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与成本问题一直是备受争议的现实与理论问题,但这方面的研究似乎还处于一种观点与立场远未一致的分裂状态,有时分歧还非常大。导致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研究视角与方法的局限。大体上看,对政府职能与成本问题的研究,走的是两条思路,一条是信守新古典经济学理论预设,认为市场可以有效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持“小政府”观点;另一条是信守政府干预主义理论预设,认为政府不时干预是市场能够健康运转的必要条件。笔者认为,要解决这种相互对立的两难困境,必须有新的理论视野和新的研究方法,而新兴古典经济学理论就是其中之一。
这段文字接下来最有可能讲述的是:
新兴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与研究方法
新理论视野对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有何帮助
新古典经济学理论预设的局限性
政府职能与成本之间矛盾难解的原因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我国各级人民政府是各级国家( )的执行机关。
权力机关
共产党组织
司法机关
社会团体
回应性监管是指政府通过制度设计,采用多样化的监管手段和策略对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进行动态化、智能化、差别化的监管。回应性监管强调监管主体的多元化,除政府以外,企业、社会组织,乃至被监管对象都是监管主体;在监管策略上,采取差异化、阶梯化的监管方式,即政府首先鼓励自我监管,难以奏效时才采取更为严厉的强化型自我监管直至命令控制型监管。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没有体现回应性监管的是:
某地主管部门因食品安全问题突击整顿涉事企业
瑞典立法要求工作场所必须建立安全环保的内控体系
英国成立企业、工会代表组成的大健康监管委员会
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
2013年9月27日,国务院批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挂牌,这标志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启动运作,自贸区建设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好地服务全国发展。
“自由贸易区”通常指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相互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取消绝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开放投资。从而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有时它也用来形容一国国内一个或多个消除了关税和贸易配额,并且对经济的行政干预较小的区域。
为了推进自贸区建设达到预期成效,必须采取多种配套改革措施。在政府管理方面,要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强调,要建立________的服务模式。
公开透明
一口受理
综合审批
高效运作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社会救助的是:
农村的五保户每年每人可按照一定标准从民政部领取一定的供养费
地震之后,政府向灾区群众每月发放必需的粮食和生活日用品
我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政府设立救助站对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和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环保产业是国民经济结构中以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为目的所进行的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商业流通、资源利用、信息服务、技术咨询、工程承包等活动的总称。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环保产业的是:
某企业与国外知名环保公司合作,专注于含重金属废水处理设备的研发
某环保职业技术学院设立信息咨询中心,为企业提供污染防治技术咨询
某大型矿业公司新成立下属综合回收公司,用于尾矿的综合利用
某绿色食品生产企业为提高产品质量,规范了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流程
某镇人民政府镇长是该镇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
负间接责任
负普通责任
不负责任
负全面责任
(1)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2)居民区歌厅开业
(3)政府出面干涉
(4)噪音污染严重
(5)歌厅停业
2-1-4-3-5
2-4-1-3-5
1-4-2-3-5
1-3-2-4-5
①如果把信息看做是一种自我资源,那么信息的公开透明就会被当做是一种权宜之计
②这说明,公开透明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深层次的理念问题
③面对一些突发性公共事件,许多地方都会在第一时间发布信息,这极大地增进了人们对政府的信任支持
④在这个意义上,公开透明的问题,本质上是一个以人为本的问题;政府公信力的打造,与政府服务人民紧密相连
⑤也有一些信息发布的效果并不好,究其原因,就在于发布的并非是公众关注的信息,甚至对公众的关切质疑刻意回避
⑥反之,如果树立服务型政府理念,认识到政府信息的公共资源属性,尊重人民的知情权,公开透明就会成为一种主动选择
将以上6个句子重新排列,语序正确的是:
①④③⑤②⑥
③⑤①④②⑥
①③⑤⑥②④
③⑤②①⑥④
基本案情:2013年2月19日,张某向S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获取“本市116地块项目土地出让金缴款凭证”的政府信息。S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经至其档案中心以“缴款凭证”为关键词进行手工查找,未找到名为“缴款凭证”的116地块项目土地出让金缴款凭证的政府信息,遂认定其未制作过原告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答复张某,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张某不服,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裁判结果:经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申请公开的相关缴款凭证,应泛指被告收取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缴纳本市116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形成的书面凭证。在日常生活中,这种证明缴纳款项凭证的名称或许为缴款凭证,或许为收据、发票等,并不局限于缴款凭证的表述。原告作为普通公民,认为其无法知晓相关缴款凭证的规范名称,仅以此缴款凭证描述其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内容的主张具有合理性。而与之相对应,被告系本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知晓其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开具给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凭证的规范名称,但在未与原告确认的前提下,擅自认为原告仅要求获取名称为缴款凭证的相关政府信息,并仅以缴款凭证为关键词至其档案中心进行检索,显然检索方式失当,应为未能尽到检索义务,据此所认定的相关政府信息不存在的结论,也属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撤销被诉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责令被告重新作出答复。一审宣判后,当事人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关于“本市116地块项目土地出让金缴款凭证”的政府信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应当主动公开
张某可以根据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S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公开
该信息是否涉及商业秘密,法院应当做出认定
张某对该政府信息名称的描述符合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