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某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221.98亿元,比上年增长7.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09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9961.95亿元,增长9.3%;第三产业增加值14237.94亿元,增长6.4%。现代产业中,现代服务业增加值10090.59亿元,增长7.1%;先进制造业增加值6564.83亿元,增长12.0%;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6131.20亿元,增长13.3%。四大支柱产业中,金融业增加值3067.21亿元,增长3.6%;物流业增加值2541.58亿元,增长9.4%;文化及相关产业(规模以上)增加值1560.52亿元,增长6.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8296.63亿元,增长12.7%。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合计9155.18亿元,比上年增长9.5%,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37.8%。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增加值4772.02亿元,增长10.9%;数字经济产业增加值1240.73亿元,增长3.8%;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增加值1065.82亿元,增长10.7%;绿色低碳产业增加值990.73亿元,增长11.7%;海洋经济产业增加值421.69亿元,下降11.3%;新材料产业增加值365.61亿元,增长8.6%;生物医药产业增加值298.58亿元,增长22.3%。
全市年末常住人口1302.66万人,其中常住户籍人口454.70万人,增长4.6%,占常住人口比重34.9%;常住非户籍人口847.97万人,增长3.6%,占比重65.1%。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8%。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38.41亿元,比上年增长6.2%。其中税收收入2899.60亿元,增长9.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82.54亿元,下降6.8%。
2018年,该市年末常住人口同比增长约:
3.6%
3.9%
4.7%
4.2%
2008年末市区男性人口多于女性的城市有:
10个
11个
8个
9个
2012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13540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635万人,死亡人口966万人。从性别结构看,男性人口69395万人,同比增加327万人;女性人口66009万人,同比增加342万人;从城乡结构看,城镇人口71182万人,同比增加2103万人;乡村人口64222万人,同比减少1434万人。
2012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670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84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710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88万人;乡村就业人员39602万人。
2012年末,0~14岁(含不满15周岁)人口22287万人,占总人口的16.5%;15~59岁(含不满60周岁)劳动年龄人口93727万人,占总人口的69.2%;60岁及以上人口19390万人,占总人口的14.3%。
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6261万人,比上年增加983万人,增长3.9%。其中本地农民工9925万人,增长5.4%;外出农民工16336万人,增长3.0%。
2011年中国大陆总人口是:
133769万人
136370万人
134735万人
136103万人
一国人口生育率的迅速下降在造成人口老龄化加速的同时,少儿抚养比也迅速下降,劳动年龄人口比例上升,在老年人口比例达到较高水平之前,将形成一个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抚养负担较轻、于经济发展十分有利的“黄金时期”,人口学家称之为“人口红利”。中国目前的人口年龄结构就处在人口红利的阶段,每年供给的劳动力总量约为1000万,劳动人口比例较高,保证了经济增长中的劳动力需求。由于人口老龄化高峰尚未到来,社会保障支出负担轻,财富积累速度比较快。
从这段文字可以推断出:
“人口红利”一定会带来经济增长
中国的“人口红利期”即将结束
“人口红利期”是一个国家人口变迁过程中的必经阶段
一个老龄化社会,必然已经结束了“人口红利期”
2016年全国女性人口较2012年增长:
7.7%
5.3%
3.0%
2.2%
人口红利是指一个国家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较大,抚养率比较低,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人口条件。目前,我国正处于人口红利的( )阶段
成熟
发展
停滞
下降
在以2015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中,江苏最终样本量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0.94%。调查显示:2015年11月1日零时江苏常住人口为7973万人,同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107万人,增长1.36%。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64万人,占13.35%;15~64岁人口为5910万人,占74.13%;65岁及以上人口为999万人,占12.53%。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3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9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64个百分点。
全省常住人口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为1230万人,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人口为1356万人;初中文化程度人口为2741万人;小学文化程度人口为1744万人。
2015年11月1日零时江苏常住人口中,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占:
15.43%
17.01%
32.43%
41.66%
我国脱贫攻坚成效显著。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贫困标准计算,2018年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66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386万人;贫困发生率1.7%,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全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1元,比上年增长10.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
2014-2018年脱贫人口最多的是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2年末我国总人口为13540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7118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2.6%,比上年末提高1.3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为1635万人,出生率为12.10‰;死亡人口为966万人,死亡率为7.15‰;自然增长率为4.9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70(女性=100)。
2012年我国新出生女性人口是:
751万人
776万人
854万人
884万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为实现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打下了坚实基础。
从地区看,东部地区已率先基本脱贫,中西部地区贫困人口数量全面下降,2017年末,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1067万人,五年累计下降78.1%;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3.9%下降到0.8%,下降3.1个百分点,已率先基本实现脱贫。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344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112万人,累计减少2334万人,下降幅度为67.7%。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0.5%下降到3.4%,下降7.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508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634万人,累计减少3452万人,下降幅度为67.9%;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17.6%下降到2017年末的5.6%,下降12.0个百分点。
从贫困区域看,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八省区减贫成效更加突出,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贫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9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4139万人,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总规模的六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3.2% 下降至2017年末的7.2%,五年累计下降16.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2个百分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54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3527万人,下降幅度为69.6%;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4.4%下降至2017年末的7.4%,累计下降17.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4个百分点。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民族八省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032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2089万人,下降幅度为66.9%,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规模的三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1.1%下降至2017年末的6.9%,累计下降14.2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8个百分点。
下列关于2012年末和2017年末我国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比重的说法,描述正确的是:
2017年末高于2012年末,且2012年低于50%
2017年末高于2012年末,且均高于50%
2017年末低于2012年末,且2017年低于50%
2017年末低于2012年末,但均高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