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继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身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法定继承的上述规定,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王一夫妇与王一的父母在一次水灾中丧生,无法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王一只有弟弟王二,王一的妻子只有父亲,则王二既可以继承父母的那份遗产,又可以继承王一的全部遗产
离异的刘大与儿子(未成年)、弟弟刘二在一次事故中死亡,无法确定死亡先后时间,刘大和刘二有父母和弟弟刘三在世,则刘三也可分得那份遗产
李某和李妻与独生女(已婚)乘车外出,途中发生车祸,三人全部死亡,但无法确定死亡先后时间,则李女丈夫对李某夫妇遗产的继承顺序先于李某父母
马某与大儿子马大、孙子(马大所生独子)丧生,无法确定死亡先后时间,只有马某留下100万遗产,其亲属中只有马大之妻和二儿子马二,则马大之妻与马二继承的财产份额不同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该死亡子女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根据定义,下列属于代位继承的是:
老王膝下无子,老王立遗嘱,财产由他弟弟的儿子继承
张文夫妇因海难失踪,其子继承了他们的财产
李华只有一子,远居国外,李华死前未立遗嘱,李华的外甥欲继承李华的财产
吕先生一家不幸在旅游途中遭遇意外事件身亡,只7岁的孙子因为留在外婆家,而幸免于难。另外吕先生唯一的儿子前年因病去世,7岁的孙子因此继承吕先生的遗产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属于代位继承的是:
继承人甲在继承其父的遗产时突遭车祸死亡,财产由甲的儿子乙继承
甲先于其弟乙死亡,甲的儿子丙代父继承乙的遗产
甲乙系夫妻,在一次意外事故中,甲、乙先后死亡,其子丙继承二人遗产
甲乙系父子,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乙被推定先于其父甲死亡,乙的儿子继承了甲的遗产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的制度。
下列属于转继承的是:
老王与其妻子生有两个儿子,二儿子早年去世,留有一女,未满十八岁。老王去世后,在未立有遗嘱的情况下,该女孩要求继承老王的部分遗产
老李有价值50万元的房产一处。老李去世的当天,儿子小李在赶往医院办理后事的途中不幸遭遇车祸死亡,小李的儿子当即表示要继承老李的房产
孤寡老人老刘一直由邻居老张照顾,老刘在生前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老张。老刘去世后不久,老张心脏病发去世,老张的妻子要求继承老张应继承的部分份额
老黄生前一直由其外甥小赵照顾,老黄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小赵。老黄去世后,老黄的子女向法院提起争夺遗产的诉讼,法院作出判决前,小赵不幸去世,老黄的子女继承了这笔遗产
某一家三口因使用不合规的热水器导致集体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其中,丈夫的父母健在,妻子亦有妹妹作为继承人,女儿无继承人,现难以确定女儿的死亡先后时间,根据《民法典》,应推定:
年长的丈夫先死亡
丈夫和妻子同时死亡
女儿先死亡
三人同时死亡
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必须是公民个人的所有财产;必须是合法财产。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李某经法院宣告失踪一年后仍毫无音信,其个人财产可以视为遗产
张某去世后,其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并非都是张某的遗产
赵某病危时对家人说钱某欠自己的万余元赌债可以作为自己的遗产
王某因工伤死亡,其死亡补助金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共同体思想。马克思、恩格斯曾把无产阶级为之奋斗的共产主义社会确立为:
“无产者联合体”
“自由人联合体”
“无产阶级共同体”
“世界公民联合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在国际国内多个重要场合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并对其丰富内涵和实践路径作了深入阐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明确回答了世界向何处去、崛起的中国向何处去、新形势下中国怎样办外交等重大命题,是当代中国外交理论的重大创新成果之一,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之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超越了西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蕴含着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必将有力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任何重大理论创新都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往往都是在继承前人思想精髓的基础上,结合新的现实条件和具体实践发展起来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在继承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传统文化思想精髓的基础上形成的理论创新成果。
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往往有其核心范畴,用以统摄理论体系中的相关概念,保证理论体系概念间的自洽和逻辑上的贯通。人类命运共同体可以说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体系的核心范畴,它引领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外交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一部人类思想发展史,也是一部思想超越史。没有思想上的不断超越,人类社会就无法不断前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多个方面体现出对近代以来西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的超越。正因为这些超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已经得到国际学术界的肯定,被认为是一种新的秩序观、价值观乃至新的哲学。当前,国际社会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认可度不断提升。
2017年2月,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第五十五届会议在其通过的“非洲发展新伙伴关系的社会层面”决议中,明确写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愿景。这是联合国决议首次写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体现了广大成员国对这一理念的支持。联合国秘书长表示,联合国“践行多边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共同体思想。马克思、恩格斯曾把无产阶级为之奋斗的共产主义社会确立为:
“无产者联合体”
“自由人联合体”
“无产阶级共同体”
“世界公民联合体”
甲、乙为夫妻,父母均已去世,且无子女。甲只有一姐丙,乙只有一妹丁。丙、丁均独自生活,多年不与甲、乙来往。后甲、乙外出旅游发生车祸,甲当场死亡。乙一天后去世。经查甲、乙二人遗产共价值一百万元,二人均未留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应如何处理:
由丙独自继承
由丁继承
丙、丁分别继承五十万元
收归国家所有
某市旱季水源不足,自来水公司计划在下周七天内选择两天停止供水,若要求停水的两天不相连,则自来水公司共有几种停水方案: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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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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