才会增长,并创造良好的就业机会,收入才会随之增加,人口才会向城市迁移。所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入画线部分最恰当的一句是:
人口向城市迁移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人口迁移率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只有调整经济结构,才能增加城市中的就业机会
城镇化其实是经济发展的结果,而非前提
老年系数是指65岁及以上的人口数在总人口中所占的百分比;少年儿童系数是指14岁及以下人口数在总人口中的百分比;抚养比是指人口中非劳动年龄人数与劳动年龄人数之比(百分比),一般以15~64岁为劳动年龄,14岁及以下和65岁及以上称为非劳动年龄或被抚养年龄;老少比是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与14岁及以下人口数量之比(百分比)。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一般情况下,抚养比大于老年系数与少年儿童系数之和
当社会总人口不变,劳动年龄人数增加时,少年儿童系数就会减少
老年系数和少年儿童系数的乘积等于老少比
老少比通常表示的是每100名老年人对应多少少年儿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为实现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打下了坚实基础。
从地区看,东部地区已率先基本脱贫,中西部地区贫困人口数量全面下降,2017年末,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1067万人,五年累计下降78.1%;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3.9%下降到0.8%,下降3.1个百分点,已率先基本实现脱贫。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344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112万人,累计减少2334万人,下降幅度为67.7%。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0.5%下降到3.4%,下降7.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508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634万人,累计减少3452万人,下降幅度为67.9%;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17.6%下降到2017年末的5.6%,下降12.0个百分点。
从贫困区域看,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八省区减贫成效更加突出,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贫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9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4139万人,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总规模的六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3.2% 下降至2017年末的7.2%,五年累计下降16.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2个百分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54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3527万人,下降幅度为69.6%;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4.4%下降至2017年末的7.4%,累计下降17.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4个百分点。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民族八省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032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2089万人,下降幅度为66.9%,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规模的三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1.1%下降至2017年末的6.9%,累计下降14.2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8个百分点。
贫困发生率指的是低于贫困线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由材料数据可知,与2012年末相比,我国中部地区2017年末农村总人口:
减少了约113万人
减少了约280万人
增加了约113万人
增加了约280万人
随着农村人口快速向城市转移,教育资源的供给并未随之增容,如调整中小学布局,扩建、新建学校,调配师资等。单纯靠挖掘潜力“加双筷子”的办法应对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终究难以为继。人口城市化是不可逆的趋势,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化,不是简单把农村学生留在农村,事实上也是留不住的,应顺应城市化发展的趋势,随人口流动来配置和供给教育资源。子女教育往往是农村进城人口的第一需求,解决好农民子女进城教育的问题,也是推动农村人口就地城市化的基础。
这段文字针对的主要问题是:
教育资源调配与现实需求严重脱节
人口快速流动给城市发展造成压力
农村转移人口在城市生活中遇到障碍
城镇化背景下教育资源供给存在矛盾
城镇化率是指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2012年我国的城镇化率约为:
47.5%
50.5%
52.5%
56.5%
F省2007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160.14亿元,其中,第一产业生产值1038.38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生产值4508.02亿元,增长18.6%;第三产业生产值3613.74亿元,增长13.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5662元,比上年增长14.3%。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5.2%。其中,服务价格上涨1.9%,商品零售价格上涨4.3%,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0.8%,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4.3%,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0.3%,比上年提高9.4个百分点。F省A、B、C三市房屋销售价格分别上涨6.8%、7.0%和6.7%。
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8万人,比预期目标多3万人。全年有9.8万下岗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9%,与上年末同比下降0.04个百分点,控制在预期目标4%以内。
财政总收入1284.27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26.8%,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700.03亿元,可比增长29.4%,财政支出901.22亿元,增长23.7%。全省国税税收收入(含进口税收)856亿元,增长22.6%;全省地税系统组织各项收入644.29亿元,增长29.1%。
F省全省人口大约为:
3569万人
3569535人
3696万人
3696534人
截至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3.1%,比上年末下降1.4个百分点。
分三大区域看,2017年东、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减少。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上年减少190万人;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112万人,比上年减少482万人;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634万人,比上年减少617万人。
分省看,2017年各省农村贫困发生率普遍下降至10%以下。其中,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及以下的省份有17个,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重庆。
全国农村贫困监测调查显示,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77元,比上年增加894元。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上年。其主要特点:一是粮食丰收,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出售农产品数量增加,粮食、肉羊等部分大宗农产品市场价格回升。农民家庭一产经营净收入人均2826元,增长3.2%,增速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二是随着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等深入推进,贫困地区二三产业加快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可喜进展。农民家庭二三产业经营净收入人均897元,增长20.4%,增速比上年提高6.5个百分点。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分项收入增速全面快于全国农村居民。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210元,比上年增长11.8%,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2.3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3723元,增长6.9%,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119元,增长11.9%,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0.5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2325元,增长14.8%,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3.0个百分点。
2016年,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比重为:
9.8%
36.5%
51.9%
57.9%
100名村民选一名代表,候选人是甲、乙、丙三人,选举时每人只能投票选举一人,得票最多的人当选。开票中途累计,前61张选票中,甲得35票,乙得10票,丙得16票。在尚未统计的选票中,甲至少再得多少票就一定当选:
11
12
13
14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农村16岁及以上劳动年龄人口数为5.12亿,其中,农业劳动力数为2.94亿。
农村16岁及以上劳动年龄人口中,16-20岁年龄组人口比重为9.1%,21-30岁为17.4%,31-40岁为18.4%,41-50岁为20.4%,50岁以上为34.7%。
农村农业劳动力中,16-20岁年龄人口比重为3.4%,21-30岁为16.7%,31-40岁为19.2%,41-50岁为26.3%,50岁以上为34.4%。
农村16岁及以上劳动年龄人口中,不属于农业劳动力的人口数为()亿。
1.46
2.18
2.94
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