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东农村居民纯收入比2009年约增加了()元。
736.81
737.21
812.70
813.52
为改善甲村的交通,乡政府决定对甲村村民每人征收300元,在向县政府报备后,委托甲村村委会收取。村会计张某上门向李某收取了该费用,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本案的被告应是:
县政府
甲村村委会
乡政府
县政府、乡政府是共同被告
2013年10月,江苏省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比4月多:
297亿元
308亿元
335亿元
368亿元
2013年二季度,我国税收月收入同比增速逐步提高,分别为7.9%、8.3%和12.9%。截至2013年6月,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59260.61亿元,同比增长7.9%,较上年同期回落1.9个百分点。其中,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同比分别增长6.6%和14.2%,较上年同期增速分别回落1.5和3.1个百分点;房产税同比增长11%,比上年同期增速回落19.1个百分点;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同比分别下降17.1%和16%,比上年同期增速分别回落24.5和22.9个百分点。
2012年1~6月全国税收总收入为:
52973.28亿元
54921.79亿元
56938.68亿元
63942.19亿元
改革开放之初,国家在广东的深圳、珠海、汕头设立经济特区。40年间,广东经济特区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对全省经济的影响逐渐扩大。1980年,广东经济特区地区生产总值共16.10亿元,占全省的比重仅为6.4%;到2019年,生产总值达33057.06亿元,占全省的比重提高到30.7%。1980年,经济特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43元,2019年达15.86万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7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980年的1.83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4256.12亿元,占全省比重由4.8%增加到33.6%。
2019年,深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省的比重约为:
20%
30%
40%
50%
2010年,某省广电实际总收入为145.83亿元,同比增长32.07%。其中,广告收入为67.08亿元,同比增长25.88%;有线网络收入为45.38亿元,同比增长26.35%;其他收入为33.37亿元,同比增长57.3%。
2010年,该省广电收入中,省级收入为65.32亿元,比上年增加15.5亿元;地市级收入为41.61亿元,比上年增加13.39亿元;县级收入为38.90亿元,比上年增加6.52亿元。
2010年该省各市、县广电收入的区域分布如下:
东部地区50.06亿元,同比增长32.48%,占市县收入份额的62.18%,该地区的市均收入为10.01亿元,上年同期为7.56亿元。中部地区17.78亿元,同比增长40.70%,该地区的市均收入为5.93亿元,上年同期为4.21亿元。西部地区12.67亿元,同比增长80.86%,该地区的市均收入为2.53亿元,上年同期为1.4亿元。
截止2010年底,该省有线电视用户数为1885.88万户,比上年末净增161.7万户。其中有线数字电视用户为1007.8万户,比上年末净增277.58万户。
2010年,该省地市级广电收入的同比增速约为:
15%
20%
32%
47%
2016年1~7月份,同城、异地、国际/港澳台快递业务量分别占全部快递业务量的24.4%、73.5%和2.1%,业务收入如下图所示:
1~7月份,东、中、西部地区快递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1.2%、10.7%和8.1%,业务量比重分别为81.2%、11.8%和7.0%。与去年同期相比,东部地区快递业务收入比重下降了0.5个百分点,快递业务量比重下降了0.4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快递业务收入比重上升了0.3个百分点,快递业务量比重上升了0.4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快递业务收入比重上升了0.2个百分点,快递业务量比重持平。
与上年同期相比,2016年1~7月国际/港澳台业务收入占同城、异地和国际/港澳台快递业总收入的比重:
下降了不到5个百分点
下降了5个百分点以上
上升了不到5个百分点
上升了5个百分点以上
五年来,我国积极推进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着力深化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为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2022年,我国电信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5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较2018年增长超2800亿元。
2022年移动数据流量业务收入6397亿元,比上年增长0.3%,在电信业务收入中占比约为40.5%。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业务快速发展,对我国电信业务拉动作用持续增强。2022年新兴业务收入达3072亿元,在电信业务收入中占比由上年的16.1%提升至19.4%。其中,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业务比上年分别增长11.5%、118.2%、58%和24.7%。
2021-2022年间,我国新兴业务收入增加值约占我国电信业务收入增加值的:
30%
40%
50%
60%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13年上半年,中国品牌乘用车共销售356.67万辆,同比增长13.19%,结束上年下降趋势,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41.16%,占有率较上年同期下降0.23个百分点。上半年,德系、日系、美系、韩系和法系乘用车分别销售167.66万辆、128.10万辆、105.23万辆、78.13万辆和27.69万辆。
2013年上半年,中国品牌轿车共销售161.53万辆,同比增长13.49%,上年同期为负增长,占轿车销售总量的27.65%,占有率比上年同期增长0.44个百分点。上半年,德系、日系、美系、韩系和法系轿车分别销售146.31万辆、97.95万辆、91.55万辆、59.53万辆和25.23万辆。
上半年,基本型乘用车(轿车)产、销量分别为583.39万辆和584.13万辆,同比增长11.81%和11.69%,增幅高于上年同期5.79个百分点和6.15个百分点;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产、销量分为134.52万辆和132.98万辆,同比增长41.64%和41.56%,增幅高于上年同期7.08个百分点和9.54个百分点;多功能乘用车(MPV)产、销量分别为57.29万辆和56.75万辆,同比均增长了130%;交叉型乘用车产、销量分别为91.25万辆和92.65万辆,同比下降23.01%和22.49%。
在五类商用车品种中,2013年上半年,客车产、销量分别为22.73万辆和22.72万辆,同比增长14.82%和14.88%,增幅高于上年同期5.40个百分点和11.32个百分点;货车产、销量分别为143.75万辆和146.06万辆,同比增长6.96%和5.48%;半挂牵引车产、销量分别为12.32万辆和12.22万辆,同比增长17.75%和13.35%;客车非完整车辆产、销量分别为4万辆和4.03万辆,同比增长5.03%和1.77%;货车非完整车辆产、销量分别为25.92万辆和26.68万辆,同比增长5.70%和4.76%。
与2011年上半年相比,2013年上半年基本型乘用车产量约增加了多少万辆:
30
60
90
120
下列关于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征收农民集体土地,需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予以补偿
征收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规定
征收耕地应给予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