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接收党员。新冠肺炎“战疫”中,许多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公安民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干部群众等纷纷“火线入党”。关于在抢险救灾、抗击疫情等重大任务第一线发展党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应当进行入党宣誓
在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或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的,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
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
已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可及时吸收其为正式党员
为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某社区开设了长者食堂,向社区内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一日三餐。该食堂饭菜价格远低于市场价,且品种多样、味道极佳、分量充足,然而每天到该食堂就餐的老年人数量并不多。
以下各项如果为真,最能解释这一现象的是:
社区内多数老年人选择送餐上门而非到食堂用餐
该社区内和周边有许多深受当地居民喜爱的餐馆
该长者食堂占地面积较大,食堂内就餐座位充足
符合就餐条件的老年人在社区居民中的占比不高
某研究调查了5000名“80前”和5000名“80后”“愿意转变为非农户口”的农民工。图1说明的是这些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情况,如,愿意转变为非农户口的“80前”农民工中有16.1%的人具有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
当被问及“如果转变为非农户口需要交回承包地,是否还愿意转变为非农户口”时,他们中一些人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图2说明的是图1中各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即使交回承包地,仍愿意转变为非农户口”的情况,是对图1情况的进一步调查,如,在愿意转变为非农户口的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80后”农民工中,有51.1%的人即使交回承包地,仍愿意转变为非农户口。
图例中,“小学及以下”等是指农民工的文化程度。
图1愿意转变为非农户口的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构
图2各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即使交回承包地,仍愿意转变为非农户口”的比重
在不考虑是否交回承包地时,愿意转变为非农户口的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农民工占所有愿意转变为非农户口的农民工的比重约为
16.1%
17.4%
18.6%
34.7%
《社区矫正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社区矫正工作专门立法。该法明确了社区矫正的目标和工作原则,规定社区矫正是为了“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
促进社会和谐
营造邻里相助的氛围
预防和减少犯罪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幸福小区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小区自治程度高,拥有专业物业管理服务,优秀的社区文化,物业团队,业主遵循规则和契约精神。某小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程度高,并且已经拥有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团队和优秀的社区文化。那么只要建立物业团队与业主之间的规则和契约,该小区就是幸福小区了。
下列选项中,最能指出上述论证缺陷的是:
默认了建立了规则和契约,物业团队和业主就都会遵循
默认了小区业主和物业团队都希望打造幸福小区
默认了所有的小区都有成为幸福小区的可能性
默认了幸福小区的条件没有地区的差异
B市的张女士在H区将私家车停在马路边,到饭店吃饭,吃完饭后发现车上有一张“停车记录告知单”。张女士不明白这张“告知单”是什么,通过网络查询,得知如下信息:B市从2011年4月1日起,交通协管员发现机动车未在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的,按规定须填写两份单子:一份是《B市交通协管员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简称《告知单》),一份是《B市交通协管员道路停车记录报告单》(简称《报告单》)。交通协管员在违章车辆前车门的玻璃上粘贴《告知单》后,通过相机或摄像记录停车事实,将《报告单》和图像视频资料报告交管部门,由交警审核确认属于违章停放机动车行为的,交管部门将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邮寄信函将违法行为告知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收到《告知单》后,可以在24小时后登录交管部门对外网站查询是否属于违法停放机动车的行为。
对交通协管员贴《告知单》的行为,从行政法律关系的角度判断正确的是:
协管员是行政主体
张女士是行政相对人
这是一种对外部的行政法律关系
协管员是受委托实施行政行为的个人
某单位有甲和乙2个办公室,分别有职工5人和4人。每周从这9名职工中随机抽取1人下沉社区担任志愿者(同一人有可能被连续、重复选中)。问7月前2周的志愿者均来自甲办公室的概率在以下哪个范围内?
不到25%
25%~35%之间
35%~45%之间
超过45%
为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某社区开设了长者食堂,向社区内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一日三餐。该食堂饭菜价格远低于市场价,且品种多样、味道极佳、分量充足,然而每天到该食堂就餐的老年人数量并不多。
以下各项如果为真,最能解释这一现象的是:( )。
社区内多数老年人选择送餐上门而非到食堂用餐
该社区内和周边有许多深受当地居民喜爱的餐馆
该长者食堂占地面积较大,食堂内就餐座位充足
符合就餐条件的老年人在社区居民中的占比不高
为促进金融业发展,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山东省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意见》。下列不属于《意见》中要求单独设置金融工作办公室的是:
县级人民政府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
地级市人民政府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江苏省各级卫生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大力发展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全面推进中医药、卫生监督、科技人才建设和卫生行风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稳步发展。现将2006年江苏省卫生机构、床位、人员、医院工作、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等基本情况简报如下:
卫生机构总数继续增加。2006年末,江苏省卫生机构总数17143个(含诊所、医务室、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比上年增加1819个,增长11.87%。卫生机构总数增加较快的原因主要是各地加强了城市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今年新增社区卫生服务站1418个,较上年增长56.61%,新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个,增长74.07%,(相应的减少了卫生院65个,减少4.42%)。另外今年新增诊所229所,较上年增长11.19%。
2006年江苏省医疗机构16614个,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11442个,较上年增长17.21%,占医疗机构总数68.87%;营利性医疗机构5073个,较上年增长上2.65%,占医疗机构总数的30.53%。医疗机构按经济类型分,国有3736个,占全省医疗机构的22.48%;集体5871个,占35.34%;联营73个,占0.44%;私营医疗机构5275个,占31.75%。与上年比国有医疗机构增加193个,增长5.45%;集体医疗机构增加1215个,增长26.04%;私营医疗机构增长了5.97%。医疗机构中:医院1061个,比上年增加47个;卫生院1407个,比上年减少65个(减少的卫生院大多被改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395个,比上年增加23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48个,比上年减少了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07个;与上年相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8个,比上年增加80个。另外,诊所、医务室、卫生所、社区服务站13361个,较上年增加1732个。
与上年相比,2006年度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增长率比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增长率:
多17.46个百分点
少17.46个百分点
多26.04个百分点
少26.0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