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下列选项属于有害垃圾的是:
畜禽产品内脏
废弃电子产品
废旧纺织物
废荧光灯管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法增加了“对拒不改正的排污企业实施按日计罚”、“对严重的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拘留”以及“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在面对政府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时要引咎辞职”等内容,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这是国家运用:
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规范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宏观调控手段保障环境保护工作健康发展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保证环境保护工作快速发展
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对环境保护进行调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有:
调节收入分配和进行资源配置
制定市场规则和维护市场秩序
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干预经济运行
制定经济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引导资源流向
采集蝴蝶标本在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英国非常流行。英国大蓝蝶的标本很受欢迎,它不很大,也不很蓝,并不特别美丽,但数量稀少,且生活在人迹罕至的荒野。即便如此,仍然有大量的大蓝蝶被制作成标本。在19世纪末,已经开始有人呼吁保护它。进入汽车时代,到大蓝蝶栖息地更加方便,有的地方的大蓝蝶已经绝迹,保护更为迫切。1930年,英国建立了第一个大蓝蝶保护区。九年之后,保护区内的大蓝蝶种群灭绝了。此后,虽然保护区越来越多,但是大蓝蝶的数量越来越少。20世纪50年代,英国还有数万只大蓝蝶,到1972年只剩下300多只。1975年,英国通过《野生动植物保护法》,首次把大蓝蝶列为法定保护对象,但已无济于事。1979年,英国最后一只大蓝蝶死去。这是为什么呢?
每年六、七月间,是英国大蓝蝶飞翔的季节。大蓝蝶成虫的寿命只有四五天,在短暂的生命结束前,雌大蓝蝶必须找到合适的百里香产卵。百里香必须是生长在红蚁巢的边上,而且含苞待放。卵被产在百里香的花蕾里。一两周后,大蓝蝶幼虫孵化出来,就以花为食,大约两周,在蜕了三次皮后,幼虫掉到了地上,等待红蚁。幼虫靠分泌蜜汁吸引红蚁。红蚁将其带回蚁巢,为了得到蜜汁,它会用触角拍打它。蜜汁分泌完时,幼虫就有生命危险,这时它会像红蚁幼虫那样蠕动,发出红蚁的气味和声音,让红蚁误以为它是蚁巢中的一员。
大蓝蝶幼虫要在蚁巢中整整待上十个月,不仅能躲避天敌,还以红蚁的卵和幼虫为食。但是大蓝蝶幼虫仍然面临重重危险。红蚁蚁后会误以为它是一只以后也将变成蚁后的超级红蚁幼虫,而让工蚁杀死它;如果蚁巢规模太小,或者又来了另一只大蓝蝶幼虫,食物不够,最终也会饿死。
但红蚁本身对生活环境也有要求:它们喜欢温暖,在朝南向阳的山坡筑巢,地面上草的高度最好只有2~3厘米,因为草太高会遮住阳光,蚁巢温度太低,红蚁幼虫会冻死。当大蓝蝶的栖息地被划为保护区后,禁止烧荒、放牧,野草疯长;本来还有野兔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草的生长,但在20世纪50年代,一种传染性很强的病毒入侵英国,使野兔的数量锐减99%。草越长越高,大蓝蝶依赖的红蚁迅速消失,被另一种较耐寒的红蚁取而代之。这种红蚁也喜欢吃蜜汁,但它们能识破伪装,将大蓝蝶幼虫杀死。等到草皮高度超过10厘米,连百里香也难以生长、繁殖了,等人们发现这一奥秘,已经太迟了,英国大蓝蝶灭绝了。
为了让大蓝蝶再次飞翔,英国逐渐恢复了52处百里香草地,并通过割草、放牧控制草皮的高度,红蚁数量随之上升。1983年,大蓝蝶被从瑞典带到英国。到2008年,已有上万只。大蓝蝶成了第一个成功获得重生的濒危蝴蝶物种。
英国政府保护大蓝蝶的早期措施可以用下列哪个词来评价:
适得其反
画蛇添足
操之过急
鼠目寸光
人口政策与公共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政府会运用公共权力,依据人口发展规律制定符合国情的人口政策,用政策手段调控人口的增减,并通过相应的职能机构推行实施。人口政策可以归于政府职能中的:
政治职能
经济职能
文化职能
社会职能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在这方面,最重要的是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
根据以上陈述,最有可能得出下列哪项:
如果不实行最严密的法治,就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只有把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其中,才能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只要实行最严格的制度,就可以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如果考核评价体系没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就不能发挥其重要的导向作用
政务工作不是“一微就灵”,光靠微博无法缩短政府与民众的距离,对于积极开通政务微博的政府部门来说,要真正把从微博上搜集来的意见和问题处理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需要花费相当的精力和心思,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微博回应民意关切,但无法用微博替代全部的政务。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微博反映的言论并不代表全部的民意
政务微博是政务工作的第一步
对于政务工作而言,微博不是万能的
政务微博是一把双刃剑
随着通讯技术的进步,当今社会,政府执政的舆论环境已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各种舆论可以借助网络、短信等现代传播工具,跨越时空迅速传递,使意见空间加大,意见力度增强,而决策透明度的增加和公民民主参与意识的增强,又加大了政府的舆论压力。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对“舆情危机”的处理需要改变以往被动方式,针对新出现的情况,及时采用新的方式来应对。
对这段文字概括最准确的是:
说明政府在新舆论环境下有必要转变应对方式
对比不同时期政府舆论宣传的客观环境与方式
剖析政府执政的舆论压力不断增大的外在原因
分析通讯技术发展与舆论环境变化之间的关系
长春市轨道交通2号线已投入运营,在工程建设中用量最大的硅酸盐材料是:
石灰
陶瓷
水泥
大理石
某市乙公司获准使用该市一块土地,用途是设置综合农场,发展农业。2014年3月26日,该市规划局查获知乙公司在地块内陆续建房,搭脚手架,但并没有用来发展农业,而是以“乙农庄”的名义对外经营。规划局遂于2014年4月2日向乙农庄作出《关于拆除违法建设的通告》,要求乙公司在通告之日起四日之内,自行无条件拆除违法建设房屋。该行政决定未告知乙公司所依据的事实、法规,也未告知乙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同月3日,规划局直接在乙农庄门口张贴该通告,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向乙公司送达。同月18日,规划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拆除期间未申请公证机构对现场拆除情况、财务清点情况进行证据保全和临时保管,亦未出具任何财务的交接手续,只由该市某镇法律服务所于当日制作了《用品清单》,有规划局、某镇政府、村委会和乙农庄一名员工的签名。5月19日,乙公司向某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乙公司据此于2014年8月15日提起诉讼,要求该市规划局予以赔偿。
根据案例,该市规划局行为违法之处有:
未告知乙公司作出行政决定的理由和依据
要求乙公司四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
未告知乙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
未向乙公司送达《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