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J省S市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7%,比2010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的8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建有独立研发机构的占38%,80%以上的大型企业建有独立研发机构。
2015年末该市拥有技术企业3478家,人才总数由2010年末的146万人增加到2015年末的227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由2010年末的8万人增加到2015年末的18万人。每万名劳动者中研发人员由158人增加到175人。
2015年该市发明专利拥有量的90%来自于企业,2010~2015年S市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占全省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的比重,以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情况见下表。
“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该市人才总数年平均增加人数是:
13.6万人
14.2万人
15.6万人
16.2万人
2013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3055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7.3%,增速比1-11月份回落3.5个百分点,比2012年提高15.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17.5%,办公楼销售面积增长27.9%,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9.1%。商品房销售额81428亿元,增长26.3%,增速比1-11月份回落4.4个百分点,比2012年提高16.3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26.6%,办公楼销售额增长35.1%,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增长18.3%。
2013年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49295万平方米,比11月末增加2489万平方米,比2012年末增加1283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比11月末增加1696万平方米,办公楼待售面积增加156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增加346万平方米。
2011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约为多少亿平方米:
8.4
9.2
9.8
10.9
2011年以观光休闲为目的入境旅游人数占总入境旅游人数的:
约36.8%
约46.1%
约29.69%
约59.8%
根据下面提供的信息完成各题。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称,通过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4万户农村居民家庭和6.6万户城镇居民家庭进行抽样调查,2011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比上年增加1058元。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1.4%,增速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963元,同比增长21.9%。
人均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2520元,增加289元,增长12.9%;人均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纯收入702元,增加101元,增长16.7%;人均转移性收入563元,增加110元,增长24.4%。
工资性收入对全年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达50.3%。工资性收入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重达42.5%,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农民工工资水平上涨较多。人均农业纯收入1897元,增加173元,增长10.0%。收成好、价格高是农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2011年农村居民出售农产品增加的收入中,六成来自于价格上涨因素,四成来自于出售数量增加因素。
2011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多少:
17.9%
17.8%
15.7%
15.2%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就民事权益争议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进行的活动。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属于法院调解的是:
某地区林业机关与农业机关因权限交叉产生冲突,告之法庭,后在上级机关的调解下达成协议并撤诉
两家因某一件小事发生纠纷,打起了漫长的官司,花费巨大,后都感到不值得,于是私下和解后纷纷撤诉
两夫妻一方提出要离婚,另一方则拿不定主意,后法院审判员在对他们讲明是非的基础上使他们又和好如初
