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次国际会议上,每国有1-2名代表参会,参会代表没有多重国籍的人。其中,甲、乙、丙和丁四人分别来自英国、德国和美国3个国家。已知:
(1)甲、乙至少有1人来自英国;
(2)乙、丙至少有1人来自德国。
如果甲、丙、丁至少有2人来自英美两国,则下列( )项是不可能的。
甲来自德国
乙来自德国
丙来自英国
丁来自英国
甲、乙、丙、丁四位同学正在商量小组作业的分工,他们当中一个人负责宣传资料,一个人负责收集素材,一个人负责写发言稿,一个人负责录制短视频。已知:
①乙不负责宣传资料,也不负责写发言稿;
②甲不负责宣传资料,也不负责录制短视频;
③丁不负责写发言稿,也不负责录制短视频;
④丙不负责录制短视频,也不负责宣传资料;
⑤如果甲不负责写发言稿,那么丁不负责宣传资料。
那么负责收集素材的是:( )。
甲
乙
丙
丁
某工厂的一个生产小组,当每个工人都在岗位工作时,9小时可以完成一项生产任务。如果交换工人甲和乙的岗位,其他人不变,可提前1小时完成任务;如果交换工人丙和丁的岗位,其他人不变,也可提前1小时完成任务。如果同时交换甲和乙、丙和丁的岗位,其他人不变,可以提前多少小时完成这项任务:
1.4
1.8
2.2
2.6
根据我国宪法,下列关于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村
某橡胶厂是国有企业,为了生产需要,于2009年3月,在没有提出申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己主厂房旁边建造了315平方米的临时简易房。建造简易房时该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下属机构城乡管理监察大队(以下简称“城管监察大队”)曾对该行为进行过制止,但橡胶厂没有停止建造行为。4月初,简易房建成。2009年5月20日,县城管监察大队又向橡胶厂发出通知,重申该简易房属违章建筑,限其于5月31日之前自行拆除。6月1日,城管监察大队以橡胶厂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建造简易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和《××市建筑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为由,作出关于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简易房的决定。橡胶厂在接到该决定后,既未起诉,也未拆除。城管监察大队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法院经审查后发现,城管监察大队只是县建委的下属机构,无权做出行政处理决定,遂决定对此申请不予执行。城管监察大队认为,法院只有执行权,没有审查权,法院不予执行是错误的。
下列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该行政处理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说法,错误的是:
不能审查
只能就强制拆除的处理决定进行审查,不能就其合法性进行审查
应当就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处理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合法性审查不应当包括对于主体合法性的审查
以下是一份城管工作日记:2009年5月1日,A小区居民投诉,说小区里的绿地被人私自破坏,并种上了青菜。我们派了4名队员前往该小区实地查看,情况属实。原本草皮覆盖的小区坡地,被人为地划出了一块长约4米、宽约2米的青菜种植区,我们做好了现场勘查笔录。经多方访查,我们得知这是该小区一名老人所为,老人承认是自己做的,但称并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我们现场出示了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老人当即认错并承诺尽快把青菜处理掉。按照条例,破坏绿化的个人或组织,应处以罚款100元到2000元,但是考虑到老人生活困难,经报局领导同意,免除了对他的行政处罚。
本案中,城管最终免除了对老人的行政处罚。关于不予处罚情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年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主动取消违法行为后果的
2017年是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区花是:
芙蓉花
牡丹花
紫荆花
玫瑰花
南极可以、应该,甚至是必须被视为“准全球公域”。通常认为,全球公域是指处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区域及其资源。它属于全人类共有,人人都可以使用。《南极条约》对南极领土主权问题的搁置奠定了南极作为“准全球公域”的法律基础,而“开放”“和平”“科研自由”等规定,实际上赋予了南极公域的性质。“南极应只用于和平目的”这一规定,使得南极地区成为冷战期间一块难得的净土:避免遭受战争摧残,而且成功实现了无核化。
以下各项如果为真,最能支持上述论点的是:
南极大陆蕴藏着丰富的生物资源、水资源,市场潜能巨大
南极治理的主导权长期掌握在少数科技发达的西方国家手中
美国组建了南极支援特遣队,常驻新西兰负责空军的南极飞行行动
若南极冰盖消融,海平面将上升57米,这直接关系到人类的共同命运
教师让四名学生每人去拿一只桌球,不论什么颜色。学生拿了球后,教师发现唯一的一只白球被拿走了,问谁拿了白球。
甲说:我没有拿白球。
乙说:是丁拿的白球。
丙说:是乙拿的白球。
丁说:白球不是我拿的。
如果四人中只有一人说的是真话,那么拿了白球的是:
甲
乙
丙
丁
有一盗窃案件,据侦查系二人作案。并初步认定甲乙丙丁戊五人是嫌疑犯。而且查知以下情况:
(1)甲、丁二人中至少有一人是罪犯;
(2)如果丁是罪犯,戊一定是罪犯;
(3)只有在丙参与时,乙才能作案;
(4)如果乙不是罪犯,那么甲也不是罪犯;
(5)丙没有作案时间。
请问,罪犯是:
乙和丙
丁和戊
甲和乙
甲和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