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水库在年降水量不变的情况下,能够维持全市12万人20年的用水量。在该市新迁入3万人之后,该水库只够维持15年的用水量。市政府号召节约用水,希望能将水库的使用寿命提高到30年。那么,该市市民平均需要节约多少比例的水才能实现政府制定的目标:
根据我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业生产结构特征。南方农作物主要为早稻和晚稻,北方主要为小麦和玉米,大中城市郊区主要以蔬菜为主。2005年,南方早、晚稻每公顷平均年产1.23万元,北方小麦和玉米每公顷年产1.04万元,大中城市郊区蔬菜每公顷平均年产值为3.89万元。按照现行征地补偿最高标准30倍,南方每公顷耕地的最高征地补偿为36.9万元,北方每公顷耕地的最高征地补偿为31.2万元。大中城市郊区每公顷耕地最高征地补偿为116.7万元。根据国家农调队统计数据,2005年农户人均从耕地(即种植业)中获得的纯收入为1098元,农户人均耕地面积为0.14公顷即每公顷耕地的纯收入为7842元。以预期寿命70岁计算农民一生从1公顷耕地中获得的纯收入为54.89万元,这还没有考虑农产品价格上涨因素和土地增值、保值因素(即70年后土地还可以用于农业生产)。在实际征地时,通常不按最高标准进行补偿,大中城市郊区也仍然以价值较低的粮食作物产值作为补偿依据。因此,我国目前征地补偿严重偏低。
2005年,农民户均(假设为三口之家)从耕地中获得的纯收入为多少元:
7842
5663
3294
1098
2010年广东农村居民纯收入比2009年约增加了()元。
736.81
737.21
812.70
813.52
某人开车从A镇前往B镇,在前一半路程中,以每小时60公里的速度前进;而在后一半的路程中,以每小时120公里的速度前进。则此人从A镇到达B镇的平均速度是每小时多少公里:
60
80
90
100
公元250年至800年,玛雅文明还十分发达,城市繁荣,庄稼收成也很喜人。气候记录显示,这一时期玛雅地区的降水量相对较高。此后玛雅文明开始衰落。从公元820年左右起,在连续95年的时间里,该地区开始经历断断续续的干旱,有些地方的干旱甚至持续了数十年之久。许多专家由此认为,9世纪的气候变化或许正是玛雅文明消亡的原因。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支持上述专家的观点:
在9世纪衰退的玛雅城市大多分布在南部,使用木材进行的建造活动也大大减少
和所有大型农耕文明一样,玛雅人的社会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农作物,干旱导致农产品减少,严重影响玛雅人的生存
大多数玛雅城市是在公元850年到925年之间衰落的,和干旱发生的时间高度重合
公元1000年至1075年期间,玛雅地区石雕和其他建造活动减少了将近一半,而那时当地又一次遭受了严重的旱灾
孔雀蜘蛛的体型非常小,只有4毫米到5毫米,其中,雌性蜘蛛比雄性蜘蛛大。不过,就是这样小的身躯,也能靠着大自然的_______吸引人们的注意。
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鬼斧神工
精雕细刻
巧夺天工
匠心独运
有一种长方形小纸板,长为29毫米,宽为11毫米。现在用同样大小的这种小纸板拼合成一个正方形,问最少要多少块这样的小纸板:
197块
192块
319块
299块
一辆客车与一辆货车从东、西两个车站同时出发匀速相向而行,客车和货车的行驶速度之比为4:3。两车相遇后,客车的行驶速度减少10%,货车的行驶速度增加20%,当客车到达西车站时,货车距离东车站还有17公里。东、西两个车站的距离是( )公里:
59.5
77
119
154
我国全年降水量、河川径流量60%~80%集中在汛期;同时,降水和径流的年际变化显著,最大和最小年降水量南方地区相差2~4倍,北方地区相差3~6倍,径流量最大和最小年份相差10~15倍。天然来水过程与需水过程不匹配,很多地区出现旱涝急转,水资源开发利用难度加大。随着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人口和经济要素进一步向城市集聚。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人口城镇化率仅30%,2020年已达63.8%。城市群尤其中心城市水资源保障问题将日益突出。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
我国降水和河川径流年际变化较大
我国大部分地区水资源年内分配不均
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衰减态势可能会进一步持续
我国水资源分布失衡、供需矛盾突出,与自然和人为因素有关
“十一五”期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3255元提高到2010年的5919元,增加2664元,年均增长12.7%;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年均增长8.9%。比“十五”期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速度高3.6个百分点。
2010年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人均2431元,比2005年增加1257元,增长1.1倍,年均增长15.7%。在工资性收入中,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人均1178元,比2005年增加610元,增长1.1倍,年均增长15.7%;外出务工收入人均1015元,比2005年增加557元,增长1.2倍,年均增长17.2%。
2010年农村居民家庭生产经营纯收入人均2833元,比2005年增加988元,增长53.6%,年均增长9.0%,其中,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人均2231元,比2005年增加761元,增长51.8%,年均增长8.7%。农村居民家庭从事第二产业生产经营得到的纯收入人均182元,比2005年增加74元,增长68.2%;从事第三产业生产经营得到的纯收入人均420元,比2005年增加153元,增长57.4%。
2010年农村居民得到的转移性收入人均453元,比2005年增加305元,增长2.1倍,其中,2010年各级政府给予的农业生产补贴收入人均118元,比2005年增加100元,增长5.5倍;2010年农村居民领取的离退休金、养老金人均113元,比2005年增加82元,增长2.7倍;2010年农村居民报销医疗费人均27元,比2005年增加24元,增长8.7倍;2010年农村居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收入人均12元,比2008年增加7元,增长1.5倍。
2010年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人均202元,比2005年增加114元,增长1.3倍,年均增长18.0%,年均增速比“十五”期间高3.5个百分点。
2005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从事二、三产业生产经营得到的纯收入人均为:
375元
446元
528元
6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