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红利是指一个国家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较大,抚养率比较低,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人口条件。目前,我国正处于人口红利的( )阶段。
成熟
发展
停滞
下降
根据测算,全国城乡普遍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将使总人口在2030年达到14.53亿,峰值人口增加1500万;2050年,总人口下降为13.85亿,但比现行生育率增加约5000万。“单独二胎”与现行生育政策相比,2030年老龄化水平从24.1%降低到23.8%;2050年从34.1%降到32.8%;直到2074年以后,该政策会影响老年人口数量。另外,城乡普遍推行“单独二胎”政策15年,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开始增加,2030年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数量从8.75亿升到8.77亿;2050年从7.00亿升至7.26亿。
资料表明,按现行生育率2050年我国总人口约为:
13.15亿人
12.38亿人
12.35亿人
13.35亿人
2012年末我国总人口为13540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7118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2.6%,比上年末提高1.3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为1635万人,出生率为12.10‰;死亡人口为966万人,死亡率为7.15‰;自然增长率为4.9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70(女性=100)。
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1)1991~2012年二十二年,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
(2)1991~2012年二十二年,我国人口出生率下降幅度最大的年份是1992年
(3)2011年我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48.7%
0个
1个
2个
3个
男性失业人口在全部劳动力人口中所占比重比女性失业人口:
约少0.6个百分点
约少0.7个百分点
约多0.6个百分点
约多0.7个百分点
改革开放以来,某省从业人员总量伴随经济增长而持续增加,城乡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经过调整逐步合理,从业人员素质逐步提高,城镇登记失业率稳中有降,成功地解决了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城市化进程中的就业问题。至2007年底,某省从业人员总量达到2015.33万人,比1978年底增加1090.92万人,年均增长2.7%,全省从业人员占全省总人口比重比1978年上升了18.5个百分点,达到56.3%。其中,全省城镇从业人员数673.26万人,比1978年增长了2.26倍。仅2001—2007年7年间就增加251.16万人,占1978年以来增加人数的53.8%。从2003年以来,城镇登记失业率持续下降,2007年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比2002年低0.3个百分点,比全国同期平均水平低0.1个百分点。人员素质显著提高。全省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从1978年的8.41万人增加到2007年的62.38万人。1982年至2007年,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0.6%上升到4.8%,高中(含中专)人口所占比重从5.7%上升到12.0%,而文盲、半文盲人口比重从25.2 %下降到10.0%。人员素质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增加,为全省经济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文中资料,可推算出1978年该省总人口大约为:
2162万人
2446万人
2542万人
2668万人
根据各省(市)年末总人口推算,在2001年人均GDP比较中,下列正确的是:
湖北>四川>福建>湖南
湖北>福建>湖南>四川
福建>湖北>湖南>四川
福建>湖北>四川>湖南
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8979万人,约占总人口的22.89%;15—64岁的人口为88793万人,约占总人口的70.15%;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8811万人,约占总人口的6.96%。同1990年的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约4.80%,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约1.39%。
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15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比大约是:
70.15%
75.72%
76.11%
77.11%
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8979万人,约占总人口的22.89%;15—64岁的人口为88793万人,约占总人口的70.15%;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8811万人,约占总人口的6.96%。同1990年的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约4.80%,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约1.39%。
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比大约是:
22.89%
5.57%
6.96%
8.62%
2006年末,福建省全省常住人口为3558万人,其中,男性人口1797万人,女性人口1761万人。全年净增人口23万人,比上年增长0.65%,自2000年以来,人口总量持续保持低速增长的态势。
2001-2005年期间,福建省总人口约增长了:
2.7%
32.5‰
120万
140万
据2006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年末浙江省常住人口为4980万人,比上年增长1.67%。其中,男性人口2511.4万人,女性人口2468.6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0.43%和49.57%。全年出生人口50.78万人,出生率为10.29%;死亡人口26.75万人,死亡率为5.42%。
据对全省城乡住户抽样调查,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6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35元,分别比上年实际增长10.9%和9.3%。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6.4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0.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55.6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0.6平方米。
全年全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数964.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7.6万人;企业实际缴费人数722万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8.2亿元,支出192.3亿元,累计结余453.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5.9亿元,基金支付能力稳定上升,支付能力达26个月。参加失业保险人数504.4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3.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30.6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4.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04万人,比上年末增长33.3%。
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深化完善。全省已有城乡低保对象62.9万人,其中城镇8.9万人,月均补助145.5元/人;农村54万人,月均补助72.3元/人。年末全省各种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拥有床位10.69万张,收养人员7.56万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92%,城镇“三无”集中供养率98%。现有1500多个乡镇(街道)和2.7万个社区(村)建立了社会救助综合管理服务机构,分别占总数的98.6%和73.4%,社会救助工作人员3.8万名。
2006年浙江省自然增长人口为:
24.03万人
27.46万人
29.51万人
32.7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