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005年,我国农村发电量占用电量比重最大的年份是( )。
2000年
2001年
2003年
2005年
下图是2007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现金支出情况,图中已标明各项支出金额。请根据图中信息回答下列各题:
转移性支出占我国农村居民家庭现金支出的比重为:
61%
32%
6%
5%
据统计,2014年报考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数达20.7万人,比2013年增加近4万人,增幅为22%,可谓场面“火爆”。
2014年,我国社工考试报名人数排在第六位的是:
四川
福建
上海
山东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农村16岁及以上劳动年龄人口数为5.12亿,其中,农业劳动力数为2.94亿。
农村16岁及以上劳动年龄人口中,16-20岁年龄组人口比重为9.1%,21-30岁为17.4%,31-40岁为18.4%,41-50岁为20.4%,50岁以上为34.7%。
农村农业劳动力中,16-20岁年龄人口比重为3.4%,21-30岁为16.7%,31-40岁为19.2%,41-50岁为26.3%,50岁以上为34.4%。
农村16岁及以上劳动年龄人口中,41岁及以上年龄组的人口数约为()亿。
1.04
1.78
2.39
2.82
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83元,比上年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5.0%。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283元,增长3.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3元,增长6.3%。
按收入来源分,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0590元,增长4.9%;人均经营性收入6175元,增长4.8%;人均财产净收入3227元,增长4.9%;人均转移净收入6892元,增长5.5%。
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538元,比上年增长1.8%。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391元,增长0.3%;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632元,增长4.5%。
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城镇居民的是:
工资性收入
经营净收入
财产净收入
转移净收入
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6853万人;贫困发生率(指年末农村贫困人口占目标调查人口的比重)为3.1%,比2012年末下降7.1个百分点。2017年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77元,比上年增长10.5%。
2017年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加的金额是:
782元
853元
891元
1069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持续较快增长,消费水平稳步提高,消费结构优化升级,生活质量明显提升,人民生活正阔步迈向全面小康。
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33元,比2000年增长4.4倍。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559元,比2012年增长78.9%,年均增长8.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063元,比2012年增长64.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328元,比2012年增长99.9%。
2019年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人均食品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8.2%,比2000年下降14.0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7.6%,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0.0%,分别比2000年下降11.0和18.3个百分点。
2019年,全国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彩色电视机120.6台、洗衣机96.0台、电冰箱100.9台、空调115.6台、汽车35.3辆。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9.8平方米,比2002年增长62.1%;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8.9平方米,比2000年增长97.2%。全国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支出2862元,比2000年年均增长14.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较2000年提高6.1个百分点。全国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902元,比2000年年均增长13.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较2000年提高2.9个百分点。
以2012年为基期,2019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增幅比城镇居民:
高25.2个百分点
高35.9个百分点
高41.3个百分点
高54.5个百分点
苏南地区21~40岁农村常住劳动力人口比苏中地区多( )万人。
127.32
152.2
180.02
187.14
假设各省市农村人口比例相同,则2001年农民总收入最高的省市是:
四川
湖南
北京
上海
“十一五”期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3255元提高到2010年的5919元,增加2664元,年均增长12.7%;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年均增长8.9%。比“十五”期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速度高3.6个百分点。
2010年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人均2431元,比2005年增加1257元,增长1.1倍,年均增长15.7%。在工资性收入中,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人均1178元,比2005年增加610元,增长1.1倍,年均增长15.7%;外出务工收入人均1015元,比2005年增加557元,增长1.2倍,年均增长17.2%。
2010年农村居民家庭生产经营纯收入人均2833元,比2005年增加988元,增长53.6%,年均增长9.0%,其中,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人均2231元,比2005年增加761元,增长51.8%,年均增长8.7%。农村居民家庭从事第二产业生产经营得到的纯收入人均182元,比2005年增加74元,增长68.2%;从事第三产业生产经营得到的纯收入人均420元,比2005年增加153元,增长57.4%。
2010年农村居民得到的转移性收入人均453元,比2005年增加305元,增长2.1倍,其中,2010年各级政府给予的农业生产补贴收入人均118元,比2005年增加100元,增长5.5倍;2010年农村居民领取的离退休金、养老金人均113元,比2005年增加82元,增长2.7倍;2010年农村居民报销医疗费人均27元,比2005年增加24元,增长8.7倍;2010年农村居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收入人均12元,比2008年增加7元,增长1.5倍。
2010年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人均202元,比2005年增加114元,增长1.3倍,年均增长18.0%,年均增速比“十五”期间高3.5个百分点。
“十一五”期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名义增长率约为:
58.2%
63.7%
74.5%
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