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首饰店误将一枚银戒指当作铂金戒指卖给李某。首饰店的这一行为属于:
犯罪行为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下列组织机构的标志与其名称对应正确的是:
如图所示
如图所示
如图所示
如图所示
赵、钱、孙、李参加单位工会组织的兴趣小组,现在有书法、围棋、瑜伽三种可以选择。已知三个兴趣小组都要有人参加,且每人只能选一种。
赵说:“如果我要参加书法小组,孙、李至少有一个会和我一起参加。”
钱说:“我不参加瑜伽小组,孙也一定不会参加。”
孙说:“赵一定不会参加围棋小组。”
李说:“我要和钱参加同一个小组,但我不参加书法小组。”
如果每个人说的都是真的,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赵参加了围棋兴趣小组
孙参加了瑜伽兴趣小组
赵和孙参加了书法兴趣小组
钱和李参加了围棋兴趣小组
老张和老伴李某育有两儿一女,小儿子早逝。老张不幸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下列关于遗产继承的说法错误的是:
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老张和李某共有的财产分出一半,归李某所有,其余的属于老张的遗产
大儿子在外地工作,长期对老张不闻不问,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女儿因工伤丧失了劳动能力,她的配偶患病长期服药,两个孩子都还在读中学,女儿与其他继承人均等继承遗产份额
小儿子的妻子陈某念及公婆二人无人照顾、行动不便,平日里悉心照料二老的生活,陈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下面关于政府派出机构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可分为政府派出机构和政府部门派出机构
派出机构是法定的一级政府机构
派出机构不是一级政府机构,但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派出机构管理活动的后果直接归属于它自身
倘若城市的教育资源能够在不同学校之间公平分配,那么就不会出现重点校与普通校的区别,也不会有一些教师因教育资源的过度聚集而“暴富”。倘若教育资源在地域之间得到公平分配,边远地区的山村学校能获得更多的投入,那么,乡村教育就不会如此艰难。
这段文字主要谈论的是:
教育资源的公平化
教师收入的两极分化
教育资源分配的地域差距化
学校划分的等级化
中国古代十分重视对于中央与地方百官的监察,历朝历代不乏相关机构与制度的建设。下列不属于监察机构的是:
秦汉时期的御史台
唐朝的大理寺
明朝的东厂、西厂
民国时期的检察院
甲地在丙地正西17千米,乙地在丙地正北8千米。张从甲地、李从乙地同时出发,分别向正东和正南方向匀速行走。两人速度均为整数千米/小时,且1小时后两人的直线距离为13千米,又经过3小时后两人均经过了丙地且直线距离为5千米。已知李的速度是张的60%,则张经过丙地的时间比李:
早不到10分钟
早10分钟以上
晚不到10分钟
晚10分钟以上
某行政部门需选派人员参加对口扶贫工作。对此,书记、局长和副局长有如下要求:
书记:如果不选派李科长参加对口扶贫,那么就选派马科长参加对口扶贫;
局长:如果不选派马科长参加对口扶贫,那么也不选派李科长参加对口扶贫;
副局长:要么选派马科长参加对口扶贫,要么选派李科长参加对口扶贫。
下面各项中,同时符合书记、局长和副局长三者要求的是:
马科长参加对口扶贫
李科长参加对口扶贫
马科长、李科长都参加对口扶贫
马科长、李科长都不参加对口扶贫
在高等教育精英化时代,高等教育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是阶层流动的重要工具。但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后,这种刚性就业观便应逐渐向弹性就业观转型。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的主要宗旨是为各个阶层的人们在人生、事业的各个阶段提供样态更为丰富的高等教育服务,这意味着更多的大学毕业生或者家长应该把接受高等教育看成人生的一种有益的经历,或者把它作为一种丰富自我的储备。接受高等教育后也许会获得一份工作,也许不会;也许会多次更换工作,也许工作后又返回学校再接受教育……如果这个阶段还苛求高校人才培养要和每一个潜在的工作岗位一一对应,高等教育将承受不能承受之重。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就业观的选择必须要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的就业观应该转变
高等教育推动阶层流动的功能正在消失
普及高等教育会带来一定的社会负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