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2011年5月3日公布了本市快速汇总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全市常住人口为2301.91万人,其中外省市来沪常住人口为897.70万人。
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本市十年来常住人口共增加628.14万人,增长37.53%;年平均增长率为3.24%。外省市来沪常住人口增加551.21万人,增长159.08%;平均每年增加55.12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9.99%。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占51.50%,女性人口占48.50%。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05.68上升为106.18。汉族人口占98.80%,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减少0.5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占1.20%,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提高0.58个百分点。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825.12万户,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9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2.79人减少0.3人。
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外省市来沪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提高了近多少个百分点:
88
27.3
24
18.3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第六次人口普查登记人口为13.39亿人,比2000年第五次普查时增加7390万人,比当时的年平均增长率下降了0.5个百分点。它表明我国人口的增长正处于:
低生育水平阶段
继续高增长水平阶段
人口总量逐年下降的阶段
现行生育政策需要立即调整的阶段
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的材料表明,在我国每平方公里的平均人口为107人,比1964年的74人/平方公里增加了33人。我国是世界上人口密度较高的国家,但人口分布很不平衡。大陆29个省、市、自治区中,沿海11个省、市、自治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02.6人,比1964年的232.7人,上升了37.8%;内地18个省、市、自治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71.4人,比1964年的47.3人,上升了50.9%,其中人口稀少的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从每平方公里7.2人,增加到11.8人,上升63.9%。
根据1964年人口普查的结果,我国当时的人口约为( )。
6亿5千万
7亿1千万
7亿4千万
7亿8千万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查明,2010年11月1日零时,江苏省常住人口为78659903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4382809人相比,增长5.75%。江苏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9630233人,占50.38%;女性人口为39029670人,占49.6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58下降为101.54。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230180人,占13.01%;15—64岁人口为59861916人,占76.10%;65岁及以上人口为8567807人,占10.8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6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13个百分点。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506817人,具有高中文化(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269779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41750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01686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917人上升为1081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039人上升为1614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372人上升为3867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881人下降为24176人。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江苏省常住人口0—14岁人口的比重是:
6.37%
19.65%
13.02%
8.76%
关于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其标准时点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所取得的数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所需经费由中央政府完全负担,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
采用按户口所在地登记的原则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200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S省常住人口34714835人,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在2010年又以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面是S省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
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S省人口大约增长:
6%
6.3%
6.5%
7%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我国人口发展进入关键期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作为此次普查工作的普查员,以下相关说法错误的是:
尽可能采集每一位居民的详细信息,为社区发展和服务居民直接提供决策依据
告知所有普查对象此次普查工作采用网络自主填报方式进行
在入户开展工作时,如居民不配合,普查员可以不再登记该户居民信息
对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的材料表明,在我国每平方公里的平均人口为107人,比1964年的74人/平方公里增加了33人。我国是世界上人口密度较高的国家,但人口分布很不平衡。大陆29个省、市、自治区中,沿海11个省、市、自治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02.6人,比1964年的232.7人,上升了37.8%;内地18个省、市、自治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71.4人,比1964年的47.3人,上升了50.9%,其中人口稀少的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从每平方公里7.2人,增加到11.8人,上升63.9%。
根据第三次人口普查的资料,1982年我国的人口比1964年增加约()。
27.6%
33.4%
44.6%
50.1%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人口由1949年末的5.4亿人增加到2018年末的近14亿人。其中,从1949年末到1970年末,我国人口由5.4亿人增加到8.3亿人;1971年末至1980年末,全国人口由8.5亿人增加到9.9亿人;20世纪80年代,全国人口由1981年末的10.0亿人增加到1990年末的11.4亿人;1991年以来,我国人口增长率稳步下降,最终在0.5%左右的增速上保持平稳。1991-2018年,我国人口年均增加878万人,自2001年以来年均增加711万人。
1953年末全国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为3.10亿人,1964年末为3.53亿人,1982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四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分别为5.67亿人、6.99亿人、8.08亿人和9.16亿人。在2012年末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总量达到峰值9.22亿人后增量由正转负,2018年末为8.97亿人。
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80%的人口都是文盲。1982年末全国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占总人口的7.2%,1990年末占9.4%,2000年末占14.7%,2010年末达到22.9%,2018年末提高到29.3%。1982年末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仅占总人口的0.6%,1990年末为1.4%,2000年末为3.6%,2010年末为8.9%,2018年末达到13.0%。
用分别表示四次人口普查间的全国劳动年龄人口年均增长率,下列关系正确的是:
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8979万人,约占总人口的22.89%;15—64岁的人口为88793万人,约占总人口的70.15%;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8811万人,约占总人口的6.96%。同1990年的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约4.80%,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约1.39%。
第四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所占的比重大约是:
5.30%
5.57%
6.96%
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