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工作取得巨大成效,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截至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166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1.7%,累计下降8.5个百分点。
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1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实际增速高出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1.7个百分点,圆满完成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增速的年度目标任务。
2013—2018年,全国农村贫困发生率较上年下降最多的是( )年。
2013
2015
2017
2018
2012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51932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2377亿元,比上年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235319亿元,增长8.1%;第三产业增加值231626亿元,增长8.1%。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0%,增速比上年回落3.9个百分点。分经济类型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4%,集体企业增长7.1%,股份制企业增长11.8%,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6.3%,分行业看,41个工业大类行业增加值全部实现比上年增长。分产品看,全年471种工业产品中有345种产品产量比上年增长。其中,发电量增长4.7%,粗钢增长3.1%,钢材增长7.7%,水泥增长7.4%,十种有色金属增长9.3%,焦炭增长5.2%,硫酸(折100%)增长4.8%,烧碱(折100%)增长3.8%,化学纤维增长11.8%,微型计算机设备增长11.7%,集成电路增长9.3%,汽车增长6.3%,(其中轿车增长8.3%);乙烯下降2.5%,平板玻璃下降3.2%。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销率达到98.0%,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3%,环比增长0.9%。
设某公司2011年、2012年产品产量相同,其产品产销率均与当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相同,则该公司2012年与2011年的产品销售量之比是:
2007一2008年单位GDP能耗最大的两市是:
南通市、扬州市
盐城市、南通市
徐州市、南京市
宿迁市、扬州市
2015年,H市全社会用电量1405.55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67%。全年各产业和生活用电情况分别为:第一产业用电量7.35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30%;第二产业用电量800.37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0.14%;第三产业用电量412.34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09%;生活用电量由城镇居民用电量与乡村居民用电量构成,共计185.49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67%,其中,城镇居民用电量增长6.64%,乡村居民用电量增长8.91%。
2015年H市以下行业中,用电量最大的是: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房地产业
公共事业及管理组织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A市统计局在该市范围内做了一项调查,抽取了5000名18到70周岁且在2015年有过网购经历的居民,结果显示:受访者2015年人均网购次数为19.4次。从分组情况看,有三类人群使用网购相对频繁;一是年轻群体,35岁以下的受访者人均网购次数为25.5次;二是较高学历群体,文化程度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大专学历的受访者人均网购次数分别是27.3次和21.8次;三是中高收入群体,个人月收入为10000元以上和5000到10000元的受访者人均网购次数分别是31.0次和26.0次。此外,女性受访者人均网购次数为21.1次,比男性受访者高出3.8次。2015年该市网购9类主要商品和服务的受访者占比情况如下图。
下列群体中,2015年人均网购次数最少的是:
35岁以下的受访者
男性受访者
个人月收入为10000元以上的受访者
大专学历的受访者
2021年,广东省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为982.76亿元,占当年全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5.4%。其中,省本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为102.05亿元,占省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6%,同比增加0.84个百分点。珠江三角洲核心区财政科学技术支出845.09亿元,同比增长2.6%。
2021年,广东省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比上年提高了( )亿元。
7.03
17.03
27.03
37.03
“十一五”时期后两年该地区财政科技拨款占财政总支出的平均比重是:
3.858%
3.856%
3.854%
3.850%
根据以下有关消费方面的图表,完成各题。
从1995—2005年的10年间,人均水产和肉类(猪、牛、羊、禽)消费以每年约5%的速度增长,人均蛋消费的增长速度为3.4%,奶制品的增长速度为18%。预计()以后,这些副食品的人均消费量将达到今天城镇中上层的消费水平。
3年
7年
10年
15年
1996—2006年中国国际旅游支出的年平均增长量是:
22.3亿美元
24.6亿美元
34.0亿美元
39.5亿美元
甲、乙结婚后,乙的父母于2011年11月1日出资300万为甲、乙购买了房屋,房屋产权登记在乙的名下,由于甲外出打工,乙长期在娘家居住,经夫妻协商将房屋出租。2012年4月20日,因甲在外出打工期间与他人同居,乙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甲与乙离婚。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该房屋认定为乙的个人财产
该房屋应视为乙的父母只对乙的赠与
房屋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应当将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