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苏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2005年约增长:
58%
62%
66%
73%
2009年H省年末常住人口达到7034.4万人,出生人口90.7万人,出生率为12.93‰;死亡人口45.1万人,死亡率为6.43‰;净增人口45.6万人。
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718.3元。其中,工资性收入9830.6元,增长10.66%;转移性收入4674.2元,增长18.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150元,增长7.4%。其中,工资性收入2251元,增长13.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678.8元,增长6.5%;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50元,增长7.2%。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3.6%,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5.7%,分别比上年下降1.1和2.5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建筑面积29.95平方米,农民人均居住面积31.9平方米,分别增长1.5%和4.0%。
2003年至2009年H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差距最大的年份是:
2005年
2006年
2008年
2009年
陕西省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与1995年相比增加了:
135%
130%
125%
120%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加快,建安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迅速。据统计,2006年建安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上一年增长14.2%。若2005年建安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a元,则2006年建安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可表示为:
14.2a元
1.42a元
1.142a元
0.142a元
2011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比2002年分别增长170.7%和251.1%,增速分别快于人均消费支出19和66个百分点。2011年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为7.3%和3.2%,比2002年分别提高0.5和0.6个百分点。
表中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最小的一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人均文化消费之比约为:
7.0:1
7.2:1
7.9:1
8.2:1
2007—2010年江苏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年均增长量比全国高出:
195元
212元
243元
259元
“十一五”期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3255元提高到2010年的5919元,增加2664元,年均增长12.7%;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年均增长8.9%。比“十五”期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速度高3.6个百分点。
2010年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人均2431元,比2005年增加1257元,增长1.1倍,年均增长15.7%。在工资性收入中,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人均1178元,比2005年增加610元,增长1.1倍,年均增长15.7%;外出务工收入人均1015元,比2005年增加557元,增长1.2倍,年均增长17.2%。
2010年农村居民家庭生产经营纯收入人均2833元,比2005年增加988元,增长53.6%,年均增长9.0%,其中,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人均2231元,比2005年增加761元,增长51.8%,年均增长8.7%。农村居民家庭从事第二产业生产经营得到的纯收入人均182元,比2005年增加74元,增长68.2%;从事第三产业生产经营得到的纯收入人均420元,比2005年增加153元,增长57.4%。
2010年农村居民得到的转移性收入人均453元,比2005年增加305元,增长2.1倍,其中,2010年各级政府给予的农业生产补贴收入人均118元,比2005年增加100元,增长5.5倍;2010年农村居民领取的离退休金、养老金人均113元,比2005年增加82元,增长2.7倍;2010年农村居民报销医疗费人均27元,比2005年增加24元,增长8.7倍;2010年农村居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收入人均12元,比2008年增加7元,增长1.5倍。
2010年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人均202元,比2005年增加114元,增长1.3倍,年均增长18.0%,年均增速比“十五”期间高3.5个百分点。
“十一五”期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的年均增长率约为:
10%
15%
20%
25%
2011年,农村居民高收入户人均纯收入的同比增长幅度约比低收入户人均纯收入的同比增长幅度高:
6个百分点
9个百分点
12个百分点
15个百分点
“十一五”期间江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加数额最小的年份是: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根据下面提供的信息完成各题。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称,通过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4万户农村居民家庭和6.6万户城镇居民家庭进行抽样调查,2011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比上年增加1058元。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1.4%,增速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963元,同比增长21.9%。
人均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2520元,增加289元,增长12.9%;人均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纯收入702元,增加101元,增长16.7%;人均转移性收入563元,增加110元,增长24.4%。
工资性收入对全年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达50.3%。工资性收入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重达42.5%,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农民工工资水平上涨较多。人均农业纯收入1897元,增加173元,增长10.0%。收成好、价格高是农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2011年农村居民出售农产品增加的收入中,六成来自于价格上涨因素,四成来自于出售数量增加因素。
2011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多少:
17.9%
17.8%
15.7%
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