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与2004年对比,男性人口比重:
有所上升
有所下降
无法判断
基本没变
截至2019年底,广东省常住人口11521万人,比上年底增加175万人。其中,男性6022.03万人、女性5498.97万人,人口密度为641人/平方公里。2019年底,全省城镇化率(城镇常住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71.40%,同比提高0.70个百分点。其中,珠三角九市的城镇化率为86.28%。
截至2019年底,珠三角九市城镇常住人口约( )万人。
5436
5562
6200
6268
只有政府停止向农民征税并且保障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农民才可能脱去沉重的生活负担,但是由于我国农民人口众多,占到总人口的三分之二,而政府并没有负担如此大的人口的经济财力。由此可见:
农民是政府的负担,应该将农民搬迁入城镇来减少政府负担
农民的生活负担依然沉重
要在农村发展手工业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要加强农村的教育建设,让改变从教育开始
实现“四个率先”,是中央对上海的要求,是上海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必经之途。加快推进“四个率先”,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根本保证,是各项工作的总纲,我们必须把握这一主线,使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这里提到的“四个率先”是指:
率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率先推进体制改革、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率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推进改革开放、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率先推进改革开放、率先改变经济运行环境、率先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率先实现小康目标
率先推进改革开放、率先提高国际竞争力、率先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根据中央的十二五规划建议,深圳市深入分析了当前经济工作,明确了未来五年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在未来五年,深圳不仅要在十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年均增长10%左右,2015年GDP超过1.5万亿元、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9万元的目标,还要将自身基本建成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民生幸福城市、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加快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迈进。因此,实现“十二五规划建议”目标可谓是任重道远。
这段话主要支持了这样一个观点,即:
深圳市明确了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工作思路和重大任务
深圳市“十二五规划建议”包括很多内容
深圳市实现“十二五规划建议”目标任重道远
未来五年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宏伟远大
目前,流动人口虽然进入城市工作生活,但未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制度的隔离客观上强化了人口的地缘、乡缘、亲缘关系,加剧社会分化,在城市内部出现了新的二元结构。一些城市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倒挂,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存在经济利益冲突,极易激发社会矛盾。流动人口家庭成员长期分离,造成儿童监护失责、情感缺失、婚姻不稳定、留守老人和妇女受侵害等问题,影响家庭幸福和社会长治久安。
以上文段意在说明:
制度的隔离使流动人口不可能融入城市社会
流动人口的进入会导致市内部出现二元结构
让流动人口真正融入城市,社会才能长治久安
解决流动人口家庭成员分离问题是瓦解城市二元结构的关键所在
确实,在世界上,要办成几件事,没有实干的精神是不行的,古今中外,凡有建树的人物,大都踏踏实实埋头苦干。无数事实证明:只有实干,才能改变社会落后的现状,只有实干,才能发掘科学的宝藏。千百年来,人们就是依靠这种实干精神,促进科学的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
这段文字的中心意思是:
在世界上,要办成几件事,没有实干的精神是不行的
实干精神能促进科学的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
实干能改变社会落后的现状,发掘科学的宝藏
有所建树的人都能踏踏实实埋头苦干
2012年末,全国总人口135404万人,出生人口1635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2.10‰,比上年提高0.17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7.15‰,比上年提高0.01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比上年提高0.16个千分点。
从性别结构看,男性人口69395万人,女性人口66009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5.13(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比上年末下降0.0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70,比上年末下降0.08。
从年龄构成看,60岁及以上人口19390万人,占总人口的14.32%,比上年末提高0.5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12714万人,占总人口的9.39%,比上年末提高0.27个百分点;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9372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345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9.22%,比上年末下降0.60个百分点,比重首次下降。
从城乡结构看,城镇人口711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03万人;乡村人口6422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434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52.57%,比上年末提高1.30个百分点。全国流动人口为2.36亿人,增长率比上年末提高2.92个百分点。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670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84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数3710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88万人。
2011全国城镇人口与乡村人口之比是:
0.90
0.95
1.05
1.15
在以2015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中,江苏最终样本量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0.94%。调查显示:2015年11月1日零时江苏常住人口为7973万人,同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107万人,增长1.36%。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64万人,占13.35%;15~64岁人口为5910万人,占74.13%;65岁及以上人口为999万人,占12.53%。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3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9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64个百分点。
全省常住人口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为1230万人,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人口为1356万人;初中文化程度人口为2741万人;小学文化程度人口为1744万人。
两次调查的5年间,江苏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
142万人
107万人
116万人
99万人
老年抚养比是指老年人口数量与劳动年龄人口数量的比值,2010年,我国农村的老年抚养比约为:
10.0%
12.5%
14.2%
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