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底,全国注册登记的提供住宿的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共计3.1万个,其中注册登记为事业单位的1.6万个,同比减少11.1%;注册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1.5万个,同比增加15.4%。机构内床位408.1万张,同比减少2.7%;年末收留抚养人员211.9万人,同比减少7.4%。
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的床位数量,2015~2018年4年年增长率的平均值约为
-8%
-4%
-1%
2%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2015山东068】
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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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2015河南068】
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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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2015北京077】
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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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2015北京076】
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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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所给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2015广州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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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2015甘肃071】
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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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2015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中,江苏最终样本量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0.94%。调查显示:2015年11月1日零时江苏常住人口为7973万人,同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107万人,增长1.36%。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64万人,占13.35%;15~64岁人口为5910万人,占74.13%;65岁及以上人口为999万人,占12.53%。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3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9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64个百分点。
全省常住人口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为1230万人,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人口为1356万人;初中文化程度人口为2741万人;小学文化程度人口为1744万人。
2015年11月1日零时江苏常住人口中,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占:
15.43%
17.01%
32.43%
41.66%
从所给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2015山西066】
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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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2015山东069】
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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