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评有一种概念,这种概念的批评表现得像是地方行政官和法官,正像另一种概念的批评表现得像是一个学究气十足的教师和暴君一样:这种概念认为批评的责任不是促进和指导艺术的生活——如果你愿意,可以说,艺术的生活只受到历史的促进和指导,即促进和指导艺术生活的是历史进程中心灵的复杂运动——而仅仅是在已经产生的艺术中区分美与丑,以完全严谨的见解严肃地肯定美的,否定丑的。
不符合文段中“这种概念的批评”意见的一项是:
这种概念的批评表现得像是地方行政官和法官。
这种概念的批评反对批评的责任是促进和指导艺术的生活。
这种概念的批评反对艺术的生活只受到历史的促进和指导。
这种概念的批评主张批评仅仅是在已经产生的艺术中区分美与丑。
近年来,“民告官”案件时有发生,“民告官”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某橡胶厂是国有企业,为了生产需要,于2009年3月,在没有提出申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己主厂房旁边建造了315平方米的临时简易房。建造简易房时该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下属机构城乡管理监察大队(以下简称“城管监察大队”)曾对该行为进行过制止,但橡胶厂没有停止建造行为。4月初,简易房建成。2009年5月20日,县城管监察大队又向橡胶厂发出通知,重申该简易房属违章建筑,限其于5月31日之前自行拆除。6月1日,城管监察大队以橡胶厂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建造简易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和《××市建筑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为由,作出关于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简易房的决定。橡胶厂在接到该决定后,既未起诉,也未拆除。城管监察大队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法院经审查后发现,城管监察大队只是县建委的下属机构,无权做出行政处理决定,遂决定对此申请不予执行。城管监察大队认为,法院只有执行权,没有审查权,法院不予执行是错误的。
关于人民法院不执行城管监察大队的处理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人民法院的做法错误,因为放纵了橡胶厂的违法行为
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因为城管监察大队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因为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缺乏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的做法错误,城管监察大队虽然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是处理决定毕竟针对的是违法行为
张警官一年内参与破获的各类案件有100多件,是王警官的5倍,李警官的五分之三,越警官的八分之七,问李警官一年内参与破获了多少案件:
175
125
120
不好估算
某工商局在一次执法检查中发现本辖区内的甲公司未按时接受年度检验,遂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8条规定,对该公司罚款2万元,并限其在2个月内接受年度检验。此后,该公司前去申请年检。但是,依据该市工商局的内部规定,迟后年检的,在提交年检文件时,必须提交该公司迟后年检的情况说明,并保证次年按时年检,否则不予年检。甲公司未提交上述文件,年检申请被拒绝。甲公司在此后2个月没有再次申请年检。某工商局遂对其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作出决定前没有告知甲公司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听证程序适用于下列( )行政处罚案件。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
吊销执照
50元以上罚款
下列文件不能成为法官处理行政案件的依据的是:
国务院的行政法规
国务院部委的规章
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民族自治地区的自治性法规
以下案件不是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是:
某市副市长贪污受贿案
某法官徇私枉法案
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
王某告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案
1.张明受到表扬
2.张明下班回家
3.通知工厂紧急抢修
4.途中发现管道漏气
5.避免重大火灾
2-4-3-1-5
2-4-3-5-1
5-1-2-4-3
1-2-4-3-5
平反,是对处理错误的案件进行纠正。
以下哪项最为确切地说明了上述定义的不严格:
对平反的客体应该具体分析。平反了,不等于没错误
对原来重罪轻判的案件进行纠正不应该称为平反
对案件是否处理错误,应该有明确的标准
应该说明平反的主体及其权威性
应该说明平反的操作程序
教育的目的是什么?教育的目的就是帮助人获得生存与生活的本领。不管一个人将来从事什么工作,都必须能继续自己的生活,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问题。但我们的教育一直有一种忽视和轻视日常生活的倾向,在教育中一直将知识的学习与日常生活相脱离。日常生活一般是不会纳入到学生的学习内容的,学生的学习与他的日常生活是分离的,他只有学习的任务,而将日常生活交给他人,交给父母去料理。在知识学习与养成教育中,日常的、世俗化的生活更加边缘化。未来、理想、职业、人才,包括财富、明星、时尚等等,在这些传统大词与流行的概念与价值观中,总是难以寻觅到日常生活的影子,嗅不到人间烟火味,看不到油盐酱醋茶的坛坛罐罐。
其实,从人类的延续与个体生命的保障来说,日常生活比什么都重要。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建构起了丰富的知识、规范、伦理与精神。由于日常生活的无所不包,它涉及到了人与这个世界、与自然广泛的联系。我们知道自己身体的秘密吗?如何使它更健康,更能给我们提供劳动的保障?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和安排与周围人群的关系,如何与亲人相处?我们知道食物来自哪里,它们又分别是在哪个季节与我们相遇,它们的性格如何?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怎样的困难,又该如何应对?我们了解春夏秋冬,日月晨昏,了解节令的内容和地方的风土人情吗?我们该如何才不至于悖逆时日,违反了“规矩”?这些看起来确实平常,以至习焉不察,但从尊重人的生命、从以人为本的最基本的生命伦理来说,它又确实会给人全面的教益,是我们所必需的。
千万不要认为日常生活与精神无关,与形而上学无关。一个真正懂得日常生活的人是能够从中发现思想,不断体会到精神的高度的。一花一世界,一木一天地,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与我们头顶上的星空始终交相辉映。这样的精神首先在于人道与人性,日常生活的世界首先是此岸性的,它关乎人的生命,关乎人的幸福。承认日常生活的意义,就是表明人的肉身与感官享受的正当与合理,只有它,才是幸福的确证。
文章第1段主要批评了教育中存在的什么问题:
不利于学生独立性的发展
教学内容脱离日常生活
教学内容枯燥无味
教学方法过于死板