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将1/10表示为1月10日,也有人将1/10表示为10月1日,这样一年中就有不少混淆不清的日期了,当然,8/15和15/8只能表示为8月15日,那么一年中像这样不会搞错的日期最多会有多少天:
221
222
216
144
2016年4月,保监会机关及各保监局共接收各类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投诉总量为2989件,同比上升43.15%,环比上升24.44%。其中,接收保险公司投诉2980件,其他非保险公司投诉9件。接收保险公司投诉中,涉及保险公司合同纠纷类投诉2721件;涉嫌保险公司违法违规类投诉259件。
所接收的2980件保险公司投诉中,财产险公司的投诉为1510件。其中,投诉量位居前10的财产险公司的投诉总和占投诉所有公司投诉总量的78.68%。人身险公司的投诉为1470件。其中,投诉量位居前10的人身险公司的投诉量总和占所有公司投诉总量的85.37%。另外,人身险涉及保险合同纠纷的投诉有1281件,其中销售纠纷481件,理赔纠纷357件,保全纠纷237件。
2016年4月,针对投诉量位居前10的财产险公司的投诉共有多少件?
1188
1255
1281
1510
5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为105.07,比4月份回落0.59点,比去年同期提高9.13点。从分类指数看:房地产开发投资分类指数为105.56,比4月份提高0.62点,比去年同期提高12.43点;本年资金来源分类指数为116.69,比4月份回落1.46点,比去年同期提高20.07点;土地开发面积分类指数为90.15,比4月份提高1.70点,比去年同期回落2.40点;商品房空置面积分类指数为103.48,比4月份提高1.70点,比去年同期提高14.43点;房屋施工面积分类指数为111.36,比4月份回落0.49点,比去年同期提高17.43点。
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数据显示,2010年5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2.4%,涨幅比4月份缩小0.4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2%,涨幅比4月份缩小1.2个百分点。
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1%,涨幅比4月份缩小0.3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4%,涨幅比4月份缩小1.0个百分点。
1—5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3917亿元,同比增长38.2%。其中,商品住宅投资9643亿元,同比增长35.7%,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69.3%。5月份当月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3985亿元,比上月增加648亿元,增长19.4%。
1—5月,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28.51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0.5%;房屋新开工面积6.1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72.4%;房屋竣工面积1.92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8.1%,其中,住宅竣工面积1.53亿平方米,增长14.8%。
1—5月,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土地购置面积1294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1.1%,土地购置费2931亿元,同比增长89.7%。
1—5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3.02亿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22.5%,增幅比1—4月回落10.3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增长19.9%,办公楼增长74.5%,商业营业用房增长45.7%。1—5月,商品房销售额1.58万亿元,同比增长38.4%,增幅比1—4月回落17.0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额增长33.6%,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分别增长112.5%和64.4%。
5月份当月,商品房销售面积6777万平方米,比上月减少1274万平方米,下降15.8%;商品房销售额3335亿元,比上月减少1113亿元,下降25.0%。
1—5月,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资金来源27288亿元,同比增长57.2%。其中,国内贷款5550亿元,增长43.6%;利用外资169亿元,下降24.8%;企业自筹资金9541亿元,增长54.3%;其他资金12029亿元,增长69.8%。在其他资金中,定金及预收款6697亿元,增长61.1%;个人按揭贷款3744亿元,增长88.8%。
房屋销售价格同比继续上涨,但涨幅回落。2010年5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2.4%,涨幅比4月份缩小0.4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2%,涨幅比4月份缩小1.2个百分点。
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1%,涨幅比4月份缩小0.3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4%,涨幅比4月份缩小1.0个百分点。
分类型看,与去年同月相比,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上涨1.4%;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6.9%,其中普通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6.3%,高档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9.1%。与上月相比,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上涨0.1%;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0.4%,其中普通住宅销售价格上涨0.5%,高档住宅销售价格上涨0.2%。
