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述城市中,2016年末( )市常住人口数量同比增量最大。
深圳
广州
天津
武汉
某市2009年末汽车保有量为50万辆,预计此后每年报废上一年末汽车保有量的5%,并且每年新增的汽车数量相等,如果要求该市汽车保有量不超过200万辆,那么每年新增汽车数量不应超过多少万辆:
2.5
5
7.5
10
若2011年末我国15~59岁的人口比重为69.8%,则60~64岁人口约有多少万人:
4235
4934
5264
6198
某市证券行业主要经济数据
某市保险行业主要经济数据
到2010年末,股民资金开户数比2005年末增长了大约:
90%
98%
100%
101%
2020年末S省就业人口4750.9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59.01%,与2019年末相比,就业人口占常住人口总数的比重下降0.24个百分点。
2020年末S省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口数量分别为764.89万人、2033.39万人、1952.62万人,与2019年末相比,第一、第二产业就业人口比重分别下降0.7个、0.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就业人口比重上升0.8个百分点。
2020年末S省未就业常住人口数量约为第三产业就业人口的多少倍?
1.4
1.5
1.7
1.9
2009年末,我国就业人员总量达到77995万人,比2005年末增加了2170万人。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镇吸纳就业的能力增强,促进了乡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2005年到2009年,城镇就业人员总量由27331万人增加到31120万人;城镇就业人员占全国就业人员的比重从36.0%上升到39.9%,乡村就业人员总量由48494万人减少到46875万人。
我国第一产业就业人员2005年为33970万人,2009年减少到29708万人;第二产业就业人员2005年为18084万人,2009年增加到21684万人;第三产业就业人员2005年为23771万人,2009年增加到26603万人。
2009年末,城镇私营个体就业人员为9789万人,比2005年增加了3553万人。“十一五”时期的前四年,城镇非公有制经济共吸纳就业4947万人,年均增加超过1200万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成为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
2009年末与2005年末相比,我国第二产业人员年均增加:
566.4万人
708万人
720万人
900万人
2007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699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90万人。其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31444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员的40.8%;第二产业20629万人,占26.8%;第三产业24917万人,占32.4%。年末城镇就业人员29350万人,比上年末净增加1040万人。其中,城镇单位就业人员1202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11万人;城镇私营个体就业人员7 89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24万人。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在岗职工1142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6万人。
2007年末城镇就业人员中私营个体就业人员所占比重比2006年末增加了约:
2%
27%
0.4%
4%
2013年末,吉林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30914个,比2008年(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6487个,增长5.2%;产业活动单位157542个,增加5490个;个体经营户972280个,减少12861个,其中:有证照个体经营户719319个,增加50818个。
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87.3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15.9万人,增长3.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81万人,比2008年末减少34.2万人,下降15.9%。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55.8万人;建筑业53.8万人,占11.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3.8万人,占11.0%。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7.4万人,占37.2%;批发和零售业63.0万人,占34.8%;住宿和餐饮业22.6万人,占13.0%。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65441.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27113.9亿元。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数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依次是: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
批发和零售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制造业
制造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14年末-2018年末,西部地区(含西南和西北)风力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年均增长:
不到800万千瓦
在800-850万千瓦之间
在850-900万千瓦之间
超过900万千瓦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乡镇卫生院是我国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1年底,我国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861家,从业人员32867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76252人,占全国卫生人员总数的4.5%,占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8.8%,城市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为7.97人。
2011年底,乡镇卫生院37295家,从业人员116599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81227人,占全国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5.8%,占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32.1%。农村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为3.18人。
2011年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机构数量和乡镇卫生院相比: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
乡镇卫生院多
两者一样多
无法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