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化城市活动中,某街道工作人员想借助如图所示的直角墙角,用28米长的篱笆围成一个矩形花园ABCD,篱笆只围AB、BC两边。图中的P为一棵直径为1米的树,其与墙CD、AD的最短距离分别是14米和5米,若要将这棵树围在花园内,则花园的最大面积为多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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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有甲乙丙丁四家书店,其中甲书店的各种图书都能在乙书店找到,在乙书店出售的图书一定也在丙书店出售,而丙书店有一些图书在丁书店中也有销售。
由此可以推出:
甲书店中有一些图书能在丁书店中找到
乙书店中有一些图书能在丁书店中找到
丁书店中所有的图书都能够在乙书店中找到
甲书店中所有的图书都能在丙书店中找到
S省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质监局”)接G省乙公司X市经销部举报称,X市甲公司有600余箱假冒其所生产的“乙牌”瓷砖,质监局当天下午派执法人员到甲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甲公司正在加工处理“乙牌”瓷砖。经现场陪同人员乙公司X市经销部销售经理王某初步鉴定,该批瓷砖在包装上与乙公司产品存在差异,应为假冒。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检查情况,以甲公司该批瓷砖涉嫌存在“质量问题”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当场对该批瓷砖进行了扣押,并现场向甲公司送达了《质量技术监督扣押决定书》。后经调查,甲公司的“乙牌”瓷砖确系真品,系甲公司直接从乙公司购买,而乙公司X市经销部系“乙牌”瓷砖在S省唯一总代理,该经销部未曾向甲公司销售过“乙牌”瓷砖,其在未做认真调查的情况下认为甲公司的“乙牌”瓷砖为假冒,故而报案。质监局根据后来查实的事实证据,做出了《质量技术监督解除扣押决定书》。
如果甲公司认为X市质监局扣押其财产的行为违法,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要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被告应当是:
X市质监局
乙公司X市经销部
乙公司X市经销部销售经理王某
X市质监局和乙公司X市经销部
甲长期下落不明,经其配偶乙向法院申请,法院判决宣告甲死亡。其后,乙就与丁结婚,并将一6岁的儿子送给丙收养,双方办理了收养手续。实际上甲并未死亡。经甲请求法院撤销了对其死亡的宣告。甲回家后发现儿子被人收养,乙也改嫁他人,幸丁已死亡。因此,甲就要求与乙恢复婚姻关系,并以自己未同意将儿子送丙收养主张收养无效。关于甲可否与乙自动恢复婚姻关系及甲的儿子与丙间的收养关系是否无效,下列正确的是:
不能自动恢复婚姻关系、收养关系有效
能自动恢复婚姻关系、收养关系无效
能自动恢复婚姻关系、收养关系有效
不能自动恢复婚姻关系、收养关系无效
农业转型过程中,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切忌_______、揠苗助长,以行政力量_______甚至强推农业规模化。
依次填入横线处最恰当的一项是:
李代桃僵 指导
大包大揽 引导
越俎代庖 主导
鞭打快牛 倡导
甲将自有房屋出售给乙,乙将双方约定的房款支付给甲,将房子交给儿子丙使用。后由于价格变动,甲又将房子出售给丁,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此时,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
甲
乙
丙
丁
基本案情:2013年2月19日,张某向S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获取“本市116地块项目土地出让金缴款凭证”的政府信息。S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经至其档案中心以“缴款凭证”为关键词进行手工查找,未找到名为“缴款凭证”的116地块项目土地出让金缴款凭证的政府信息,遂认定其未制作过原告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答复张某,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张某不服,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裁判结果:经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申请公开的相关缴款凭证,应泛指被告收取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缴纳本市116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形成的书面凭证。在日常生活中,这种证明缴纳款项凭证的名称或许为缴款凭证,或许为收据、发票等,并不局限于缴款凭证的表述。原告作为普通公民,认为其无法知晓相关缴款凭证的规范名称,仅以此缴款凭证描述其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内容的主张具有合理性。而与之相对应,被告系本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知晓其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开具给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凭证的规范名称,但在未与原告确认的前提下,擅自认为原告仅要求获取名称为缴款凭证的相关政府信息,并仅以缴款凭证为关键词至其档案中心进行检索,显然检索方式失当,应为未能尽到检索义务,据此所认定的相关政府信息不存在的结论,也属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撤销被诉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责令被告重新作出答复。一审宣判后,当事人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是:“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这是本案中被告做出答复的法律依据,根据案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被告适用法律错误
被告应当告知张某到其他行政机关申请信息公开
被告应当尽到信息查询检索义务,以证明信息是否存在
被告在以“缴款凭证”检索未果时,应与张某沟通确认信息内容
村民姜某承包了村里的果园。因铁路建设需要,征地部门在未与姜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强制清除了果园的果树。姜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强制清除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复议机关作出由征地部门与姜某补签补偿协议的决定,姜某不服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复议机关与征地部门是本案的共同被告
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合法合理,法院应当判决维持
征地部门应当赔偿姜某的损失,赔偿数额不低于补偿标准
姜某应当对清除果园所造成的损失数额承担举证责任
人类对技术的乐观或悲观倾向由来已久,但普林斯顿大学历史学家爱德华·泰纳的说法可能会使你大吃一惊:技术不仅没有给人类缔造福祉,反而极大地报复了人类。技术反噬人类的事例,我们可以举出许多;但我们与其把泰纳的说法当成一种绝望的声音,不如把它视为一种警告。日益复杂的技术文明常常会带来无法预料的结果,这些结果与人们当初的良好愿望大相径庭。
最能准确概括上述文字内容的是:
泰纳的说法表现出对技术的悲观倾向,我们对科学技术的看法应该是乐观的,但也应该吸取泰纳说法中的有益因素
我们不能因为泰纳的说法而对技术绝望,但应对技术可能带来的无法预料的后果保持警惕
泰纳的说法并不是危言耸听,技术给人类带来的灾难已经印证(或者部分印证)了泰纳说法的合理性
泰纳的说法缺乏辩证,他只是认识到技术对人类的疯狂报复,而没有认识到技术毕竟还是掌握在人的手中
某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开展研究性教学活动,老师让学生提出关于“如何提升基层政府公信力”的建议。
在学生给出的建议中,错误的是:
接受监督,让群众成为决策主体
注重诚信,避免“塔西佗陷阱”
关注民生,提高行政管理能力
优化服务,与群众保持和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