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孔、小吴、小邓、小丁、小洪5人是某街道志愿者,某日他们被安排到南山、东江和北苑3个小区进行社区服务。每个小区安排1至2人,每人只在一个小区服务。已知:
①安排在南山小区的志愿者最少;
②若小邓、小丁中至少有1人安排在南山小区,则小吴安排在北苑小区;
③若小孔、小邓、小丁中至少有1人安排在东江小区,则在北苑小区服务的只有小洪。
由此可以推出:( )。
小吴安排在南山小区
小丁、小洪安排在东江小区
小吴、小邓安排在北苑小区
小邓、小丁安排在北苑小区
某市乙公司获准使用该市一块土地,用途是设置综合农场,发展农业。2014年3月26日,该市规划局查获知乙公司在地块内陆续建房,搭脚手架,但并没有用来发展农业,而是以“乙农庄”的名义对外经营。规划局遂于2014年4月2日向乙农庄作出《关于拆除违法建设的通告》,要求乙公司在通告之日起四日之内,自行无条件拆除违法建设房屋。该行政决定未告知乙公司所依据的事实、法规,也未告知乙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同月3日,规划局直接在乙农庄门口张贴该通告,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向乙公司送达。同月18日,规划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拆除期间未申请公证机构对现场拆除情况、财务清点情况进行证据保全和临时保管,亦未出具任何财务的交接手续,只由该市某镇法律服务所于当日制作了《用品清单》,有规划局、某镇政府、村委会和乙农庄一名员工的签名。5月19日,乙公司向某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乙公司据此于2014年8月15日提起诉讼,要求该市规划局予以赔偿。
根据案例,该市规划局行为违法之处有:
未告知乙公司作出行政决定的理由和依据
要求乙公司四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
未告知乙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
未向乙公司送达《通告》
岁末年初,一场“泄密风波”突如其来,包括国内最大的程序员网站CSDN、天涯社区等数家知名网站的用户信息外泄,在网上曝光的用户信息条数过亿,被称为“中国互联网有史以来涉及面最广、规模最大、危害最深的泄密事件”。一时间,短信、电邮、网站弹窗纷纷发出警示,强烈建议用户修改密码,“今天你改密码了吗?”俨然成为网民之间的问候语。“谁来保护我的信息安全”成为公众的揪心之问。
这段文字主要说明了:
网络上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须予以重视
知名网站的信息安全状况不容乐观
及时修改密码是保护网上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
网民对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普遍担忧
从所获得的最新数据看,2005至2006学年,有223543名美国学生在国外求学,他们占美国入学学生的1%,其中只有6000名学生选择留学中国。尽管69%的美国学生能在地图上找到中国,但只有18%的学生知道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是汉语(74%的人认为是英语),有50%的学生认为中国的人口仅是美国人口的两倍(实际是四倍)。
这段文字主要想提醒我们:
中国的留学生比美国的留学生多
美国学生经常在网络上了解其他国家
有必要加强美国人对中国的认识
有必要多派中国学生到美国留学
当前,乡村间或是城乡间的交流日益增加,因拆迁、移居等因素在新区域形成新的社区群体,乡村正面临“去熟人化”阶段。用一种共通的地域文化将其联系起来,是乡村治理的有效形式。从历史上看,以血缘或是某种被认可的文化组织起来的群体,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和稳定性。在一定层面上,乡村社会关系、乡村冲突的调适与乡村社会秩序的维系不仅仅靠法制体系,而且还依靠乡村礼俗、村社伦理、村规乡约等非正式制度。
这段文字主要强调:
乡村社会秩序的历史渊源与当下处境
当下乡村社会秩序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
新的乡村社会秩序维护需要探寻更有效的治理方法
乡村治理实践中非正式制度往往比法律手段更有效
