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指出,要从提高农村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出发,聚焦五大领域,进一步推进深化农村改革。
下列选项中,属于这五大领域的是: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农业经营制度
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截至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3.1%,比上年末下降1.4个百分点。
分三大区域看,2017年东、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减少。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上年减少190万人;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112万人,比上年减少482万人;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634万人,比上年减少617万人。
分省看,2017年各省农村贫困发生率普遍下降至10%以下。其中,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及以下的省份有17个,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重庆。
全国农村贫困监测调查显示,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77元,比上年增加894元。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上年。其主要特点:一是粮食丰收,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出售农产品数量增加,粮食、肉羊等部分大宗农产品市场价格回升。农民家庭一产经营净收入人均2826元,增长3.2%,增速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二是随着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等深入推进,贫困地区二三产业加快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可喜进展。农民家庭二三产业经营净收入人均897元,增长20.4%,增速比上年提高6.5个百分点。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分项收入增速全面快于全国农村居民。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210元,比上年增长11.8%,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2.3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3723元,增长6.9%,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119元,增长11.9%,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0.5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2325元,增长14.8%,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3.0个百分点。
以下省份,2017年农村贫困发生率全部在3%及以下的是:
吉林、安徽、海南
黑龙江、江西、贵州
内蒙古、湖北、河北
湖北、辽宁、宁夏
全国艺术表演团体机构与人员情况图
全国艺术表演团体赴农村演出情况图
2010年全国艺术表演团体分地区情况表
2009年,平均每个表演团体机构农村演出的场次数约为多少次:
8
83
121
1170
据2006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年末浙江省常住人口为4980万人,比上年增长1.67%。其中,男性人口2511.4万人,女性人口2468.6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0.43%和49.57%。全年出生人口50.78万人,出生率为10.29%;死亡人口26.75万人,死亡率为5.42%。
据对全省城乡住户抽样调查,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6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35元,分别比上年实际增长10.9%和9.3%。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6.4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0.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55.6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0.6平方米。
全年全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数964.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7.6万人;企业实际缴费人数722万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8.2亿元,支出192.3亿元,累计结余453.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5.9亿元,基金支付能力稳定上升,支付能力达26个月。参加失业保险人数504.4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3.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30.6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4.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04万人,比上年末增长33.3%。
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深化完善。全省已有城乡低保对象62.9万人,其中城镇8.9万人,月均补助145.5元/人;农村54万人,月均补助72.3元/人。年末全省各种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拥有床位10.69万张,收养人员7.56万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92%,城镇“三无”集中供养率98%。现有1500多个乡镇(街道)和2.7万个社区(村)建立了社会救助综合管理服务机构,分别占总数的98.6%和73.4%,社会救助工作人员3.8万名。
根据以上资料,2006年全省用于农村低保对象的补助支出约为:
0.39亿元
4.69亿元
0.13亿元
1.55亿元
2013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896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3%,高出GDP实际增速1.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速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2.3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性收入4025元,占人均纯收入的45.2%,比上年名义增长16.8%,家庭经营纯收入3793元,占人均纯收入的42.6%,名义增长7.4%,转移性收入784元,占人均纯收入的8.9%,名义增长14.2%;财产性收入294元,占人均纯收入的3.3%,名义增长17.7%。
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626元,同比增长9%,增幅比城镇居民人均现金消费支出增速快3.6个百分点。全年农民工总量26849万人,比上年增加633万人,其中,本地农民工10284万人,增长3.6%;外出农民工16610万人,增长1.7%。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2609元,增长13.9%。
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7%。在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名义增长9.2%,经营净收入名义增长9.8%,财产性收入名义增长14.6%,转移性收入名义增长10.1%。
2012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纯收入约为:
3446元
3532元
3793元
4025元
其中白色代表城镇居民,黑色代表农村居民。
该市城镇居民的人均工作时间比农村居民少:
5.7%
5.4%
5.1%
4.8%
民政部副部长表示,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特别是城乡户籍制度、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同时将各地村民自治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固化、深化,有必要在总结的基础上,对原村委会组织法进行修订。
上诉讲话主要阐述了对原村委会组织法进行修订的:
程序
经验
必要性
历史
随着农村人口快速向城市转移,教育资源的供给并未随之增容,如调整中小学布局,扩建、新建学校,调配师资等。单纯靠挖掘潜力“加双筷子”的办法应对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终究难以为继。人口城市化是不可逆的趋势,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化,不是简单把农村学生留在农村,事实上也是留不住的,应顺应城市化发展的趋势,随人口流动来配置和供给教育资源。子女教育往往是农村进城人口的第一需求,解决好农民子女进城教育的问题,也是推动农村人口就地城市化的基础。
这段文字针对的主要问题是:
教育资源调配与现实需求严重脱节
人口快速流动给城市发展造成压力
农村转移人口在城市生活中遇到障碍
城镇化背景下教育资源供给存在矛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为实现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打下了坚实基础。
从地区看,东部地区已率先基本脱贫,中西部地区贫困人口数量全面下降,2017年末,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1067万人,五年累计下降78.1%;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3.9%下降到0.8%,下降3.1个百分点,已率先基本实现脱贫。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344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112万人,累计减少2334万人,下降幅度为67.7%。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0.5%下降到3.4%,下降7.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508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634万人,累计减少3452万人,下降幅度为67.9%;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17.6%下降到2017年末的5.6%,下降12.0个百分点。
从贫困区域看,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八省区减贫成效更加突出,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贫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9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4139万人,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总规模的六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3.2% 下降至2017年末的7.2%,五年累计下降16.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2个百分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54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3527万人,下降幅度为69.6%;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4.4%下降至2017年末的7.4%,累计下降17.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4个百分点。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民族八省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032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2089万人,下降幅度为66.9%,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规模的三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1.1%下降至2017年末的6.9%,累计下降14.2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8个百分点。
关于农村贫困人口数据,无法由以上材料推出的是:
按2012年末至2017年末西部年均农村贫困人口减少量计算,2019年末我国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将少于300万人
2012年末至2017年末,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总规模的34%
2012年末至2017年末,农村减贫幅度东部地区要大于民族八省区
按照中部地区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速率计算,中部地区要达到2017年末东部地区农村贫困发生率水平还需要约2年时间
下列与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有关的说法错误的是: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宅基地使用权
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
家庭承包经营的重要特征是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