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贤:指长期扎根农村,利用自己的知识、技术、财富为村民热心服务并作出突出贡献,在当地社会生活及民众心目中具有较高威望和影响力的乡村人士。
下列属于新乡贤的是:
10多年来,老李虽然一直在外经商,但他时时惦念着家乡,每年都会捐出大量资金为家乡修桥铺路,资助家乡的特困大学生完成学业,乡亲们经常千里迢迢地跑来看望他
小张复员后回到家乡,两三年就成了远近闻名的“养殖大王”,为了带动乡亲们共同致富,他开办了多期培训班,免费传授实用养殖技术和经验,受到了大家的称赞
20多年来,某市商会会长孙先生利用自己长期积累的丰富经验,为经营各种农副产品的家乡村民牵线搭桥,指导他们寻找商机,被乡亲们誉为贴心的“诸葛亮”
某乡村小学校长程某退休后,利用自己学生多、关系广的优势,为挖掘家乡历史文化资源、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业积极谋划、东奔西走,被乡亲们传为佳话
2004~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最大的年份是:
2004
2007
2011
2012
2000-2009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平均每年增长( )。
236.04元
322.18元
353.27元
474.52元
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同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
92%
192%
203%
292%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4年1-5月A区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9053元,同比增长10.3%,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为5421元,同比增长8.5%;人均家庭经营性收入为760元,同比下降0.6%;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241元,同比增长28.7%;人均转移性收入为1631元,同比增长10%。
2014年1-5月A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081元,同比增长9.9%,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1.7个百分点。
2013年1-5月A区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速比人均消费性支出增速:
高0.4个百分点
高2.1个百分点
低1.3个百分点
低1.7个百分点
根据下面提供的信息完成各题。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称,通过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4万户农村居民家庭和6.6万户城镇居民家庭进行抽样调查,2011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比上年增加1058元。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1.4%,增速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963元,同比增长21.9%。
人均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2520元,增加289元,增长12.9%;人均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纯收入702元,增加101元,增长16.7%;人均转移性收入563元,增加110元,增长24.4%。
工资性收入对全年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达50.3%。工资性收入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重达42.5%,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农民工工资水平上涨较多。人均农业纯收入1897元,增加173元,增长10.0%。收成好、价格高是农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2011年农村居民出售农产品增加的收入中,六成来自于价格上涨因素,四成来自于出售数量增加因素。
剔除价格因素影响,2010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速度是多少:
10.9%
11.9%
12.1%
17.9%
农村村民实现村民自治的基本手段是:
党的政策
村民会议
村规民约
法律法规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4年1-5月A区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9053元,同比增长10.3%,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为5421元,同比增长8.5%;人均家庭经营性收入为760元,同比下降0.6%;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241元,同比增长28.7%;人均转移性收入为1631元,同比增长10%。
2014年1-5月A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081元,同比增长9.9%,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1.7个百分点。
2013年1-5月A区农村居民8类生活消费支出中,人均支出最多的三类是: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
交通和通讯、居住、食品消费支出
交通和通讯、医疗保健、其他商品和服务
食品消费支出、衣着、居住
“十一五”期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3255元提高到2010年的5919元,增加2664元,年均增长12.7%;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年均增长8.9%。比“十五”期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速度高3.6个百分点。
2010年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人均2431元,比2005年增加1257元,增长1.1倍,年均增长15.7%。在工资性收入中,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人均1178元,比2005年增加610元,增长1.1倍,年均增长15.7%;外出务工收入人均1015元,比2005年增加557元,增长1.2倍,年均增长17.2%。
2010年农村居民家庭生产经营纯收入人均2833元,比2005年增加988元,增长53.6%,年均增长9.0%,其中,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人均2231元,比2005年增加761元,增长51.8%,年均增长8.7%。农村居民家庭从事第二产业生产经营得到的纯收入人均182元,比2005年增加74元,增长68.2%;从事第三产业生产经营得到的纯收入人均420元,比2005年增加153元,增长57.4%。
2010年农村居民得到的转移性收入人均453元,比2005年增加305元,增长2.1倍,其中,2010年各级政府给予的农业生产补贴收入人均118元,比2005年增加100元,增长5.5倍;2010年农村居民领取的离退休金、养老金人均113元,比2005年增加82元,增长2.7倍;2010年农村居民报销医疗费人均27元,比2005年增加24元,增长8.7倍;2010年农村居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收入人均12元,比2008年增加7元,增长1.5倍。
2010年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人均202元,比2005年增加114元,增长1.3倍,年均增长18.0%,年均增速比“十五”期间高3.5个百分点。
2005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从事二、三产业生产经营得到的纯收入人均为:
375元
446元
528元
602元
2007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212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81万人。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140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9.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6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12.2%。按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标准低于785元测算,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为147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669万人;按低收入人口标准786-1067元测算,年末农村低收入人口为284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709万人。
2007年末全国农村低收入人口所占比例约比2006年末下降了多少个百分点:
0.6
10.6
31.1
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