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人口由1949年末的5.4亿人增加到2018年末的近14亿人。其中,从1949年末到1970年末,我国人口由5.4亿人增加到8.3亿人;1971年末至1980年末,全国人口由8.5亿人增加到9.9亿人;20世纪80年代,全国人口由1981年末的10.0亿人增加到1990年末的11.4亿人;1991年以来,我国人口增长率稳步下降,最终在0.5%左右的增速上保持平稳。1991-2018年,我国人口年均增加878万人,自2001年以来年均增加711万人。
1953年末全国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为3.10亿人,1964年末为3.53亿人,1982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四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分别为5.67亿人、6.99亿人、8.08亿人和9.16亿人。在2012年末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总量达到峰值9.22亿人后增量由正转负,2018年末为8.97亿人。
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80%的人口都是文盲。1982年末全国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占总人口的7.2%,1990年末占9.4%,2000年末占14.7%,2010年末达到22.9%,2018年末提高到29.3%。1982年末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仅占总人口的0.6%,1990年末为1.4%,2000年末为3.6%,2010年末为8.9%,2018年末达到13.0%。
用分别表示四次人口普查间的全国劳动年龄人口年均增长率,下列关系正确的是:
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8979万人,约占总人口的22.89%;15—64岁的人口为88793万人,约占总人口的70.15%;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8811万人,约占总人口的6.96%。同1990年的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约4.80%,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约1.39%。
第四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所占的比重大约是:
5.30%
5.57%
6.96%
8.35%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查明,2010年11月1日零时,江苏省常住人口为78659903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4382809人相比,增长5.75%。江苏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9630233人,占50.38%;女性人口为39029670人,占49.6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58下降为101.54。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230180人,占13.01%;15—64岁人口为59861916人,占76.10%;65岁及以上人口为8567807人,占10.8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6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13个百分点。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506817人,具有高中文化(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269779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41750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01686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917人上升为1081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039人上升为1614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372人上升为3867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881人下降为24176人。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江苏省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是:
13.07%
10.89%
8.76%
7.98%
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8979万人,约占总人口的22.89%;15—64岁的人口为88793万人,约占总人口的70.15%;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8811万人,约占总人口的6.96%。同1990年的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约4.80%,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约1.39%。
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15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比大约是:
70.15%
75.72%
76.11%
77.11%
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8979万人,约占总人口的22.89%;15—64岁的人口为88793万人,约占总人口的70.15%;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8811万人,约占总人口的6.96%。同1990年的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约4.80%,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约1.39%。
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比大约是:
22.89%
5.57%
6.96%
8.62%
2019年10月31日,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关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普查对象不含在境内定居的外国人
将首次采集普查对象的身份证号码
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人口普查登记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总人口性别比例有所提高
少数民族人口比汉族人口增长速度快
城镇人口比重提高了20个百分点
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增长速度最快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至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总人口为130628万人,比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增加了4045万人,增长3.2%;年平均增加809万人,年平均增长0.63%。
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56457万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74471万人:男性67309万人,女性63319万人;具有大学程度(指大专及以上)的人口为6764万人,高中程度(含中专)的人口为15083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6735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为40706万人。另外,0–14岁的人口为26478万人,占总人口的20.27%;15–59岁的人口为89742万人,占总人口的68.70%;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4408万人,占总人口的11.03%(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0045万人,占总人口的7.69%)。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是( )。
129819万人
126448万人
126583万人
126483万人
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的材料表明,在我国每平方公里的平均人口为107人,比1964年的74人/平方公里增加了33人。我国是世界上人口密度较高的国家,但人口分布很不平衡。大陆29个省、市、自治区中,沿海11个省、市、自治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02.6人,比1964年的232.7人,上升了37.8%;内地18个省、市、自治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71.4人,比1964年的47.3人,上升了50.9%,其中人口稀少的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从每平方公里7.2人,增加到11.8人,上升63.9%。
根据第三次人口普查的资料,1982年我国的人口比1964年增加约()。
27.6%
33.4%
44.6%
50.1%
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是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指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2010年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74.83岁,而建国初期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只有35岁左右。因此,六十多年前人们认为的老年人现在看起来其实只是中年人。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上述观点:
建国以来,新生婴儿死亡数量的减少是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增加的最重要原因
建国初期,国家正从战乱转向和平,全国形势仍不稳定,人口数量远低于现在
建国初期,生活环境比较艰苦,人们的营养水平比现在差得多
随着医学的发展,医疗水平比建国初期有很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