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制造业法人单位和全国法人单位数量均保持2013-2018年的年均增量不变,则2023年制造业法人单位数量占全国法人单位比重将比2018年约( )。
下降2个百分点
下降8个百分点
上升2个百分点
上升8个百分点
2020年,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互联网企业)业务收入12838亿元,同比增长12.5%,增速低于上年同期8.9个百分点。
2020年,互联网企业实现营业利润1187亿元,同比增长13.2%,增速低于上年同期3.7个百分点;得益于成本控制较好,营业成本仅增长2.4%,行业营业利润高出同期收入增速0.7个百分点。
2020年,互联网企业信息服务收入共7068亿元,同比增长11.5%,增速低于上年同期11.2个百分点。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收入447.5亿元,同比增长11.5%,增速低于上年同期20.8个百分点;互联网数据服务(包括云服务、大数据服务等)收入199.8亿元,同比增长29.5%,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3.9个百分点。
2020年,东部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11227亿元,同比增长14.8%,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448.1亿元,同比增长3.4%,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53.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497.2亿元,同比增长6.9%,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15.2个百分点。东北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47.1亿元,同比增长9.1%。
2020年,互联网业务累计收入居前5名的广东(增长5.2%)、北京(增长21.5%)、上海(增长20.9%)、浙江(增长24.4%)和江苏(增长8.0%),共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0706亿元,同比增长15.1%。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占全国(扣除跨地区企业)比重达87.6%,占比较上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
在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个地区中,2019年和2020年互联网业务收入占全国比重均高于上年水平的地区有几个?
0
1
2
3
抚州市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用于消费性支出的比例约:
68.6%
51.7%
76.1%
57.2%
2011年上半年,我国软件产业实现软件业务收入8065亿元,同比增长29.3%,增速比去年同期高0.2个百分点;实现利润103亿元,同比增长34.9%。其中,6月份完成软件业务收入1828亿元,同比增长32.9%,增速比5月份回升3.6个百分点。
上半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运营服务实现收入761和1073亿元,同比增长36.5%和34.5%,分别高出全行业7.2和5.2个百分点;嵌入式系统软件实现收入1443亿元,同比增长33.8%,增速比去年同期高14.2个百分点。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发展较为稳定,分别实现收入2867和1673亿元,同比增长28.2%和23.9%。IC设计增长放缓,上半年实现收入248亿元,同比增长13.7%,低于去年同期20个百分点以上。
2011年6月份我国软件产业软件业务收入占上半年总值的比重约为:
22.7%
24.6%
26.5%
29.1%
1985~1998年期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税收收入,税收收入占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三者比上年同方向增减的年份共计有
1年
3年
5年
6年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1)“十一五”时期江苏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均低于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
(2)“十一五”时期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均低于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
(3)“十一五”时期江苏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有三年低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
(4)“十一五”时期江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均高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
1个
2个
3个
4个
2008年上半年,地方财政收入位居中部地区第二和第三的省份分别是:
湖南和安徽
河南和山西
山西和安徽
山西和湖南
2015年一季度,某省省级及以上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062.85亿元,同比增长11%,实现主导产业主营业务收入4369.54亿元,同比增长10.4%。
一季度,全省园区拥有企业30975家,比上年同期增加3221家,其中本年新增企业311家,期末从业人数264.23万人,同比增长9.2%。其中,工业企业期末从业人数209.17万人,同比增长9.9%。
一季度,全省园区高新技术产业期末从业人数90.92万人,同比增长8.3%,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815.19亿元,同比增长8.1%。
一季度,全省园区共实现利润279.54亿元,同比增长11.1%。上缴税金223.87亿元,同比增长14.1%。
2015年一季度,该省园区平均每家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多少万元:
1140
2280
3420
4560
“十一五”期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3255元提高到2010年的5919元,增加2664元,年均增长12.7%;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年均增长8.9%。比“十五”期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速度高3.6个百分点。
2010年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人均2431元,比2005年增加1257元,增长1.1倍,年均增长15.7%。在工资性收入中,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人均1178元,比2005年增加610元,增长1.1倍,年均增长15.7%;外出务工收入人均1015元,比2005年增加557元,增长1.2倍,年均增长17.2%。
2010年农村居民家庭生产经营纯收入人均2833元,比2005年增加988元,增长53.6%,年均增长9.0%,其中,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人均2231元,比2005年增加761元,增长51.8%,年均增长8.7%。农村居民家庭从事第二产业生产经营得到的纯收入人均182元,比2005年增加74元,增长68.2%;从事第三产业生产经营得到的纯收入人均420元,比2005年增加153元,增长57.4%。
2010年农村居民得到的转移性收入人均453元,比2005年增加305元,增长2.1倍,其中,2010年各级政府给予的农业生产补贴收入人均118元,比2005年增加100元,增长5.5倍;2010年农村居民领取的离退休金、养老金人均113元,比2005年增加82元,增长2.7倍;2010年农村居民报销医疗费人均27元,比2005年增加24元,增长8.7倍;2010年农村居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收入人均12元,比2008年增加7元,增长1.5倍。
2010年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人均202元,比2005年增加114元,增长1.3倍,年均增长18.0%,年均增速比“十五”期间高3.5个百分点。
2005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从事二、三产业生产经营得到的纯收入人均为:
375元
446元
528元
602元
小赵、小钱、小孙、小李、小周五个人的收入依次成等比,已知小赵的收入是3000元,小孙的收入是3600元,那么小周比小孙的收入高:
700元
720元
760元
7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