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和小刘两人分别从甲镇和乙镇同时出发,匀速相向而行,1小时后他们在甲镇和乙镇之间的丙镇相遇,相遇后两人继续前进,小刘在小王到达乙镇之后27分钟到达甲镇,那么小王和小刘的速度之比为:
5:4
6:5
3:2
4:3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深受失眠困扰。其中一些人上网寻找解决之道,比如一个名为“海军2分钟入睡法”的短视频,最近在网络上非常受欢迎。这种方法主要有5步:第1步是放松面部肌肉,包括舌头、下巴和眼周肌肉;第2步是尽可能放松肩膀、上臂和下臂,先放松其中一边,然后放松另一边;第3步是深呼气,放松胸口;第4步是依次放松大腿和小腿;第5步是用10秒来平复心绪。视频声称在2分钟内可以迅速入睡,并称这一方法可快速解决失眠难题。
以下哪项为真,最能削弱上述视频声称的观点?
对于失眠的人来说,最有效的“催眠剂”,就是保持规律的作息习惯
治疗失眠最主要的是认知行为治疗,这应该是治疗失眠的首选方法
该方法通过放松人的身体,从人的意识层面入手,让患者放松,调节自身情绪
该方法中的动作,可让人逐渐放松甚至入睡,但很快就会再次醒来
甲乙丙丁四个人高考前对英语成绩进行预测。当时,
甲说:“我再怎么努力也考不了90分。”
乙说:“不知道自己能考多少分,但是我知道丙能考90分。”
丙说:“丁不会考到80分。”
丁说:“乙不会考的比60分还低。”
事实上只有一个人猜对了。
以下哪个结论不支持乙猜对了:
丁考得比甲好
乙考得不是最差的
甲和丙考得一样高
丙和丁考得一样高
小王近期正在减肥,某天他匀速健步走20分钟后,计步器显示他走了3800步,2.5千米,消耗热量150千卡。则为了达到通过健步走消耗600千卡热量的目标,他还得继续走多少步:(假设小王每走一步,消耗的热量保持不变)
3800
7600
11400
15200
某研究将行走模式分为两类:一类是零星地短时间行走,另一类是不间断地行走10分钟以上。该研究追踪了某国16732名66岁至78岁女性,4年随访期间有804名女性去世。结果发现,不管是零星散步还是较长时间的不间断行走,步数更多的人寿命更长;在约4500步之后,这种效应趋于稳定。研究者提出,只要开始走路,就能降低老年女性死亡风险。
以下各项如果为真,哪项不能质疑研究者的结论?
中青年女性的生活方式和老年女性有很大不同,每天行走步数与死亡率没有显著关联
正确的走路方式,才能使身体变得健壮,不当的走路方式和姿势,会危害身体健康
在这个年龄段,每天能够自主行走达到一定步数,通常意味着有更好的整体健康状况
能够坚持走路的人,或者有更多的生活内容,或者有更好的健康意识,这两者均有益健康
为增强职工的锻炼意识,某单位举行了踢毽子比赛,比赛时长为1分钟,参加比赛的职工平均每人踢了76个。已知每人至少踢了70个,并且其中有一人踢了88个,如果不把该职工计算在内,那么平均每人踢了74个。则踢得最快的职工最多踢了多少个:
88
90
92
94
一项研究利用250多万份图像,训练人工智能算法分析脑癌。研究结果表明,计算机能在三分钟内诊断出常见癌症,而一名医学专家作出诊断大约需要30分钟。在一项278名脑瘤患者参与的临床试验中,研究人员发现,人工智能算法的诊断结果与病理学家的诊断相符——实际上更准确一些。一实验中,医生误诊17次,而人工智能仅误诊14次。由此,研究者得出结论:人工智能虽还不能取代医生,但可以发挥复查作用,确保诊断万无一失。
以下各项如果为真,最能支持研究人员上述结论的是:
人工智能全天候二十四小时无间歇工作的特质,可以有效缓解现阶段优秀医生极度紧缺的状况
培养一名医生至少需要十年以上的时间,但人工智能只要技术上实现一次突破,就可以被复制
病理学家误诊的病例,人工智能无一出错;同时人工智能误诊的病例,也被病理学家逐一纠正
现阶段,病例诊疗软件已经用于医学院教学和培训青年医生,机器人完成的手术台数已经破万
小王开车以80千米/小时的速度向北行驶,发现一辆在直线轨道上匀速行驶的火车车头始终位于自己的正西方,且逐渐变远。已知该火车的速度为160千米/小时,问小王行驶1分钟后,火车车头与自己的距离将増加多少千米?
某次智力测验的形式为选择题,规定答对一题得20分,不作答的题不扣分,而在答错的题中,第一道答错的题扣10分,此后每一道答错的题的扣分都比上一道答错的题多10分,小张在测验中拿到了一份100道试题的试卷,总共获得1270分,问他至少有几道题未作答:
0
5
7
9
王某潜入某工厂仓库盗窃,将仓库货物(价值2万元)扔到院墙外,准备一会儿翻墙出去再捡,偶尔经过此处的刘某发现该货物无人看管,遂将其拿走,据为己有。10分钟后,王某来到院墙外,发现货物已无踪影。对王某、刘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盗窃罪(既遂)
王某和刘某成立盗窃罪共犯(既遂)
王某成立盗窃罪(既遂),刘某成立侵占罪
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