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9.2%,涨幅比4月份缩小1.3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4%,比4月份涨幅低2.1个百分点。
2010年4月房屋销售平均价格多少元/平方米:
4921
5187
5368
5525
非闰年的一年的中间时刻应该是A月B日C点,则A+B+C=
22
21
20
19
2015年7月,D市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和重点网络媒体首页页面广告297207条次,涉嫌违法广告594条次,广告涉嫌违法率0.20%,比6月下降0.07个百分点。
2015年7月,平均每日监测到平面媒体涉嫌违法广告约多少条次:
16
17
19
20
据统计,2012年1-10月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1414.48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27%。其中,出口500.52亿美元,增长4.49%,进口913.96亿美元,增长23.92%。
与上年同期相比,2012年1-10月我国蔬菜和水果的平均出口单价:
均有所提高
均有所下降
只有蔬菜价格提高
只有水果价格提高
2009年10月1日,我国进行了盛大国庆60周年大阅兵,下列关于国庆阅兵的表达正确的有:
在俄罗斯“苏27”基础上升级发展的“歼10”重型战斗机首次受阅
空军实现攻防兼备转型的标志,“空警2000”和“EP3”两架预警机在国庆阅兵式上首次亮相
无人机方队、后勤装备方队在国庆阅兵式上首次参阅
陆基巡航导弹在国庆阅兵式上首次亮相
包括食品安全标准在内的任何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制定,必然建立在“可标准化程度”这一概念基础上。这是为研究某领域是否适合以单一标准进行一体化治理所创造的分析工具,其含义是指“管制者在事前能否以适当的成本识别被管制行为的类型及其后果,以便更有效地进行统一执法”。______某领域风险类型单一,致害原理相同,______致害性呈匀质化分布,表明其可标准化程度较高,反之,则较低。风险行为的可标准化程度高低决定了其是否适合以“一刀切”的强制性标准进行一体化治理。
对于可标准化程度较高的食品风险而言,理想意义上的立法设计应通过全面风险评估,以社会总风险最小化为目标,设定“社会最优”的食品安全标准,并交由行政机关统一实施。作为实施层面的“查漏机制”,私法仅在食品安全标准未被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民事诉讼发挥私人监控优势及其责任威慑效果,督促行为人积极遵守既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在这样的公私法合作框架下,遵守食品安全标准的事实将作为免除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也将在私法上得到直接评价。因为“社会最优”标准的设定已经过全面权衡和通盘考虑,并选取了社会可接受的最佳标准。
由于食品风险本身的特殊性,理想意义上的“社会最优”标准固然不是零风险标准,但该标准的设定必然经过全面风险评估和收益权衡。正如社会最优的农药残留标准仍有剩余风险,但若执行零残留标准,人类将面临更严重的食物短缺风险,因而该标准的制定需要全面权衡农药残留的致害成本和农药带来的农作物增产收益。这背后是一种社会总成本与总收益的权衡。符合社会最优标准的食品固然仍可能致害,但此种加害行为已不具有法律上的可归责性,这是人类追求社会总体福利最大化而必须承受的副产品。
如此看来,法学家们显然是基于理想意义上的立法设计才形成了这样的认识,我国现有且未来将要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均属社会最优标准。但实际上,参与立法的学者可能过于自信。社会最优标准属于纯粹的专业技术判断,用经济学术语表述,即“社会总成本最小化”的标准——其在风险行为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时达到。通俗地讲,当再提高一个单位的食品安全标准将会增加社会总成本时,便达到了社会最优标准。由于社会最优标准的等级和精准度要求极高,现实中多数食品安全标准都难以企及。这一方面是因为食品风险可标准化程度的制约,另一方面是因为工业化时代的食品安全风险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这给科学上的因果关系判断提出了极大挑战,设定食品安全标准所依赖的风险评估和成本—收益衡量也因此面临技术上的不确定性。当技术理性无法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时,标准制定者的政策决断和抽象价值判断就变得不可或缺。因此,现实世界中的食品安全标准注定是一个兼具技术性和政策性的双重判断。尤其是在各类产业政策导向和利益集团博弈条件下,具有利益分配效果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更是难以达到所谓“社会最优”的目标。
对文中所说“可标准化程度”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便于管制者用适当的成本识别与管制
是制定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基础
运用得当有利于有效进行统一执法
便于管制者控制风险产生的后果
反生产力工作行为是指员工应对通常工作压力情境以及缓解其负面情绪体验,有意从事对组织或其成员有所损害的冲动性适应行为,并对组织具有广泛的不利影响。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反生产力工作行为的是:
过高的物价使得民众难以承受,纷纷聚集到市政厅进行抗议
新部门工作节奏较快,小孙因工作压力过大只好请假不去上班
为反对公司要求每天工作14小时的规定,很多员工开始磨洋工
小李被领导批评后很不服气,偷偷将单位机密散布到网上,给单位带来了巨大损失
2018年4月全国手机产量达14366.7万部,同比增长2.8%;2018年1~4月全国手机累计产量为56479.3万部,累计增长3.2% 。
2018年4月,手机产量最高的3个省市手机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
五成
六成
七成
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