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将于2011年底实现全覆盖。新农保的资金来源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支付部分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国家财政支付的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这表明:
养老不仅是家庭的责任,也是社会和政府的责任
我国实现了农村和城市社会保障的完全统一
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是资金来源多样化的保障制度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2012年末,全国总人口135404万人,出生人口1635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2.10‰,比上年提高0.17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7.15‰,比上年提高0.01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比上年提高0.16个千分点。
从性别结构看,男性人口69395万人,女性人口66009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5.13(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比上年末下降0.0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70,比上年末下降0.08。
从年龄构成看,60岁及以上人口19390万人,占总人口的14.32%,比上年末提高0.5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12714万人,占总人口的9.39%,比上年末提高0.27个百分点;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9372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345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9.22%,比上年末下降0.60个百分点,比重首次下降。
从城乡结构看,城镇人口711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03万人;乡村人口6422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434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52.57%,比上年末提高1.30个百分点。全国流动人口为2.36亿人,增长率比上年末提高2.92个百分点。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670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84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数3710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88万人。
2011全国城镇人口与乡村人口之比是:
0.90
0.95
1.05
1.15
2011—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人次增长率最高的是( )年:
2011
2012
2013
2014
2011~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同比增长幅度最高的是( )年:
2011
2012
2013
2014
2010—2014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最多的一年比人数最少的一年多了( )亿:
0.31
0.34
0.65
1
2011年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642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5914万人。2011年度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5278万人,比上年增加1055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5863万人。
2011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221万人,有553万城镇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80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92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全年全国共帮助5.7万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1人就业。组织2.4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的工作。
2011年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839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84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1565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6826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163万人和521万人。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414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56万人。年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628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50万人。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提高,且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年末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4725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77.3%,比上年末提高1.1个百分点。
全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6895亿元,比上年增长25.9%,其中征缴收入13956亿元,比上年增长25.6%。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272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12765亿元,比上年增长20.9%。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9497亿元。
若年初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与年末相同,2011年人均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为:
3943元/人
5951元/人
4862元/人
4659元/人
在2013—2016年,我国乡村人口增幅最大的年份是: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05年与2004年对比,全国乡村人口比重:
下降1.2
上升1.2个百分点
下降1.2个百分点
上升1.2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开始领取新农保养老金的年龄是:
男60周岁,女55周岁
男女同为55周岁
男女同为60周岁
男55周岁,女50周岁
1949-2008年江苏省城镇人口变化经历了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57年。全省城镇人口由437万人增加到782万人,年均增长7.5%,是总人口年均增长速度(2.2%)的3.43倍;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由1949年的12.4%迅速上升到1957年的18.7%。
第二阶段:1958-1978年。1958年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9.5%,1960年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最高,达到20.62%。1961年起城镇人口总数开始减少,1970年降至最低,城镇人口比重仅相当于1949年的水平,为12.5%。此后开始缓慢回升,1978年城镇人口比重达到13.7%,乡村人口总数为5033.55万人,占总人口的86.3%。20年间,全省城镇人口减少了28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下降5.8个百分点。
第三阶段:1979-1989年。这期间,建制镇由1979年的115个增加到1989年的392个;城镇人口由874万人增加到1366万人,增长了56.1%,年均增长4.55%,城镇人口比重上升6.1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0.61个百分点。
第四阶段:1990-1997年。这期间,全省省辖市(地级市)由11个增加到13个,县级市由14个增加到31个,建制镇由522个增加到1018个;城镇人口增长46.2%,年均增长5.58%,城镇人口比重由21.56%提高到29.85%,上升8.29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1.18个百分点。1997年全省城镇人口达到2133.65万人。
第五阶段:1998-2008年。这一阶段,城镇人口由2262.47万人增加到4168.48万人,年均增加190.60万人,增长84.24%;年均增长6.30%,2008年,城镇人口比重比1998年的31.5%多22.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2.28个百分点。
2008年江苏省乡村人口总数是:
3106万人
3508万人
4019万人
425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