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陈2010年7月份大学毕业后就进入了某外资企业的上海办事处工作。2016年3月份,该外资企业因业务调整撤掉了上海办事处,并与小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该外资企业应向小陈支付()作为经济补偿。
6个月工资
5个月工资
5个半月工资
7个月工资
有6位经济分析师张、王、李、赵、孙、刘,坐在环绕圆桌连续等距排放的6张椅子上分析一种经济现象。每张椅子只坐1人,6张椅子的顺序编号依次为1、2、3、4、5、6。
其中:
(1)刘和赵相邻;
(2)王和赵相邻或者王和李相邻;
(3)张和李不相邻;
(4)如果孙和刘相邻,则孙和李不相邻。
如果王和李相邻且孙和李不相邻,那么谁和谁也一定是相邻的:
张和孙
王和赵
王和孙
李和刘
张某有一株珍稀兰花,后不慎遗失。李某无意中捡到后,带回家自行种养。李某的朋友关某在其家中见到此兰花,十分喜爱,李某便送给了他。后来张某发现后向关某索取。
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兰花属于遗失物,张某有权索回
兰花属于无主物,所有权属于李某
兰花已被李某赠与关某,故所有权属于关某
兰花虽然已赠与关某,但所有权仍属于李某
若题干最左边的图形编号成1,其余图形的编号依次递增1,编号为90、91、92的图形应该是:【2021联考/贵州068】
如图所示
如图所示
如图所示
如图所示
张某、郑某等人相约踢球。郑某在防守过程中与张某发生碰撞,张某受伤倒地,医院诊断为韧带撕裂。张某起诉郑某,索要10万元的损害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郑某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害应由张某自行承担
张某、郑某及其他参与踢球者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张某的索赔对象应是活动组织者和场地出租者
郑某是直接侵害人,故张某起诉郑某合情合法
附款行政行为是指除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外,行政主体根据实际需要在主内容基础上附加从属性内容的行政行为。这里的附款就是附加条件,是行政主体规定(而不是行政法规规定)的某种将来不确定事实或行为,该条件是否符合将决定法律行为的效力。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附款行政行为的是:
某省物价局在关于小儿广谱止泻口服液的价格批复中规定该药物每盒不得高于36元,此价格从2009年9月30日起执行
某税务所对王某(现在外地打工)偷税行为作出的处理决定是:处王某罚款1500元,所处罚款及所欠税款待王某回乡后缴清
交通警察李某对超速驾驶的刘某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同时告知刘某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纳罚款,逾期需缴纳滞纳金
某市人民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规划未来五年内在本市南部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吸引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前来投资
江东区石马街道小区居民陈某,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邻居乱搭建。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认定该小区相关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请示,区政府作出批复,同意对上述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由石马街道办牵头实施。街道办迟迟未予执行。陈某认为,街道办未执行区政府的批复,遂提起诉讼。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陈某不是本案的适格原告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权作处限期拆除的决定
区政府有权作出强制拆除的决定
街道办怠于履行属于不执行行政命令
黄某说张某胖,张某说范某胖,范某和覃某都说自己不胖。
如果四人陈述只有一个错,那么谁一定胖:
仅黄某
仅张某
仅范某
仅张某和范某
某案的两名凶手在以下五人中,经过公安部门的侦查后得知:
①只有甲是凶手,乙才是凶手
②只要丁不是凶手,丙就不是凶手
③或乙是凶手,或丙是凶手
④丁没有戊为帮凶,就不会作案
⑤戊没有作案时间
这个案件中的凶手是:
甲和乙
乙和丙
丁和戊
丙和丁
从A地前往B地的道路前40%的路程为上坡路,其余为下坡路。张某驾驶满载的汽车从A地去B地卸货,然后空车返回A地。已知他满载时上坡的速度是下坡速度的一半,空车时上、下坡的速度分别是满载时的1.5倍和1.2倍。问他返程的用时是去程的多少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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