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村共有9600头牛,如果两村分别卖出自己村40%的牛,甲村再赠送120头牛给乙村,这时两村的牛数量相等,问甲村原有多少头牛:
5200
5400
5600
5000
下列哪一幅图能反映出2012-2015年65岁及以上人口中净增人口变化情况?
如图所示
如图所示
如图所示
如图所示
小岗村∶村∶安徽
石家庄∶庄∶河北
驻马店∶店∶河南
景德镇∶镇∶江西
洪泽湖∶湖∶江苏
A、B两村在一条笔直公路的同侧,到公路的垂直距离分别是3公里和7公里,两村相距8.5公里,现需在公路边建一个物资集散中心,为节约物资配送成本,集散中心到两个村的直线路程之和应尽可能小,若货车的速度约为60公里/小时,那么货车从集散中心出发,到两村送货后返回中心,路途所花费的最少时间为:
18分钟
21分钟
24分钟
27分钟
2016年全国餐饮收入35799亿元,同比增长10.8%,餐饮收入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0.8%。2016年全社会餐饮业经营单位为365.5万个,同比下降8.2%;从业人数为1846.0万人,同比增长5.7%。
2016年全社会餐饮业平均每个经营单位的从业人数比上年约:
减少了2%
减少了15%
增加了2%
增加了15%
2011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比2002年分别增长170.7%和251.1%,增速分别快于人均消费支出19和66个百分点。2011年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为7.3%和3.2%,比2002年分别提高0.5和0.6个百分点。
表中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最小的一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人均文化消费之比约为:
7.0:1
7.2:1
7.9:1
8.2:1
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和其他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长期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引起职业病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为负伤、致残者和死亡者生前供养的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制度。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形不属于“工伤”范畴的是:
某采矿厂劳保措施不全,作业现场粉尘较大,经医学鉴定发现,多名工人身患“尘肺病”
张某就职于某外资企业,某天乘坐公司通勤车上班时发生车祸,导致右腿粉碎性骨折
在省直机关工作的小刘在下乡考察途中,由于突发泥石流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人车失踪
“六一”儿童节,张警官带女儿到儿童乐园游玩时,为抢救一名落水儿童不幸溺水身亡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中国养老基金发展报告2012》。报告显示,2010年有15个省份收不抵支,缺口达679亿元;2011年收不抵支的省份虽然减少到14个,但收支缺口高于2010年,2011年达766.5亿元。
报告分析显示,我国养老金地区差异较大。到2011年,我国有辽宁、黑龙江、天津、上海等14个省份养老金收不抵支。但是,在面临亏损的同时,18个省份养老金收入则远远大于支出。其中,广东结余最多,达到519亿元;浙江、江苏、北京等省份结余也在二三百亿元。
养老金总缺口达到766.5亿元。其中,辽宁和黑龙江缺口均超过100亿元;天津、新疆兵团和吉林缺口在50亿元到100亿元之间;河南、陕西、江西、湖南、广西、上海、海南以及重庆的缺口在10亿元到50亿元之间;河北的缺口最少为1.62亿元。从区域来看,东北三省负结余395.5亿元;中南四省(河南、湖南、广西、海南负结余)123.9亿元;西北地区(陕西、新疆兵团)负结余100.98亿元。
从10年来的数据看,2002年,全国29个省份养老金收不抵支,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省份走出了这一困境,到2011年则为14个,数量上呈逐年减少的趋势。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出现收不抵支的省份中,其负结余规模不断扩大,亏损额由2002年的407.6亿元达到2011年的766.5亿元。而且在向少数省份集中,尤其是黑龙江、辽宁等老工业地区。
对比2010年和2011年排名前10的亏损省份显示,上海、黑龙江、广西的排名变化比较明显。其中,上海结余由2010年的139.5亿元减少到2011年的25亿元,排名从第2位下移到10位之外。主要原因是,上海市2011年将外来务工人员和城郊就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制度,使得当年养老基金大幅增收。
2002年-2011年间,全国养老金收不抵支的省份:
减少了14个
增加了15个
增加了14个
减少了15个
当然,这并不是说政府必须_______,也不是所有社会责任都得_______。比如助弱扶贫,政府可以自己出手,也可以让企业相助。典型的例子就是养老,早年的养老院皆为政府投资,而今天私人投资的养老院则_______。
依次填入画横线处最恰当的一项是:
大包大揽 事必躬亲 比比皆是
一包到底 责无旁贷 遍地开花
恪尽职守 出手相助 随处可见
鼎力相助 亲力亲为 纷至沓来
“十一五”期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3255元提高到2010年的5919元,增加2664元,年均增长12.7%;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年均增长8.9%。比“十五”期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速度高3.6个百分点。
2010年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人均2431元,比2005年增加1257元,增长1.1倍,年均增长15.7%。在工资性收入中,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人均1178元,比2005年增加610元,增长1.1倍,年均增长15.7%;外出务工收入人均1015元,比2005年增加557元,增长1.2倍,年均增长17.2%。
2010年农村居民家庭生产经营纯收入人均2833元,比2005年增加988元,增长53.6%,年均增长9.0%,其中,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人均2231元,比2005年增加761元,增长51.8%,年均增长8.7%。农村居民家庭从事第二产业生产经营得到的纯收入人均182元,比2005年增加74元,增长68.2%;从事第三产业生产经营得到的纯收入人均420元,比2005年增加153元,增长57.4%。
2010年农村居民得到的转移性收入人均453元,比2005年增加305元,增长2.1倍,其中,2010年各级政府给予的农业生产补贴收入人均118元,比2005年增加100元,增长5.5倍;2010年农村居民领取的离退休金、养老金人均113元,比2005年增加82元,增长2.7倍;2010年农村居民报销医疗费人均27元,比2005年增加24元,增长8.7倍;2010年农村居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收入人均12元,比2008年增加7元,增长1.5倍。
2010年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人均202元,比2005年增加114元,增长1.3倍,年均增长18.0%,年均增速比“十五”期间高3.5个百分点。
“十一五”期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的年均增长率约为:
10%
15%
20%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