当前,我国医疗资源多集中在大城市和大型公立医院,“全国人民看病挤协和”虽不乏戏谑,却也真实反映了挂号难、看病难等突出问题。与此同时,大量基层医院和社区医院门庭冷落,民营医院更是得不到有效发展。医疗服务资源配置上的不均衡表明,单纯依靠政府主导的公立医院无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和多元化的就医需求,通过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做大医疗服务“蛋糕”,无疑是一条现实的途径。
这段文字未暗示的信息是:
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是改善医疗服务水平的现实途径
我国医疗服务供给与群众就医需求之间有较大差距
我国基层医院、社区医院和民营医院发展受到限制
政府主导的公立医院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
某医院刘佳、郑毅、郭斌、丁晓、吴芳、施文6位医生拟报名参加“一心向党,健康为民”进社区义诊活动,已知下列情况为真:
(1)要么刘佳参加,要么郑毅参加;
(2)只有吴芳参加,刘佳才参加;
(3)如果郭斌和吴芳都参加,那么施文也会参加;
(4)或者丁晓不参加,或者郭斌参加;
(5)施文、丁晓至少有1人参加。
现施文确定无法参加,那么6位医生中最后参加义诊活动的是:( )。
刘佳、郭斌、丁晓
郑毅、郭斌、丁晓
郑毅、丁晓、吴芳
刘佳、丁晓、吴芳
我国古代对于公文的保密最早可以追溯到夏朝。据史书记载,太史令将“图法”(即国家的重要典志、档案)“宫藏”;商朝时,设立了守藏史这一官职,专门负责保管政府公务文书和典册;周朝继承了商朝的传统,将文书正本收藏于天府——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中央档案机构。到了秦朝时,在文书上玺印封缄,在传递过程中使用“封泥”已是普遍的一种做法。到了东汉时期,办公文件保密用的“封泥”竟然成为把守关隘的比喻词。《后汉书·隗嚣传》记载:“(王)元请以一丸泥为大王东封函谷关,此万世一时也。”说明守关如封泥,应小心翼翼,不得有一丝疏漏。
这段文字主要介绍的是:
历代公文的保密方法
“封泥”一词的演变过程
档案储存办法的演变
史书对文书保存方法的记载
人们对隐私泄露的担忧正在发生变化。相对于前网络时代人们担心自己的私事被不正当披露,现在的担忧更多来自网络用户数据大规模泄露或过度收集事件、大数据交易、地图应用软件对个人位置的精准定位。一方面个人对于某信息的掌控能力不断弱化,由此引发了对于隐私乃至个人自由的担忧;另一方面很难证明某些干预或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确实对个人造成了实质性损害,以至于很少有人在浏览网页时会注意服务商的隐私条款。
这段文字接下来最可能讨论的是:
网络时代隐私泄露风险增加的原因
个人信息泄露的管理责任与技术漏洞
隐私权保护在网络时代需应对的问题
提升个人信息掌控能力的基本路径
某市乙公司获准使用该市一块土地,用途是设置综合农场,发展农业。2014年3月26日,该市规划局查获知乙公司在地块内陆续建房,搭脚手架,但并没有用来发展农业,而是以“乙农庄”的名义对外经营。规划局遂于2014年4月2日向乙农庄作出《关于拆除违法建设的通告》,要求乙公司在通告之日起四日之内,自行无条件拆除违法建设房屋。该行政决定未告知乙公司所依据的事实、法规,也未告知乙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同月3日,规划局直接在乙农庄门口张贴该通告,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向乙公司送达。同月18日,规划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拆除期间未申请公证机构对现场拆除情况、财务清点情况进行证据保全和临时保管,亦未出具任何财务的交接手续,只由该市某镇法律服务所于当日制作了《用品清单》,有规划局、某镇政府、村委会和乙农庄一名员工的签名。5月19日,乙公司向某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乙公司据此于2014年8月15日提起诉讼,要求该市规划局予以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该市规划局不应当赔偿的范围有:
乙公司的违法建筑物
乙公司在乙农庄里的合法财产
乙农庄的经营性损失
受拆迁惊吓的乙公司员工的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