两姐妹合开一家理发馆,后因分红问题发生纠纷,但在她们即将闹上法庭的时候,终于达成谅解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2005年全国耕地12208.27万公顷(18.31亿亩);园地1154.90公顷(1.73亿亩);林地23574.11万公顷(35.36亿亩);牧草地26214.38万公顷(39.32亿亩);其他农用地2553.09万公顷(3.83亿亩);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601.51万公顷(3.90亿亩);交通运输用地230.85万公顷(0.35亿亩);水利设施用地359.87万公顷(0.54亿亩);其余为未利用地。与2004年相比,耕地面积减少0.30%,园地面积增加2.31%,林地面积增加0.30%,牧草地面积减少0.21%,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面积增加1.11%,交通运输用地面积增加3.37%,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增加0.26%。
2005年全国耕地净减少36.16万公顷(542.4万亩)。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3.87万公顷(208.1万亩);另外,查出往年已经建设但未变更上报的建设占用耕地面积7.34万公顷(110.1万亩);灾毁耕地5.35万公顷(80.2万亩);生态退耕39.04万公顷(585.5万亩);因省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23万公顷(18.5万亩);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30.67万公顷(460.0万亩),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为建设占用耕地的144.56%。
全年新增建设用地43.2万公顷。其中,新增独立工矿(包括各类开发区、园区)建设用地15.11万公顷;新增城镇建设用地9.82万公顷;新增村庄建设用地6.66万公顷;新增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10.76万公顷。
查明到2004年底,全国城镇规划范围内共有闲置土地7.20万公顷(107.93万亩),空闲土地5.48万公顷(82.24万亩),批而未供土地13.56万公顷(203.44万亩),三类土地总量为26.24万公顷(393.61万亩),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7.8%。核减建设用地4631.9公顷。
2005年,全国共出让土地面积16.32万公顷,出让价款5505.15亿元。其中,招拍挂出让面积和出让价款分别为5.72万公顷和3920.09亿元,分别占出让总面积和总价款的35.06%和71.21%。
到2004年底,批而未供土地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比例为:
2.58%
4.03%
0.53%
3.05%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13年上半年,中国品牌乘用车共销售356.67万辆,同比增长13.19%,结束上年下降趋势,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41.16%,占有率较上年同期下降0.23个百分点。上半年,德系、日系、美系、韩系和法系乘用车分别销售167.66万辆、128.10万辆、105.23万辆、78.13万辆和27.69万辆。
2013年上半年,中国品牌轿车共销售161.53万辆,同比增长13.49%,上年同期为负增长,占轿车销售总量的27.65%,占有率比上年同期增长0.44个百分点。上半年,德系、日系、美系、韩系和法系轿车分别销售146.31万辆、97.95万辆、91.55万辆、59.53万辆和25.23万辆。
上半年,基本型乘用车(轿车)产、销量分别为583.39万辆和584.13万辆,同比增长11.81%和11.69%,增幅高于上年同期5.79个百分点和6.15个百分点;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产、销量分为134.52万辆和132.98万辆,同比增长41.64%和41.56%,增幅高于上年同期7.08个百分点和9.54个百分点;多功能乘用车(MPV)产、销量分别为57.29万辆和56.75万辆,同比均增长了130%;交叉型乘用车产、销量分别为91.25万辆和92.65万辆,同比下降23.01%和22.49%。
在五类商用车品种中,2013年上半年,客车产、销量分别为22.73万辆和22.72万辆,同比增长14.82%和14.88%,增幅高于上年同期5.40个百分点和11.32个百分点;货车产、销量分别为143.75万辆和146.06万辆,同比增长6.96%和5.48%;半挂牵引车产、销量分别为12.32万辆和12.22万辆,同比增长17.75%和13.35%;客车非完整车辆产、销量分别为4万辆和4.03万辆,同比增长5.03%和1.77%;货车非完整车辆产、销量分别为25.92万辆和26.68万辆,同比增长5.70%和4.76%。
与2011年上半年相比,2013年上半年基本型乘用车产量约增加了多少万辆:
30
60
90
120
2005~2011年七年,江苏省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比重最大的年份是: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全国营业性客车完成公路客运量328.62亿人、旅客周转量16760.25亿人公里,比上年分别增长7.6%和11.6%。全国完成水路客运量2.46亿人、旅客周转量74.53亿人公里,比上年分别增长9.8%和3.1%。
2011年全国营业性货运车辆完成公路货运量282.01亿吨、货物周转量51374.74亿吨公里,比上年分别增长15.2%和18.4%。全国完成水路货运量42.60亿吨、货物周转量75423.84亿吨公里,比上年分别增长12.4%和10.2%。
注:旅客周转量=旅客人数×平均运送距离;货物周转量=运送货物的重量×平均运送距离。
2007-2011年间公路客运量同比增速最快的年份中,水路客运量比上一年:
增加了0.01亿人
增加了0.08亿人
增加了0.20亿人
减少了0.25亿人
2011年发现违法用地行为7.0万件,涉及土地5.0万公顷(耕地1.8万公顷),同比分别上升5.8%、11.0%(耕地下降2.4%)。立案查处违法用地案件4.2万件,涉及土地4.4万公顷(耕地1.5万公顷),同比分别上升2.5%、11.4%(耕地下降5.7%)。依法拆除违法构建物1289.8万平方米,收回土地3791.2公顷(耕地1064.7公顷),罚没款26.5亿元。
2011年,发现违法但未立案的违法用地行为占发现违法用地行为总数的比重约为多少:
59.5%
40.5%
38.5%
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