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一个人群只有两个人A、B构成,A、B均知道一件命题p,p是A、B的知识,但此时p还不是他们的公共知识。当A、B双方均知道对方知道p,并且他们各自都知道对方知道自己知道p……这是一个无穷的过程。
由此推出:
p与A、B之间是公共知识
p与A、B之间是基础知识
p与A、B之间是通用知识
p与A、B之间是同一知识
姚老太病故后遗留下60万元遗产,遗嘱明确函:患小儿麻痹症的小儿子王五继承20万元,遗赠隔壁对自己照顾颇多的李大嫂10万元,剩下的30万元没有明确归属。遗产分割过程中,发现姚老太尚有40万元债务未清偿,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姚老太己病故且其遗嘱并未提及债务,因此40万元债务不再需要清偿
30万元法定继承额清偿债务后,未得到清偿的10万元不需要继续清偿
60万元遗产清偿债务后,王五、李大嫂和法定继承人平均分配20万元
法定继承额清偿后,王五和李大嫂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余下10万债务
鸦片战争结束后,当得知英军已经撤出长江,道光皇帝的第一个_______就是下令沿海各省撤军,清政府的军政大员_______。有人形容当时文恬武嬉的状态:“大有雨过忘雷之意。”中国的一切仿佛又回到_______。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反映 额手称庆 起点
决定 欣喜若狂 初始
反应 弹冠相庆 原点
旨意 欢欣鼓舞 平静
公元前5世纪左右,管仲提出以法治国。此后,法律就被公认为是治理国家的工具。到唐朝,魏征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他说国家好像是一匹奔马,骑在马上的骑手就是皇帝,皇帝手中拿的鞭子就是法律。既然古代的法律是君主手中的鞭子,这个法律必然受到君主的影响。
这段文字主要讲的是:
古代法治的本质
法律对治国的作用
以法治国思想的变迁
古代法律对君权的影响
李工程师家里有4口人,母、妻、儿、本人。2013年,4人的年龄和为152岁,平均年龄正好比李工程师年龄小2岁,比妻子大2岁,若2007年时,妻子年龄正好是儿子的6倍,问哪一年时,母亲年龄正好是妻子年龄的2倍:
2004
2006
2008
2010
1772年,在西方世界,狄德罗_______长达21年编纂的《百科全书》11卷全部出齐,大功告成;而在东方世界,乾隆皇帝正式下诏编纂《四库全书》。作为主编这两部巨著的领袖人物狄德罗和纪晓岚,他们曲折的命运,无疑最集中地_______了中西方知识分子的心路沧桑。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废寝忘食 显露
呕心沥血 展示
苦心孤诣 反映
精益求精 表现
在古代科学文化巅峰的雅典,哲学家苏格拉底被视为“最有智慧的人”。哲学家却总是强调:“我只知道我一无所知。”他向人们解释说:如果说他的智慧有什么与众不同的话,那就是他知道自己的无知;其他人虽然也与他一样的无知,却不知道自己的无知。
下列说法准确概括文意的是:
苏格拉底不愿被称为“最智慧的人”
苏格拉底实际上不是“最智慧的人”
苏格拉底的“智慧”在于知道自己“无知”
苏格拉底的“智慧”与他人没有不同
数学是做研究,奥数是做题目。获得奥数金奖只能证明考试的能力,而不代表研究的能力,研究的根本是找问题。奥数只训练别人的题目,而不知道去做自己的题目。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能够最有力地削弱上述观点:
只要获得省级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二等奖以上,就有机会被重点大学免试录取
很多奥数竞赛获奖后被保送到大学的学生,在大学里考试成绩也很好
有五名在中学奥数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后来到国外留学
数学系的博士生有不少在读中学时都参加过奥数竞赛
王先生和赵女士按照家乡风俗,举办了婚礼。由于赵女士单位特殊,对配偶身份进行了一定时间的政审,直到婚礼一年后,二人才办了结婚登记。举办婚礼后,王先生的父母全款给儿子买了一套房,房产证在王先生办理结婚登记后两个月办了下来,登记在王先生名下。婚后,二人因为感情不合。赵女士最终起诉离婚,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以分割房子。对此,按照相关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办了婚礼后买的房子就是婚后购置,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证在结婚登记后办下来的,属夫妻共同财产
王先生父母全资购房,该房产既不属于王先生也不属于赵女士
王先生父母全资购房,但产权登记在王先生个人名下,该房屋属王先生的个人财产
张三、李四得知,共有甲、乙、丙、丁等4支代表队分获了15个项目(分别以序数表示)的奖牌,其中,
甲队获得第1、4、12项目的奖牌;
乙队获得第2、4、7、8、11项目的奖牌;
丙队获得第4、5、6、12、13项目的奖牌;
丁队获得第1、5项目的奖牌。
王五从四支代表队获奖的15个项目中挑出一个单独告诉了李四,而将获得该项目奖牌的代表队名称单独告诉了张三。
王五对他们分别讲完,李四就说:“我不知道是哪支代表队获得这个项目的奖牌。”
张三听了,就说:“我知道那个项目了。”
李四马上也说:“我也知道那支代表队了。”
据此,可以推出王五挑出的代表队和项目分别是:
甲队,第1项目
乙队,第4项目
丙队,第12项目
丁队,第5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